何必等来生 燕子 序 少女核 镜头里的燕子,和镜头后的燕子,完全是两个人。 我被她拍过多次。端上相机,整个人就变了。果断,凌厉,掌控一切,宛如神灵附体,周身闪耀着凝聚庄重的神光。有的人,有自己的天职,天生就是做什么的,他属于这件事。燕子拍照的时候,就像一个武士拿起了刀剑,凛然有威。这时候,不再有她,只有她在拍照。 就是这么犀利。 她指挥几个人的小团队,布置光,制造风,给我补妆,如此种种。也包括摆布我。有一种理直气壮毫不犹豫,排兵布阵若等闲。在我看来,“职业”做什么的,就是如此:无暇,也不必向所有人解释自己的所有判断,只是在做。她看到了,此时必须做的事。只有她看到了。 燕子拍照非常快。 还有,在相机背后的她,我感觉不到是一个“女性”。这时,她是中性的。她夸奖我某个瞬间很美,她说她被我打动了——她是在诱惑我,我知道,但是在那个场域,我会诚心诚意地因为她诚心诚意的赞美而非常高兴,进入忘我中。有一点在演,又不全是在演,气氛有点紧张,有点危险,但是非常美。 对了,她赞美一个女人的口吻特别权威,像一个阅人无数的老男人。哈哈。 我是先被她拍照,然后再去认识她的,再去看微博,看她的照片,看她的文字:我不会被那个人畜无害、无敌可爱的少女给骗到。别骗我了,你心里还有一个武士,还有一个色老头,还有一个摄影师,少女壳只是你的安全保护色,和我一样。 后来我还认识了她的其他人格。包括一个肆意喝酒的人;一个到处在跑的人;一个不愿意停下来也许就怕自己停下来就会瘫倒在地永不爬起的人;一个在心里慢慢崩溃的母亲;一个在迷惑、在挣扎、在疼痛,同时非常认真地审视着、记录着,敏感于此的人。 燕子的声音有一点点沙哑,有一点点刺痛,反而非常迷人,让人忍不住去想,她经历过什么。 燕子第一次拍我的时候,问我,想拍什么样的照片?我说“脆弱”。她笑,心里的答案是:可爱。什么时候,我们引申了我们的少女核?什么时候,我们会蜕下我们的少女壳?什么东西,像砂纸一样打磨过我们?什么东西,黯然无声地滋养过我们? 什么时候,我们舍得展露“脆弱”?感觉自己,似乎“强大”了一点点? 这些东西,这个过程,在她的这本书里能看到。 还有一些深沉,一些敏锐,一些狼狈和毛糙——不美好,但是胜过美好。“美好”这个词有时是过于甜腻的,像蜜糖。但是她的文字,有时会有蜂刺,那是生活的真相。 力量有两种:一种是营造。一种是冒犯。 我能感觉到燕子未来的方向。 最后我想附上一首我很喜欢的诗: 我想学会生活,单纯美丽而不愚蠢。 我想学会爱,勇敢充满激情而不鲁莽。 我想梦见自己不再害怕,无论悬崖还是深渊。 我想在爱人心中混杂出激情和羞涩。 我想把生活中的痛苦都践踏在尘土里。 我能够书写痛苦,因为都是我带着热情经历的。 我能伸出双手,珍惜一切。 我能够也必须做到这一切,哪怕明天只有一天。 我将这些愿望,这种气质,命名为“少女核”。 躯体衰败,形貌老迈,但这个核心,愿你我共有。 前言 这本书的书名,是我妈起的。 老太太和我聊天时,无意间说了一句动人心弦的话。那是在一个夏天的晚上,她告诉我,有什么事情想做就要去做。年轻的时候,值得尝试所有的未知。她很认真地和我讲了一句,何必等来生。昏昏欲睡的夜晚,抹去了深重,它掺和在我俩琐碎的聊天中从我耳边一过就算了。那个时候,我刚刚交了这本书的初稿给出版社,下一步就是给它一个属于它的名字,但妄图用几个字概括一整本书的难度,几乎不亚于重新写另外一本书。有个中午,我在饭桌上把我和我妈的聊天说给我的编辑听,再一次叙述这句话的时候,我一下子灵光,那一刹那,说是醍醐灌顶也不为过。就像夏天里被冲了个冰爽的凉水澡,一下子通了。我和我的编辑几乎同时兴奋地说,不如书名就用这句。 何必等来生,多美妙的一句话啊,这几乎可以用来解决我所有对于人生的大大小小的困惑和犹豫不决。 “我想……” “那就去,何必等来生。” “我要……” “可以啊,何必等来生。” “我不敢……” “别怕呗,何必等来生。” 想走,想跑,想去看风景。想爱,想恨,想记住所有。想喊,想叫,想大哭一场。想放手,想勇敢,想不等待。都是一样的,去吧去吧,何必等来生。 从小时候起,我就有一个有点奇怪的习惯,就是爱看《动物世界》,小时候是觉得有趣,世界上竟有这许多种奇特的物种和环境。长大了再看,就有不同的感受。动物们在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中,为了保有生命活下去,拼尽全力。那人呢,人的诉求当然不仅仅是生存,应该为了到达心中的目的地,坚持怎样的坚持。理想平静无欲无求的乌托邦也好,走过荆棘尝遍成功的颠峰也好,都存在,都有人正在拥有。 每个人都值得因为自己的坚持,把握自己的生命。包括最平凡的你和我。 其实这篇前言我开了无数次头,不知道比原定交稿期拖了多少日子,被我的编辑已经催到想不出还能用什么借口来解释我为何厚着脸皮拖稿至今的地步。我在立场和语气的把握上被困住走不出来,是应该表彰一下写作的情怀,还是调侃一下剖白自我的心理。我跟我的编辑开玩笑说,短时间内可千万别再找我约稿子了,我把我仅有的那一丁点儿认知阅历故事与事故都打了包一股脑儿塞进了这本书里,我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恢复元气闭关修炼才能重新动笔。 我想,我在无数个寂静的夜晚,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的这本书,是为了更清晰地对自己说一句,别等来生,来生等不来,只要拥有更自由的这辈子,就很酷了。 第一章 北京不仅是一座城 北京送给我们梦境和风雨,也孕育友谊与爱情。它是多么有趣,我想不出还会有哪座城市像它一样复杂而简单。 每回坐夜班落地机场的时候,从飞机的小窗口看着北京城,街道太宽,城市太大,从天上笼统地往下看,灯光并没有多么繁华。我常常在心里默默地说一句,我又回来了。似乎是不知不觉,就在北京生活了五年整,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闷热的炎夏和一个又一个飘雪的寒冬。 如果你愿意去北京火车站蹲守,你会看见无数年轻又热血的生命,背着沉重的行李刚刚抵达,他们大口呼吸,攥紧拳头,充满斗志,觉得北京就是全世界,全世界最值得付出年华的地方就是北京。北京长满了最好看的梦想之花,那花儿曲曲折折也密密麻麻地开在川流不息的城市中的每一个犄角旮旯。那些迷幻的花朵,在每个毕业季的夏末秋初,变成天使一样的人形,向那些心里存着微光的人们露出最复杂的笑容。轻轻地说,来吧来吧,来北京。又会有无数人依依不舍地准备告别这座城市,抱着委屈的、遗憾的、无奈的一颗心,与北京挥手再见。 我现在生活的区域附近,有一个购物中心,我常常需要从购物中心门口的天桥上走回家。那儿灯光明亮,人流量也大,晚上的时候,常常会有卖艺的歌手打出各式各样的煽情海报。卖艺的歌手们都偏爱汪峰,有的唱得动听,唱得凄楚,有的唱得五音不全但是嘶吼得很卖力。无论唱得怎么样,总有暂时不想回家的人在听,从不空场。有一次我从天桥上过,天桥底下的人正在唱《美丽世界的孤儿》,他唱到“你看车辆穿梭,远处霓虹闪烁,这多像我们的梦”,他还唱“别哭,亲爱的人,我们要坚强,我们要微笑,因为无论我们怎样,我们永远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他在这广场上的卖艺人中绝对算是高水准,所以反馈也很热烈。被二三十个听众团团围住,形成一个拥挤的圆形人堆。我也站定在桥上,看那些听歌的脸孔,忍不住在想他们中的谁听完这支歌,就将要回到霓虹闪烁的城市里的一座无名楼房的地下室中,打开暗暗的白炽灯,脱下西装和领带,形式主义的窗子边上也许还晒着未干的衣服。他们躺下做一个梦,梦到唱歌的人正是自己,或者茫然或者坚定地站在这座城市的人流中。 《海上钢琴师》里有一段台词,在船上待了一辈子的钢琴师说:“所有那些城市,你就是无法看见尽头。尽头?拜托,你给我看它的尽头在哪儿?当时,站在舷梯向外看不好。我那时穿着大衣,感觉也很棒,觉得自己前途无量,然后我就要下船去。放心!完全没问题!可是,阻止了我的脚步的,并不是我所看见的东西,而我所无法看见的那些东西。在那个无限蔓延的城市里,什么东西都有,可唯独没有尽头。根本就没有尽头。”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经常突然地停下来想,在北京生活的尽头在哪儿。或者是,在北京我们到底要追寻什么。我们背井离乡,有时甚至有些狼狈,走去哪儿才是最完美的。 我们还没搬来北京的时候,先到北京租用来做工作室的房子,跟着地产经纪走了一下午,累得人形都没了。喜欢的租不起,租得起的不喜欢,我们坐在国贸附近繁华的金地广场前面的石阶上,看着每一幢高楼和每一辆汽车,觉得这儿真的很陌生。有一个保安过来说,不能坐在这儿休息。表情生硬,让我觉得尴尬。我顿时有种外来人破坏了大城市规矩的局促感,像光着身子穿了纯羊毛的毛衣一样,浑身刺痒不知所措。后来这几年里,我无数次地经过同样的地方,有时候也在等人的时候坐下来歇会儿,却再也没有什么人专程过来一本正经地说,对不起,这儿不让坐。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觉得迷惑,究竟是真的存在过那样一个保安,还是我的脑海里自动幻化了这样的影像。把初来乍到时,这座庞大的城市毫不客气暗示给我的一切距离感,具象化在一个严肃的脸谱上。它对我说,对不起,来了这儿就不能休息,要一鼓作气。 北京有很多庞大的小区,都是巨型的,大到让人不可思议。而且是开放的,没有围栏,小区中间就是正常的马路,活像一个微缩的世界。你一旦住进去,似乎可以永远不出来。楼房都是扁长型,一梯N户,我老是在回家的路上瞎琢磨,那些灰色铁门后面的人们,他们都从哪儿来,他们为什么来北京,他们什么时候会离开北京。小区里会有很多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连锁超市,从二三线城市来到北京,觉得它们洋气又温情。暗夜里,也总有一间亮着灯的屋子,里面有热咖啡和关东煮,无论多晚,也可以安慰人心。 我有好几次经过国贸天桥的时候,就觉得汪峰那首《北京北京》肯定就是趴在这桥上写出来的,每一句歌词都像是从长安街上的每一座楼上生长出来的,写给每一座楼上的每一扇窗里的人。每次走进我的巨型小区,抬头看看挨家挨户亮起来的灯,有时候想数一数看能不能找到我的房子,数着数着就数乱了,太多太密,眼都看花,就免不了还是觉得诧异。究竟有多少人啊,从每一个温暖的故乡跑来北京,顽强地留了下来。 回家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大家总是一边羡慕地问北京这个北京那个,悻悻地调侃说大城市回来就是不一样啊;一边又面露同情地感慨北京的雾霾和交通,掏心掏肺地劝我还是回来的好。对所有在或不在这儿的人来说,北京都是一个无比庞大的矛盾体,人们怕它而又向往它。我问过很多待在北京的朋友,他们都说,已经离不开北京了。当然也有已经挥挥衣袖,什么都不带走的一群人。离开的总要留恋,最后狠一狠心,咬一咬牙,头也不回后会无期。留下的,也常常想念一下故乡和柔情,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对北京已经动了真感情。 动什么也别动感情,一旦动了感情,就会看到很多人看不到的北京,它就牢牢羁绊住你,告诉你好多它的秘密。 北京城里有一个地下摇滚场子叫MAO,很有名气。我认识一个北京姑娘,混迹于各种摇滚歌手之间,不务正业,感情屡屡受挫,为人豪爽瓷实。她约我们去听歌,来北京不久,我从来没见识过地下摇滚的世面,想不出会是个什么阵势,实在太好奇。到了地方,姑娘就拽着我们进了场。每个人的手上都印上了荧光的进场印章,到了里面灯光昏暗,那小方戳在手臂上发出蓝紫色的光。里面很吵,人已经满到了门口。所有人都摆动着双手,手里举着百威啤酒,跟着音乐一起躁动。我们钻来钻去只有站在音响附近唯一的小方空地儿上,胸口被音响的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撞得嗡嗡作响。我真怀疑,这些人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都用了什么本事,在这样一个晚上聚集在一起。带我来的姑娘很兴奋,趴在我耳朵上嘶喊着说,北京申奥成功的时候,我还上学呢!电视上一播,我们一群人大半夜跑到天安门广场去庆祝!结果深更半夜的,满满一广场都是人!跟过年似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晚上!哦!我喜欢的人那天也去了!人啊就得多几个这样的特别的晚上存在心里!你说呢! 结束的时候,打不到车,她也不着急,掏出电话叽里呱啦说了一通,不用十五分钟。有一个小伙子特别好笑地从小胡同的尽头,骑车过来。说他好笑是因为,他骑着一辆,手扶着一辆,像练杂耍一样朝我们匀速骑来。于是我们就骑着他手扶的那一辆,跨过小半个北京城回家去。街上一个人都没有,真的有种感受升腾在心中,偌大的北京城仿佛都是我一个人的。那个晚上也就真的如姑娘所说,很特别地留在了我的心里。 在我刚到北京的一年里,姑娘带着我转了北京城所有发生过她故事的地方。整个鼓楼地区都踩了个遍,安定门,雍和宫,积水潭,黄城根,北河沿。越过喧闹的后海酒吧街继续往里走,走进胡同中,安宁的北京就像一幅画儿。红墙碧水,树影斑驳。有一回我们骑车去转胡同,停自行车的时候,一个大爷提醒我们要锁好。姑娘张口来了句:“唉,知道了,大爷,谢谢了您呐。”大爷摇摇蒲扇说:“哟,北京姑娘,这年头,在北京碰上个北京人也不容易啊,哈哈。”说完,晃晃悠悠提着鸟笼就走了。我们俩对视一眼,都忍不住大笑。每一个外地人觉得北京这般那般不够亲切热情,北漂北漂,总让他们在汪洋中漂流。殊不知,北京人却觉得外地人快要攻陷北京了,哪里还是客人。 姑娘还领着我吃炒肝,喝豆汁儿,去她家做客,听她们一家三口操着纯正北京话,互相挤兑。也是在那一年里,我觉得北京很有趣,它把这么多水火不容的东西一股脑儿都揽在自己的怀抱里,变成了一个可以接纳任何人的地方。她迅速打消了北京于我的冷漠感,以一个地道北京人的身份,用最热情直接的方式让我确定,这座城市可以交到朋友并且似乎也愿意留我下来。 后来姑娘失恋,与前几次的皮外伤都不同,这一次好像伤筋动骨。她突然学起了法语,说要去法国上学离开北京。她经常跑来找我,拿着一本书读法语给我听,不听还不行,光听也不行,还得认真听。她一直疯疯颠颠,偶尔出去旅个游,还会传来一张照片,是外国帅哥。配的话是:帅吧,我搭讪来练法语。这样一出出折腾下来,我更不会把她的话当真,觉得她学法语这事儿,也就是三分钟热度,看起来荡气回肠,其实居心叵测。却不成想,就一年的自学加上课,她竟然小宇宙爆发,不光是通过了考试,还拿到了奖学金。我还没怎么反应过来,她就坐上了去法国南部蒙彼利埃的飞机出国了。临走的时候,她说,北京似乎也不是从前那个北京了,北京不留她,北京的人也不留她,她走了。她突然诗意起来让我很无所适从,我什么话也没说就看着她进了安检口。她走了之后的一小段时间我很迷茫,觉得我更没有资格被北京这座城款待,会不会有一天我也缝缝补补失落的心,拖着来时的行李,退回到更有把握的地方。 友情有的时候很坚固,有的时候很脆弱,机场的依依不舍维持了几个月的超高热度,慢慢从联系减少,变成不常联系,再到几乎不联系。现在想,也不知道是因为我在北京越来越忙,还是她在法国交到了新的朋友。这样过了两年,八月的一天我突然收到短信,“我回来了,快出来见我。” 我们约在宝钞胡同里的小烤肉店里,我过去的时候,她穿着绣花小布鞋和盘扣白衬衫坐在里面,已经点好了肉和酒,正举着小化妆镜补妆。我心里突然觉得有一块很紧绷的地方松懈下来,特别踏实地想,她还是这副德行,真好。本来想听听她说说法国,结果一晚上都听到她一直在说,还是北京好啊,我真想北京。吃完了饭,我们俩出来溜达,外面高壮的槐树上传来蝉鸣,胡同口的西瓜摊子上放着开了瓤的大西瓜,卖西瓜的老大爷一直拿着扇子来回来去的扫苍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了见了阔别已久的朋友,我突然也发自内心地觉得,也许这才是北京。北京当然不仅仅是钢铁森林,它骨子里充满了沉淀过后的生活感,让人沉得住气,让人变得成熟。 不知道多少次,我都举着相机兴致勃勃想去拍拍北京。落到实处,竟然不知道应该从哪一方面下手。是钢筋铁骨快速而冰冷的国际都市,还是神秘美丽阳光灿烂的古老京城。究竟哪一个是它应该有的样子,哪一个是它真正的脸孔。 任何在北京生活过,或者生活着的人,大概都说得出一段和北京搏斗的故事。也都不会少了,一个人躲起来默默流泪舔舐伤口的夜晚。 来北京后,我搬过四次家。 刚来北京的时候,我们两个人住在加上公摊面积五十平方米的小房子里。租在东三环和东四环之间,就是我前面说的那种巨型小区中,鱼龙混杂。中介带我们看房子,一进门我倒吸一口气,想到小,却没想到竟有这么小。我的那台钢琴完全变成了累赘,我走在房子里根本不知道应该将它摆在哪里。这让我有点儿沮丧,仿佛在北京这种现实世界里,弹琴这样的浪漫事儿还没有资格琢磨,完全没有什么存在价值。我住的楼层的声控灯坏了,我们的那间在走廊的最深处。晚上回来的时候,打从电梯出来,外面一片漆黑,我都要壮着胆子唱着歌一路快步走进去。即使是这样一间房子,也租价昂贵。为了付这吓人的房租,我们开始把所有的心思都扑在赚钱上,没日没夜地拍照修图。早晨很早就出门,晚上很晚了才回来,我和导演(我老公,这样叫习惯了)开玩笑说,我压根儿就不知道白天咱们家长什么模样,因为从来没有见过。 我妈第一次从老家来看我,带了一个大型吸尘器,有点儿像外面酒店里那种清洗地毯的家伙,只是样子精致一些,说是很好用,还可以消毒除菌,所以她买的时候,也顺便给我买了一台。我一看就傻眼了,老太太是把我的居住条件想得多么优越宽敞,竟以为我会有空闲的地方放一台这样的庞然大物。结果住了几天,等她要走的时候,默默地就给拎走了,上了动车,给我发了一个短信:看样子也放不下,你们家都堆得差不多了,我还是拿走得了。 当年一有空,我们的休闲娱乐项目就是逛宜家,随处都是可供休息的地方,有免费空调吹,还有冰激凌和可续杯的饮料喝,简直是一个完美约会场所。看着里面的家具摆设,我忍不住憧憬这个买回家那个买回家。导演也不敢接话,我说完自己就觉得是废话,有钱买也没地方搁啊。整个房子,放了床、衣柜、沙发、钢琴、茶几,连转个身都困难。 有一次,我买了一条活鱼回来杀,鱼从我手里滑走,直接蹿进客厅里,带着腥味血污鳞片和脏水翻来跳去的,把小小的客厅弄得乱七八糟。我为了抓它,跳出去,结果脚趾撞到椅子腿,用力过猛,脚趾甲盖翻起来一半,疼得整个人一激灵,连叫都叫不出来,就直接倒地。我看着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就被搞得像车祸现场一样的屋子,一种强烈的郁闷感油然而生。 恰好这个时候,导演回来了。他一进门就看到我坐在地上,脚上流着血,鱼就在脚边扑腾。还以为我受了什么大伤,把包一扔就跑过来问我怎么了。我脑子一团乱,说鱼跑了,把地板弄脏了,把沙发也弄脏了。我不想拖地,不想洗沙发套,我还撞到了脚趾,我觉得北京没法待了,我要走。导演当时又心疼又好笑,说你坐着,我来。我就板着脸盘着腿坐在地上,看着他给我的脚趾上了药,把地板拖了,沙发套拆了塞进洗衣机,把鱼拿进厨房。他平时不怎么做家务,所以做这一切的时候格外手忙脚乱。他风卷残云地收拾完,出来拍拍手,说,报告首长,收拾完毕。您还能走不,能走的话咱们出去吃吧,今天不做饭了。半个小时过去,我的怨气早消了,想到刚才无厘头的各种片段,也绷不住笑起来。那个瞬间,我突然觉得,有时候,这共患难共困苦的北京也没那么糟糕,它让一些情感微微发酵,变成酸奶一样的东西。为什么像酸奶,因为比牛奶还要更好一些。 也许是我生活圈子的原因,周围充斥着形形色色的文艺青年,身边的朋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地把在北京的日子过得不富有却也不寒碜。有一个朋友家比我家还小得多,只有三十平方米,况且按北京的公摊,说是三十平方米最多也就二十五平方米,是个小开间,进门左边厨房右边厕所,抬眼就是床,床边摆了张小桌子。一进她家,就是满眼的红色,墙边立着古筝,落地灯上缠着从外面捡回来的形状美丽的树枝,桌上摆着笔墨纸砚。那个小区是灰色的老楼盘,外墙斑驳地落下了一大块一大块的墙皮,电梯里也脏乱,电梯壁上被人写上了各式各样的小广告。谁也不会想到,这样灰暗庸俗的小区里有一间优雅的小房间,跟随着主人长成了这样。我们一群人在她家聚会,就着花生米喝酒聊天。她从家里各个角落凑齐了几个酒盅,还在小灶台上煮了盘速冻饺子,热乎乎地端上来,剥了一头甜蒜倒了碗醋。几个人,喝着酒,就着落地灯的微弱灯光互诉衷肠。在北京还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就是你总是很容易地就能找到一群人,你们互相听得懂彼此的话。互相体谅彼此追求的自由和张扬,也很坚定地守住自己的文艺梦想。那个时候,我们聊起过北京,纷纷追溯起自己是缘何来到这儿,宁愿过着蜗居的苦日子也不想离开。 我跟他们聊起我们的车。因为后来攒了些闲钱,我觉得导演的工作没有车不行,狠狠心买了车,再一次花光我们俩的所有积蓄。我们的车是大红色,最土最艳的那种大红。每一个见到的朋友都忍不住问,你们俩怎么会买一辆如此妖艳的车?没想到你们俩这么重口味啊。买这个颜色是导演坚持的,他算了一下保养费油费和停车费,觉得太昂贵。买一辆红色的车子,就可以空闲了跑跑婚车,赚些外快。刚买车的至少半年里,每个周六周日一大早,他就出门,晚上回来的时候就挑一挑眉毛说,就走一趟,油费有了,多划算。然后手一挥,丢给我一包喜糖。大家听了都唏嘘不已,我们自己回忆起来,却并不觉得心酸,那段时光反倒特别真实可爱,两个人跌跌撞撞地向前走着,始终也没有弄丢彼此和自己,真的挺好。 买了车之后,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在晚上开车出去转一会儿。风从摇下来的车窗缝里灌进来,兴许是速度让空气带上了区别于城市的野生的味道。还有一些浅浅的花香隐隐约约,所有林立的高楼都变得楚楚动人。这座城市开始吐露它的另外一面,舒缓而慎重地和你再贴近一些。 有一次拍摄,我去一家杂志社开会。会议里一个小助理被编辑骂得狗血淋头,那姑娘头发微黄带卷,已经快冬天还是倔强地穿着裙子,脚下踩的小靴子被擦得锃亮,露着大腿,妆容化得很精致,全身上下都充满了迫不及待想闯进北京来的固执。她被训得很委屈,嘴巴瘪瘪的一直紧紧咬在一起,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倔强地不肯掉下来。编辑也似乎有些小题大做,批评里带了私人情感,要把在这大楼里曾经受过的百样委屈,报仇般传播下去似的。我作为一场小而化大训斥的目击者,变得尤其尴尬。我悄悄地将眼光尽量看起来自然地看向窗外,外面的树顶都已经泛起深黄,风一起,叶子就大堆大堆地落下去。又是一年季节更迭的时候,有很多人裹着围巾戴着口罩提着麦当劳的早餐行色匆匆。CBD的行人们都把自己打理得很好,哪怕仅仅只是一个小白领。你看不出别人背后的辛苦和不堪,似乎谁都是轻松自由的。也许是,又也许不是,所有人的理想之路都不容易,所有人都努力做出看起来得心应手的状态。似乎,北京已经完全接纳了自己,自己也已经彻底融入了这座城。 我去过很多个可以被一个词语,或者说,起码可以找到一个词语用来作代表词的城市,可是这一套放在北京这儿,就行不通。北京似乎从来没有被定型过,它不是温柔的琥珀,没有被柔软的油质封死。它一直是流行的,甚至是波涛汹涌的。每天总有翻船触礁的故事在发生,每天也总有新的灯塔亮起。 我有一个三十多岁的编剧朋友,一直在北京熬生活,说是熬都不够级别,简直就是苦熬。他常常都在写写写写,却永远没有进账。我看过他写的东西,实在是有趣生动,每一个小人物都带着可爱的弱点坚挺地挣扎在生活里,不明白为何总被埋没。我们曾经一起在下雪的冬天,集合了一群人走路去天安门看升旗。天亮起来的时候,他说,来了北京这么多年,也没有看过升旗,今儿看一次,也可以安心回老家了。我们都很错愕,他苦笑着摇摇头说,哥真的撑不下去了,革命尚未成功,弟弟妹妹们接棒努力吧。原本斗志昂扬的升旗被我们看成了离别的悲伤故事,谁也不愿意看战友撤退,就好像告诉每一个人战斗的失败率又一次提高了。那天凌晨的状况随后就有些失控,大家陆陆续续表现出自己也不想留在北京了,还是回家好,或者去些节奏缓慢的小城,开个小咖啡馆小旅舍休闲度日。要不就去流浪?话题被扯开很远,一个混迹北京的“老人”的离开引来一场小小的风暴,动摇了好多原本就不够坚定的人心。我心里也隐隐地觉得可惜,除了可惜他付出的好年华,更可惜那些生活在他笔下的分明已经活了的小人物。如果那些都不能使他留下,那究竟什么才是这里的敲门砖。 总是看电影,谁曾想生活比电影还像电影。车票都定下来,散伙饭也吃了,房子也退了,行李也已经打包好寄走了。他的剧本却突然被人买了,收入不算太丰厚,但也绝对是一票大活儿的酬劳。这家伙疯了一样地打电话给我们每个人,说请预备好沙发准备迎接他租到房子之前的蹭住,语调抑制不住的兴奋:“老子真不想承认,但怎么有种梦想实现的感受!”我们个个嘴上说着嘚瑟,你赶紧滚吧,心里却都蓬勃起来。北京就是这样,它有时不怀好意地耍你一次,有时也呵护着你的才华和精神。 有一段时间我迷恋上用一个固定的行为,把生活变得有节奏,于是我开始了慢跑。北京没有什么好的慢跑环境,你只能在汽车鸣笛的街道边围着居住区跑起来。因为时间分配,慢跑的时候往往都是晚饭后一小时。我选了一首很应景的歌,是反光镜乐队的《晚安,北京》。我从只能跑三千米,到五千米,一直在听这首歌。 你听是什么声音来来回回旋转 你说你从未那么完美 直到遇上并不完美的我 在千万遍重复的麻木茫然之后 留下的又是什么 是真正让你感动的 打开装满回忆的背包 就算翻来翻去得到只是苦涩 哪怕永远的只是落魄 谁怕穿越那未知的峰 别哭在被冷落的时候 就当仍然在三月的风中走过 写下生命的每道彩虹 遗忘 迷茫 你抛弃了温暖的臂膀 只为填补那空白的梦 在一段一段充满悲欢交错的背后 我想说 晚安 北京 晚安 曾经 孤单的身影从未真正安静 晚安 北京 晚安 曾经 何时再听到你的声音 那将是最完美动听的歌 那是来北京已经快两年的时候,生活也不再捉襟见肘,所有的东西都有点儿面目祥和起来。这首歌的词儿写得真好啊。谁怕落魄,谁怕未知,我们都看得见彩虹。 我有一位白领的天蝎座好友,是个做事雷厉风行的女孩,说话很快,走路也快,步子迈得也大,笑起来声音很爽脆。平日里,我们从来不会像其他的女生好友一样,成天说些温柔安慰的体己话,倒像是武林酒馆里遇上的剑客们,只聊江湖不谈儿女情长家长里短。她是安徽人,和导演是老乡,大学毕业后来北京,进了外企。我有时候收到一些工作上的英文合同,专业词汇太多,怕看漏什么,就拜托她帮我看看。不用半小时,她就回四个字,靠谱可签。她常常随随便便地说一些工作里受到的委屈,听着暗箭重重特别惊险。她三言两语概括完了,就话锋一转地说,不过也还好,我很努力也挺快乐的。她身材很好人也漂亮,总能把没什么意思的职业套装穿得神清气爽。我也很少看她穿便装,头发也总是扎起来。逛街的时候她也心不在焉,因为一个月只有八天可以穿便装,连买衣服的兴趣都降到最低。有一回我病了,高热不退,发在朋友圈里。她提着瓶可乐,拎着块姜就直接来我家敲门。进来什么也不说,就直接奔进厨房里开火架锅,开始煮糖水。煮了一大碗,提着我的脖子灌我喝下去。摸摸我的头说,你什么时候能学会照顾好自己啊。我做的是自由职业,常常一件破长褂,一条破洞牛仔裤,踩着双布鞋去和她吃晚饭,看着她精致地跟朵花儿一样坐我对面。猜想旁边桌的人看起来,一定可以进入别人心中最不搭调闺蜜排行榜。 我们俩一起去看过一场演唱会,她穿了便装来,头发也放下来,松松地辫了一条麻花辫,歪在肩膀上。背着个双肩小书包,跟平时判若两人。我们俩跟着整场演唱会唱了两个多小时,嗓子都快冒烟了。快结束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谢谢有你,你知道吗,我觉得累的时候就会想,还有人像你一样活着,就觉得这个世界也挺好的。有我这样的,有你这样的,才不无聊。我平时就是主张一定要把日子过成一首诗的矫情鬼,张口闭口说点儿煽情的从来不在话下。但那次,因为从来没怎么听过她说感性的话,突然听到,反倒不知道该做何反应。演唱会结束已是深夜了,我们融在人流里往外走,要走出两条街才是方便拦出租车的地段。 北京的天空从来不好,白天也没有什么云,像脏了许多年没有擦过的旧玻璃。晚上更是乌黑一团,我们俩慢慢走着。我问她,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北京吗?因为在很多地方,只有一种人,大家都长着一样的脸干着一样的事过着一样的生活。但是在北京,有好多好多个人,每一个人都不一样,你活你的,我活我的。但又仿佛是共通的,谁都懂谁似的。老有人说,在北京多孤单,大城市里人情淡漠,心灵闭塞。其实在北京才不孤单,至少有一半的人,灵魂没有枯竭,一直奔跑在路上。 去年,她嫁人了,也在北京买了房。我陪她去试婚纱,她穿着纱质修身的婚纱从试衣间里走出来的样子真是美得不能再美。我说我给你拍张照,指挥她站到光线好的窗边。她站过去,看着窗外说,买了房子要还房贷压力好大。又说,不过马上要有家了,而且我要结婚了,挺好。又说,我们应该都会留在北京不离开了吧。我想了想还没开口说话,她好像也不是在等我的回答。自己又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不开这儿了。 我却不像她那样可以尘埃落定地说一句,大约是离不开北京了。 但北京送给我们梦境和风雨,也孕育友谊与爱情。它是多么有趣,我想不出还会有哪座城市像它一样复杂而简单。它教会我们可以哭,但不要绝望。可以委屈,但不要绝望。可以离开,但不要绝望。总之,就是不要绝望。这样多元的一座城里,活着多元的人们。他们统统都有自己的故事,他们都曾坠落深渊,也都没有死去,不仅没有死去,还认认真真站起来,重新发起光。但我也不可避免地在离开北京的时候,开始想念北京。很多次,回到出生的城市,待不了多久,就开始不习惯。北京的一切,像隐形毒药一样让我中毒。直到今天,我仍然不觉得我融入了北京,也渐渐明白,你可以用任何面貌生活在这里。因为你总会在离开这儿的时候,想念在北京这座城里的自己,哭哭笑笑起起落落间,觉得每一条血管里都开始流淌年轻的血液。只要待在这里,就永远不会老去。 现在住的房子是我来北京之后搬的第四次家,已经住了快两年。房子养出了脾性,终于有了一些家的感觉。 最近我在家里定制了一张很大的桌子,两米长。当时和定制的师傅说我要两米,他说你放哪儿,我说放家里。老师傅很吃惊,问我干什么用的。我说,吃饭,聊天,看书……大概也就这些吧。老师傅一个劲儿地摆手说,家里不要放这么大的桌子,碍事,再说哪里用得着这么大的桌子。我早就打定主意坚持这个尺寸,耳根子很硬,最后终于还是依我说的做好了。老柚木的材料,涂了原色清漆,线条也做得很温润。虽然几乎占满了整个客厅,我还是觉得很开心。从前看过一句话,说人年轻的时候,总有那么一段喜欢群居的生活。我光是看着桌子就能想到,一堆话投机情相合的朋友家人,围成一团,聊得酣畅淋漓的场面。 我在家附近新找到一个很大的超市,晚上从超市买菜回来,进了电梯,同楼层的老奶奶看我的袋子估计是忍不住了说,小姑娘,超市的菜不新鲜的,离咱们这小区很近就有一个大菜场。我一听乐了,隔天休息,立刻约了老奶奶第二天早上赶早市,让她带我去认认路,摸摸门。第二天我一进去就觉得舒坦,偌大的空间里充满了泥土雨露的清新气味。菜市场里总有一个城市最亲切最居家的一面,老人们谨慎地挑选,菜贩们一个劲儿地叫卖。那些挂着露水的菜啊果子啊,比任何美好的风景都水灵,几乎可以弥补一个无法睡懒觉的早晨。我买了好些回来,都洗好泡在凉水中等着。 晚上就有朋友聚会,做一桌子菜,都多放辣椒,配冰镇啤酒,是欢迎新的朋友来北京的饭局。我在厨房紧锣密鼓做菜的时候,想不明白是什么时候,我们已经扎根在这里,做起了东道主,欢迎起初来乍到的探索者。他从南方来,兴奋而激动地说北京好干,一大早起床鼻子生疼,用手搓一搓恐怕会流下鼻血来。语气里没有一丝抱怨,全是新鲜的体验。客厅里的窗帘被拉开,我住在25层,能俯看到一个很完整的城市夜晚。他指着外面说,哎呀!那是传说中的“大裤衩”吗?央视的大楼就立在不远处,安静地站成一个巨大的黑影。 我怎么才能表达我多么希望这章的结束,文艺而又深刻。但有趣的是,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结尾安在描写北京的文字里。北京的尽头在哪儿仍然没有人知道,好像也没有人真的打算去落实一下。我只知道,北京对于身在其中的人来说,绝不仅仅是一座城。 第二章 不能再宽阔的旷野 旅行最好的意义对我来说大概就是,那些因为放松束缚而膨胀起来的感受不会再缩水,它们让平实的空间也生出不一样的光彩。 从库尔勒市区去到巴音布鲁克草原驱车三百公里。 汽车是租来的,风景壮美的地方容易遇到让人怦然心动的故事。去租车的时候,我认识了库尔勒租车行的老板阿辉。整个停车的院子里停了五十辆车,公司的规模不小。后来熟了,才知道他还开了一个库尔勒最大的玩具城。他快五十岁,离过一次婚,又结了,没有孩子,有点儿怕老婆也爱装大哥。 他的办公室里,本来就挺挤,里面还停着辆巨大的越野摩托车,样子很炫,头盔摆在座位上。看车把和车座就知道不是辆摆设,磨损的地方被玻璃门透过来的光照得微微发亮。墙上挂着他骑摩托车的照片,看起来郑重其事又威风。 进去的时候,他没看见我们,因为背对着我们在吹萨克斯。他反戴着棒球帽,穿着黑色的T裇和牛仔裤,裤腿塞在马丁靴里,戴着耳机,耳机连着电脑。吹的曲子挺简单,也一直打结吹不顺畅,害得我强迫症发作一直想按暂停。在硬气的租车行里,有一个时髦大汉在吹并不流利的萨克斯的画面格外有喜感。后来聊起来,他说,等到有一天萨克斯吹好了,他就把公司一关,带着萨克斯和老婆去流浪。这真是个温柔又浪漫的好梦想,已过不惑的爸爸辈的年纪,抱着十几岁孩子一样的愿望,活得格外新鲜。 后来熟了,就慢慢知道萨克斯这玩意儿他纯属自学,没事就对着电脑研究那些教程视频。我忍不住夸他还挺有音乐天赋,他就一脸得意地说,那必须,那会儿年轻没开车行的时候,我在酒吧驻唱,迷倒一票女孩子。我对他的驻唱生涯很感兴趣,问他唱得好吗。他白我一眼,说,老子要是唱得好还会来开租车行吗? 后来他买了把顶贵的萨克斯,扯了半天我也听不懂,就听明白一件事,这把萨克斯很牛。他跟我说,见了我老婆可千万别给我扯穿帮了,我骗她说这把萨克斯贼便宜,没人要,我就给收了。再到更后来,认识他一年后见面的时候,是在大理双廊的洱海边上。我去云南拍片,问他来干什么,他说他挺喜欢大理,来看看,还背着他的萨克斯。他给我听了手机里录好的曲子,说,怎么样,一年不见,我吹得好多了吧。我嘴上说,也就那么回事吧,这么长时间也没什么长进啊。但心里早赞了不知道多少回,已经有模有样悦耳动听了。他说,他觉得他的梦就快要实现了,脸上的表情比让我听手机的演奏曲还欢脱。 一直以来,我喜欢的人和生活都是一样的,个性饱满,奇怪生动。在大城市里生活的时候,遇上这样的人,我总忍不住要多看几眼,多了解几分。这样的喜好让我在外面的时候,变得特别忙。因为青山绿水间的人,宽天阔地间的人统统都这样。他们的眼眸里都闪着光,生命是一场敞开的旅程,细碎的事儿不至于太过计较,紧紧把握着真正的生命。总是说要端庄要稳重,其实生活轻薄一些又何妨。 知道我们要去巴音布鲁克,他就说,他也好久没去草原那边,兴致勃勃地决定和我们同行。我们一面在心里纳闷这老板做得太随意,合着这就是说走就走的旅行啊,一面也乐得有个当地人带路,一拍即合。 一路上,都是空无一人的直行公路。偶尔会有骑自行车的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小伙子被我们坐的汽车甩到了后面,露出来的皮肤被干燥直接的太阳晒得黝黑黝黑的。车速快的时候,连个人影都没瞅清楚就嗖地越过去了。车速不是很快的时候,他们会挥个手打个简单的招呼,阿辉就摇下车窗伸手出去拿帽子挥一挥回应一下。有时候还喊一句维吾尔族话,我问他是啥意思,他说就打个亲切的当地招呼,我看他支支吾吾的表情在心里猜说不准他也不知道自己喊的啥,就仗着萍水相逢擦肩而过的糊弄劲儿过个文化人儿的瘾。北京的生活里我也认识好多个酷爱骑行的朋友,热爱户外的人好像都不约而同有一个特点,就是都有股傻乐的劲头。每次我和他们侃大山,问到他们这么喜欢折腾自己的念头源自哪里,无外乎是想听到些激励人心的豪言壮语,顺便也坚定一下自己。但往往他们都哈哈一笑,三言两语插科打诨地把我的郑重其事给打趣了。有一个哥们儿跟我说:“我就喜欢那种累得够呛的感觉,汗流浃背快要坚持不下去了,但其实又坚持得下去。可别小看骑自行车这件事,你能骑下来个小一百公里,你就做得成这天底下所有的事。”话虽说得夸张,可是我居然很懂这其中的歪理。经常幽默人生的人,常常显得像小孩子。生命力饱满的人也确实老得慢些,活得也比起别人有血性和有力度些。日子长了,交情就深了,处得多了朋友之间就不免分享些经历过的故事。自然也就能慢慢体味到每一段热烈的人生都有低谷,哪怕是在最失意的黑暗过去里,生活也仍然在悄悄地回报着每个人。所以真没必要绝望,更没道理寻死觅活,有时霉运上来,流把汗抹抹泪往前走几步,也就过去了。 我以前也陷入过一种疑惑里,就是这些人到底哪来的时间,这里跑跑那里看看,日子过不过了,钱赚不赚了,恋爱要不要谈了,还要不要养家糊口了。后来自己慢慢也开始这样的生活后,突然发现有时候,是我们自己把自己放进了哈姆雷特式的“活还是不活的”选择里。其实出世入世也不是什么大学问,只要学会在什么样的时段里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明白自己不是一个单调的乏味的人,就什么都好解决了。 其实仔细想想,我也是有过“骑行经历”的呢。在济南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哥们儿失恋了,我们四五个人组织安慰大会一起在晚上去大排档吃烤串。你一嘴我一嘴话题就聊跑偏了,说起这世界上有那么有意思的事可以干,实在没有必要消沉颓废。时至今日,我已经完全想不起来究竟为何突然就聊到如果骑自行车去泰山,然后再登顶多爽。现在想起来那个晚餐组合也真是个完美行动派,说走就走,聊着聊着结了账,就骑着自行车从大排档直接上路了。开始走了,才有空想起来很多细节,安全怎么办,睡觉呢,走哪条路,天这么黑怎么走。于是出城之前我们从超市里买了防身的小刀,买了手电筒往车把上一绑,决定就沿着国道一路边问边骑。我当时就骑着单杠的女式自行车,前面的小篓还是十足小清新的藤编筐,大家踩的也都不是什么专业骑行设备,到底是因为太年轻还是喝了杯扎啤中枢神经被麻痹就岁月久远不得而知了,总之就是特别雷厉风行地就上路了。每经过一个站点,就会有各种人见我们深更半夜成群结队好奇地问我们打算去哪儿,我们就意气风发地说要去泰山看日出,然后在别人诧异的眼神里继续前行,心里竟然还揣着几分得意与骄傲。国道上太黑,只敢在加油站的入口附近直接往地上一躺眯一会儿。其实差不多在刚走出明亮的市区,轮子压上黑漆漆公路的时候,大家心里就都打起了鼓,一股后悔的士气就慢慢散开,脚下的运动早变成习惯性重复,夜里一点左右,困劲儿上来,我们一个呵欠接一个呵欠地互相讲鬼故事提神。就这样居然也在清晨天蒙蒙亮的时候,到了泰安市。其中一个男生,激动地直接从自行车上就蹦下来了。结果,宏伟的理想还是倒在了人民币的大山前,大家把衣兜裤兜都翻透底,也没凑够上泰山的门票钱,只得累瘫在山脚下仰视一眼。为了赶周一的课,当天就得往回赶,大家的屁股都疼得挪不动步,用剩下的钱凑起来吃了一顿农家饭,一盆小鸡蘑菇炖粉条连汤头都喝得盆儿清。我们买了加厚的椅垫往车座上一绑,一改来时的英姿飒爽,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骂骂咧咧开始往回赶。毕业已经好多年,我们几个每回提起那次因为吃饭的一句闲扯就暴骑二百公里的经历都会笑成一团。这几乎成为我整个大学经历里最生动的一笔外传,像极了我们奋不顾身毫不犹豫的莽撞而迷人的青春。 偶尔才能遇到一辆车,从我们的车旁飞驰过去 笔直的公路,就像通向天边 在新疆的时候,几乎忘记用手机这件事情 历经岁月风吹雨淋形成的地貌,就像在讲一个故事 用什么词来形容新疆都不算准确,我们七嘴八舌讨论的时候,阿辉听不下去,打个口哨拦住我们的胡说八道。说形容新疆根本用不着文艺小青年们的小情小绪,就拿最朴素最敦实的话来讲它最好。他每回接待来这边玩的朋友,大家都会最后集中在一个感受上,就是大,大天大地大山大水大风景和大情怀。坐着车一路驰骋在看不到边际的荒野中,四处都是经年累月风化的黄土地貌。他就指着很远的一座平顶山说,如果我们开去那里,上了山,峰回路转豁然开朗,山顶就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原。太远,所以最后没去,没有亲眼一看,听起来也匪夷所思,心里却还是相信的。在这片壮阔的天地里,什么都是可以成立的。新疆常起大风,衣角裤腿都被刮得一撇一撇的,人的圆滑周全也好像在这风里一刮,全都退得很干净。阿辉说:“老子去过那么多地方,就没见过比新疆还大的地儿。就冲这大,也值得来看看,不亲眼一看,你脑子里都没有这种等量级的备份。” 在新疆那段时间,我最常用来单曲循环的歌是许巍的《旅行》。 谁画出这天地 又画下我和你 让我们的世界绚丽多彩 谁让我们哭泣 又给我们惊喜 让我们就这样相爱相遇 总是要说再见 相聚又分离 总是走在漫长的路上 我一直都有在一段时间里,反复循环听一首歌的毛病。这里除了应景应情绪外,其实是藏了我的“小九九”。人的记忆往往是暂时记忆,不管多么热烈亢奋地记得这片山记得这片水甚至记得这片火烧云里火红的太阳,但这些都是暂时的。不用多久,你就忘得模模糊糊。倒不如把当下的情绪都附着在一首歌里。说也奇怪,就是这么厉害。无论过去多久,只要听起这调调,一些说不清楚却感受深刻的感觉统统都冒出来。现实里的虚妄得失再也离间不了你心里的遐想和寄托。 一路往巴音布鲁克走着,能明显感觉到外面的温度越来越低,一些薄薄的水雾慢慢攀爬在车窗玻璃上,我在车子里缩胳膊伸腿地慢慢地从短袖加上毛衣外套再穿上大衣,围上围脖儿,就像从夏天走进冬季,这种即时季节的魔术大概也只有在新疆才能享受。有的同行的人没有带厚衣服,阿辉就教他们怎么把女生的打底裤缠成一顶帽子还看不出原形,大家嘻嘻哈哈地在车里闹成一团。在未知的环境里前行的感觉就像探险,我就一直举着相机趴在窗口,心里全是无量自在的感受。外面是平原和远山,云压得低,黑头羊群面向一个方向吃着草。还是宽阔,宽阔到它只能是一种虚幻的感受,照片记录不下,语言也形容不出。我就在作为一个摄影师却完全按不下快门的纠结里无来由地出现一个无比感性的念头: “那些活在都市里朝九晚五的人,也许一辈子从生到死都看不到这样的风景。” 我特别诗意地陶醉在这景里,想着若是在一个电影镜头里,我大概就是那最自由的天涯旅客了。 清晨,日出中的羊群也已苏醒 路上经过巨大的敖包,辽阔的草原上牧民们用石头堆成的石头堆,插着五颜六色的经幡,狂风下彩色的经幡都热烈地飞扬着。一开始它们只是作为道路和境界的标志,后来慢慢在时光的催化下有了更美好浪漫的用途。阿辉停下车,让我们都下去许愿。车门一拉开,冷风就猛地灌进来,吹得我腿肚子直打转,脖子一个激灵就缩起来,简直比内陆的冬天还要冷上几度。有人犯起了懒不愿下去,他硬是坚持让我们去,说草原上的人见了敖包一定要参拜,也算是一种风俗。他让我们搬上一块石头,抱着顺时针绕着走三圈,然后把石头添到敖包堆上,许个愿望。大家一开始都敷衍着依样照做,慢慢走着的过程里,听着幡旗飞舞的哗啦啦的声音,抬头看巨大的石堆矗立在广袤的蓝天里,都不知不觉变得越来越谨慎和认真。看所有的人都端端正正把石头往敖包上一放,闭着眼睛虔诚许愿的模样真真切切有一种灵魂得到了净化的体验。我对仪式感的事情一向充满了好感,觉得人生有时候就是需要一些仪式感。慎重庄严,清醒细致,不至于迷失,永远有底线。 敖包上的幡旗在风中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伴随着风声像一首歌 我是个闲不下来总喜欢往外跑的人,也常常看到各种人关于旅行这事儿的上纲上线的讨论。其实旅行这事儿再简单不过,从来也背负不了太深刻的使命。也从来不会有你看点儿风景,交过几个萍水相逢的朋友就脱胎换骨的道理。所以热衷旅行,却也别指望一场旅行就改变人生。它让你看到世界很大,它让你不再是井底之蛙,它让你放下很多微小龌龊,它让你跳出都市里虚荣浮躁的自己,它让你的皮肤晒得黝黑,却让你拥有一脸阳光。但,它结束了,你仍然要收拾尘土回到繁华。 在新疆一个人行走的几十天里,我却突然想通。总有些小事儿是有了点儿改变的,看得多了走得多了,它就不动声色地把你的人生慢慢导去了有点儿不一样的未来。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格外喜欢走在路上的自己,偶尔照镜子,觉得那人脸上有前所未有的机灵神采,特别有腔调。觉得自己有时候裤子脏脏的,头发胡乱一扎,常常席地而坐,大城市里的小矫情小娇气通通退去,嗓门儿也大起来,步子也阔起来,痴迷于每一处的整个状态,挺酷的。所以每次打着背包,走在路上的时候,就免不了在崭新风景里,想一想旅行的意义。 我在路上认识过很多独自行走的姑娘,她们有的天生丽质,有的脸蛋平凡。但我保证任何人看见她们潇洒爽利落落大方的模样都会爱上她们。以前去拉萨的时候,我认识过一个姑娘,我们坐的是同一趟火车。整整四十几个小时都要在火车上过,空气里充满了方便面和黄瓜的地道火车味儿。列车员时不时就来提醒一下我们要注意空气稀薄,看有没有高原反应,车窗外全是让你看了睡觉也能再梦见的风景。晚上过唐古拉山脉的时候,一想到是整趟火车站点的最高海拔,我难以按捺油然而生的好奇,有点儿激动睡不着,别人都入梦了,我一个人下到卧铺的走廊里往窗外看。整个车厢的灯都暗暗的,因为所有人都睡了,气氛安静得不行。其实窗外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但我还是翻了过道的凳子面板坐下,发愣。然后就看到隔壁包厢里的一个外国女孩也蹑手蹑脚地走出来,头发乱七八糟扎个马尾,穿着登山裤和T恤衫。她一看到我,愣了一下就笑起来。深夜里同样对唐古拉站感兴趣的两个人找话题从来都是不难的,我的英语勉强沟通顺畅,她的中文也半斤八两,我们就中文夹英文,英文夹中文地海聊。聊天以后知道她是住在天津的美国人,难怪说中文总带着一股相声味。这次是和朋友一起出来走西藏线的,到了拉萨再转去加德满都。本来坐的并不是我这趟火车,前几天她坐的车经过西宁站,因为想看一眼青海,就直接下车了。在青海待了几天又重新上车,才坐上了这趟火车。我的极端浪漫主义情绪又绷不住开始爆棚,半夜里因为要体会最高海拔睡不着,结识同类,还是个外国友人,是段跨国友谊,简直是太浪漫了。我不停地感叹这就是缘分啊,老天让咱俩认识啊。以至于困劲儿又涌上来,再回去睡觉的时候,听着火车压轨有节奏的声音时,就像经历了一场一见钟情一样愉快。旅行有时候就是这点特别可爱,它本身的浪漫元素让发生其中的每一件平常小事也脱离了俗气,变得罗曼蒂克起来。 后来我回到北京,才想起来,居然既没有问问她的名字也没有留下个联系方式,心里有点儿后悔。但也马上释怀了,跟歌里唱的一样,总是要说再见,相聚又分离,总是走在漫长的路上。 我常跟朋友们说,如果你无法找到自信就去旅行,如果你觉得自己好像老了就去旅行,如果你觉得什么都一成不变就去旅行。你会发现,在宽天阔地的风景里,慢慢清晰起来的自己,永远都是个有趣的人,你变得多话且生动,你对很多东西充满了好奇,你仿佛在内心深处寻找到一点儿模糊的信仰。你变得不惧怕后果,更愿意迈步往前走。你有没有想过,也许那个兴奋而鲁莽的人才是真正的自己,带上那样的自己再回到原本的生活,其实一切也就没那么糟了。 我想于自己也是一样的,肯定也有一个人吧,曾像我一样,在远远的地方看我举着相机爬雪山的时候想,那个短发姑娘一脸欢容挺棒的。人的心是有弹性的,在空阔敞亮的地方,就嘭一声变得饱满。这种饱满是与金钱无关的充实,无论是清贫还是富饶岁月,都闪烁着夫复何求的光芒。 草原的晚上,很冷,地上的低草上都结着冰霜。我就住在草原牧民的蒙古包里,炉子里的柴噼里啪啦地发出温暖的声响。炉子上架着的锅里煮着牧民拿来的黑头羊肉,砍得一大块一大块,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整个空间都是肉香。我抱怨烧熟了怎么也不给点儿什么佐料,没滋儿没味儿的怎么吃啊。阿辉瞥了我一眼,“真没见过世面,你当是北京小商场里的小饭馆啊,这可是在草原上,就这么吃,煮透以后拿手抓着直接吃,既不膻也不腥,老香了!”说完他就撅起一大块,大口咬下去。大家也都不犹豫了,袖子一捋头发一扎开吃,吃得酣畅淋漓。外面狗吠马鸣地打节奏,连吃个晚饭也带着点儿草原的彪悍气势。蒙古包里的门,说是门也有点儿不负责任,就是两片木板往门口的地方一摆,然后一条细细软软松松垮垮的麻绳两头一拦,就算是门了。大草原上的人们,靠天靠地生活了悠悠岁月,他们相信的东西比不信的多,感恩的东西比仇恨的多。蒙古包的顶上是豁口的,顶上是一片毛毡子,控制毛毡子的绳子挂在屋外头,出去抓住了用力一拉,头上的毛毡子就被掀开了,躺在炕上看得到一小片圆形的天空,全景天窗星空套房,那一小片圆圆的深色天空上,密密麻麻全是星星。我是躺下的时候突然看到的,一下子就从炕上蹦起来。套上靴子裹了大衣抓起相机就蹦了出去。掀开毡门站出去的一瞬间,话都说不出来。一整个暗黑色的无边草原,除了我自己身后的蒙古包再没有灯光。就一个巨大的半圆罩子的天空罩在深色草原上,从地平线拉到漫漫天空上,全是繁星,一闪一闪的,银河清晰可见,笼着淡淡的紫色。羊和马都睡了,出门的动静让牧民的狗警觉地叫了一声,我不作声,它也安静下来。出去的时间略长一些,眼神调整过来,外面变得没那么黑。 -游牧民族的流动性的房帐驻扎在冬日的草原上 -房帐里的炉火烧得正旺,里面的柴火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这一家里传出煮肉的香气 -巨大的,广袤的,肉眼可见的紫蓝色星空上的银河和繁星 我从来从来从来从来从来没有感受过这样的星空,仰着头看,气氛就像一首歌,动情得让人想流泪。 在这样的星空下流过去的时间,才能被叫作时光。一分一秒的时间都发着微光,我坚定地相信,无论过多少年,这些画面统统会历历在目,无法忘怀。我设了慢门拍星空,突然觉得自己是个摄影师还挺不错的,或多或少可以留下这些时光。让我在瞠目结舌的时候有点儿事可做,为这一片想抓在手里或者融入其中的片刻做点儿事。 我忍不住进蒙古包喊了所有人起来看星星,城市里待惯的人一时半晌都消化不了这种程度的美景,全都被生生震住。这种风景我后来在丽江束河古镇的后山顶上看过一次,那个时候我帮住在古镇里的朋友遛三条狗,都是成年哈士奇,如果不是狗绳握在我手上,完全就是狗遛我。好不容易踉踉跄跄跑到山顶,我和三条狗很戏剧性地并排坐在山顶的亭子里,看着深蓝夜晚的星空和山下星星点点的古城灯火觉得特别宁静。还有在拉萨河边的深夜里也看过一次,在拉萨的时候和新认识的朋友自我介绍说我是摄影师,被怂恿着让我教他拍延时。我被人一捧,又喝了几瓶冰镇啤酒,好为人师的劲儿一上来,大晚上地扛了三脚架就跑去拍延时,相机杵在岸边,我们在一旁蹲着。天太冷了,冷得受不了,蹲了一小时,觉得那些星星跟固定了一样,一动没动。蹲也蹲不住,就蹦来跳去地取暖,再受不了,就开始讲冷笑话以毒攻毒,生生地挨到天蒙蒙亮,跺着冷得麻木的脚走去布达拉宫看了金色的日出。长大后每次看星空都宛如一次人生的节点,每一个看星空的夜晚想起来都饱含了浪漫主义的色彩,跟一首歌一样充满情怀地刻在记忆最深处。 小时候的很多记忆都不太清楚了,但铺了凉席在巷子口一家几口吃着棒冰看星空的夏夜却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时候,随随便便抬起头,就看得到繁星灿烂,一眨一眨的,虽然比不上大草原上广阔震撼,却是入夜后最好的风景。我们一家四口,爸妈姐姐和我。姐姐生在八零前,我生在八五后。她送我的本子上贴满了小虎队的贴纸,我被她和她的朋友喊成跟屁虫。现在姐姐的女儿六岁了,我常在陪她玩iPad打游戏的时候,想起童年。我一直坚定地觉得,我们和我们之前的人才是真正有童年的一群人。捉过小蝌蚪,捕过蝉,七星瓢虫和十一星瓢虫的星星是捏在手里一颗颗数出来的。饭点儿的时候,所有的爸妈都在院子里喊我们回家吃饭。晚上六点的电视里,放的都是国外的卡通片。仲夏的夜里,就全家出去纳凉,躺下来,满天的星星都在眨眼睛,眨着眨着就和满天星斗一起睡了。那些夏天,就像少年时光一样,永远回不来,整个世界变得比我们长大的速度还要快。 现在的都会城市里已经再也看不到星空,它被遗憾并珍惜地写进歌里书里电影里。莫名地,我站在空无一人漆黑一片的大草原上,听着结霜的细小劈啪声,想起了很多零碎和片段,和完整的小时候。就像在时间的长河里,找到了一个可以暂停的地方。不用想明天,不需管以后,只要感受现在,现在,就现在。我干了一件自己也说不清楚原因的事情,我摘了围巾脱了大衣,在一片旷野里跑起来。跑得过瘾,风也吹着,鼻子被冻得麻木起来。我常常想,有的时候,人生总需要疯狂一次。当然不是指在深夜的草原上狂奔这样中邪一样有些好笑的举动,还有很多种故事。去追求你的爱,你的梦,你的理想,不问结果,鲁莽一些迅速启程。旅行让人变得自由,壮丽的景色让人热血沸腾。你变得勇敢和无厘头,觉得没什么可怕的。我常常格外珍惜这个时候的自己,就像一个梦想家,仿佛可以抓紧全世界。 睡之前就决定看日出,第二天喊了凑堆住蒙古包的人很早就起。没有水洗脸,也没镜子端详眉目计较美丑,用手指捋巴一下头发,拉紧围巾就出去。虽然知道在草原上,仍然有些恍惚,跨出蒙古包就是茫茫草原,冷劲儿又蹿上来,我没习惯猛地一哆嗦。远处的几个蒙古包里已经升起炊烟,东方的天空有微红的浅霞。马儿就在身边吃草,羊儿也开始醒来。我一直向着日出的方向走,草原的早上冷得我甚至抓不紧相机,穿着棉绒靴子,脚底板还是冻得透凉。牧民家的两只狗一直跟着我,我以为他们是跟我寻吃的,一直回头说我没有吃的,别跟着我,后来走得远了,踏入了别家牧民的领域,那户的狗飞奔着就冲我直线跑过来,我冻得行动已经不太方便,想跑也挪不开步了,又想到老人都说狗追过来千万别跑,脑子里思想乱跑的时候,我身后的一直紧随我的狗咆哮着迎上去,它们奔到我的身前,一直对着冲过来的恶狗狂吠,直到把它吓退。我才明白过来,原来因为住了一晚上它们主人的蒙古包,就被它们当成了主人的朋友,它们一直悉心保护着我呢。我心里不免感动,到底是陌生的风景生发了感性还是什么情况,就觉得这朴实雄伟的大草原上,连动物都变得多情又深情。 草原的视线尽头是远山,天空惊人的湛蓝。太阳开始升起来,金光灿烂的东方,影子向身后被拉得很长。我大声在喊着往前跑,两条狗就摇头晃脑地跟在我后面,整个草原上的狗都跟着叫起来。偶尔有牧民策马奔腾,踏起来的尘土就像阳光里的山水画。我觉得所有的形容都在这样的景象前失去了表达力,忍不住要得意自己正站在这些美丽的奇迹里。 草原上还栖息着野生天鹅。当地的牧民对天鹅都倍加保护,与天鹅恬然相处。冬天过去、春日来临的时候,上万只天鹅就成群结队不远万里地飞到草原上栖息。我们一行人来巴音布鲁克的时候,是秋天,所以我们兴冲冲地开车绕到天鹅湖去看天鹅的时候,发现湖里的天鹅并不多,零星地剩下一些还没有南去的小群落。在草原深处有一排灰色的房子,烟囱里有炊烟,像画中风景。阿辉告诉我们,这是一对内地的夫妻,因为天鹅留在了草原。春来冬去,有些天鹅受伤生病,就无法跟上大部队。他们就留在草原上照顾这些落单的小家伙们。我想过去拜访,后来想想算了,也许我们听来的奉献故事对于人家来说只不过是平常的生活抉择,还是别带一脸围观者的表情去打扰了。想一想很入迷,这是怎样的一种感情,相濡以沫的两个人为了这样一个目的,隐姓埋名地留在了广袤的天地间。活脱儿就是现代生活里的武侠剧,最标准的浪迹天涯。我笃定地想,除了对天鹅们的爱,一定也因为这片草原上的星空和太阳吧,谁不留恋这画卷一样的地方。 两年前在云南的时候,我在大研古城里转,沿着向上的楼梯一路往上爬,无意中溜到一个禅茶馆,在那里坐了很多陌生人。好像是因为元宵节,落单的旅途中的人都凑堆坐到一张大桌上。茶馆的老板用小电锅正在煮元宵准备分给大伙儿吃,人太多,什么杯子器皿都有,估计能盛水的都寻摸了来。我就伸头那么一看,就被一并招呼了坐过去。年过六旬的老板来自台湾,一直用温软的台湾普通话和我们聊着天,泡茶,倒茶。我因为爬山也实在是渴得厉害,一口气闷了好几杯。老板笑眯眯地说,这位小妹妹,这么喝茶可真是既浪费好东西又累死泡茶人啊。一句话逗笑了所有的人,也让我一下子融了进去。天南海北,来自各地的人,忍不住都开始说起自己的家乡来。每个人都用各种美丽的语言形容着生养自己的那块地方。当时,有一个从新疆来的男孩,默默用手机翻出在家时拍的照片。我被惊艳到除了哇塞哇塞完全说不出话来,活脱儿像个土鳖。他话也不多,就很实在地说,人一辈子一定要去一次新疆,看看真正的大山大水,才知道什么叫壮美。从那时起,我心里就存了去新疆的念想,所以当真正站在这片土地上,有兑现了自己许自己承诺的美好感慨。但往往,对自己许下妄诺最多的人常常不是别人,正是自己。我们在狭促的现实里不停地画饼充饥,没法儿释怀。 时间过得真是不留情,我回忆从前事儿的时候,常常觉得只有那些我和导演一起走着的时间没有被虚度。一些感慨一直留在心里,转化来的力量也一直发挥着作用。上一届世界杯的时候,我们和一群男生坐在路边大排档喝着啤酒吃着烤串看比赛。那时候,我们说,这么看太没劲了。下一次世界杯,咱们也去现场躁一次。那个时候,觉得2014年很遥远,甚至在想,会不会到那时大家就都老了。转眼间,2014年也过去了。2014年的世界杯在巴西踢起来了,我们的玩笑话没有成真,真的是玩笑话了。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变成了渐渐模糊的往事。很多事说了不去做,就变成了悲伤的梦想。人生的荒诞和庸常,在日复一日相同的日子里变得没有区别。走在路上的时候,人的敏感度变得很高,自由和悠哉变成常态。搭车,聊天,跋山涉水,都是生活里的实在享受。我想,这才是旅行最迷人的地方。与其常常想念乡野,不如索性开始一次出发。 那些出发后会与之相遇的大山大水,海光山色可以净化所有尘世里的琐碎。在新疆,遇上让人忍不住把眼睛都瞪出来的景色是件太稀松平常的事儿,去博斯腾湖的时候,整条细窄的公路弯曲上扬。左边的车门开出去,是像沙漠一样广阔安宁的湖水;右边的车门开出去,是金色的像海浪一样起伏流动的茫茫大漠。我下了车站在路的中间,前前后后没有一丝声响。我就躺在路中央,看到的天上都是密集的流云。然后我竟然就躺在马路的中间睡着了,睡得半沉的时候,就能听见风的声音,是细小的叶子与叶子相互碰撞的声音。还有圆骨碌碌的小石头被风带起来滚动在沙石路面上的声音。我回来以后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办法描述当时的所见所感,我在跟朋友描述这个场景的时候,需要一直不停地呐喊,你能想象吗你能想象吗。哪怕别人特别肯定地说,我能想象,很美。我心里也暗暗下定论,他没法想象,他没有亲眼见到那不可思议的风景怎知美得多么惊心动魄。 阿辉在新疆这样的地方做租车生意,自然能交到各式各样的朋友。新疆太大,从一个地方去另一个地方都要缠绵几百公里。外地的游客到此,都免不了需要租一辆汽车才方便行走。我说其实我们的工作差不多,都是要见不同的人听不同的故事旁观不同的人生,他想一想,点头说好像也是。他讲起刚刚开始做生意的经历,成本小所以每一辆车都需要亲自去提取,然后一路翻山越岭开回库尔勒来。他口里的真实故事和戏剧性改编相互混合着听起来很精彩,什么大雨滂沱被困在外地,什么遇到泥石流堵路耽误了好一阵子,什么车子被砸了曾经被骗,听起来都像历险一样。但他有一个好本事,就是话题无论从哪里起源,总能七扭八拐地绕回到他的萨克斯流浪事业里。我一向对事业有成但仍怀揣诗意梦想的人十分钦佩,总觉得他们的流浪里除了走出去的勇气,还有舍掉现有王国的气魄。 后来有一天他带着我们去沙漠越野,车子快到路尽头的时候,他用手敲着前窗玻璃说,看到前面那个小坡没有,翻过去,就是汪洋一样的大漠。我满心期待地坐在车上抓着旁边的扶手,等着被美景震撼。结果车子却不给力起来,刚刚开始爬坡就熄火。沙子细软松散,车子耍不了威风,只能闷闷地用蛮劲,还总是轻而易举就被以柔克刚了。阿辉不甘心,试了好多路径,用了很多方法,前前后后快快慢慢,也没能爬上去,终于完全陷进了沙子里。去越野看大漠的美梦,转眼就演变成了挖沙救车的苦工。日头很大,我晒得有点儿焦躁催着问什么时候好,万一就此取不出来了怎么办。阿辉边用手挖斜车轮下面的沙,边说,别急,这都是小事。当年我一个人开车过无人区的时候,最怕遇上车子有问题,不也出来了。有故事的人总是得意的,我们随口一扯不外乎是今天吃了什么明天又准备吃什么。而他轻描淡写一开口就是别人生活里惊心动魄的小说。后来总算是等来一个车队,不知道是不是越野的人都有难兄难弟有忙就帮一把的情怀,他们大老远看着我们停在这儿一个大转弯就抄过来了。他们停下来,直接扔出来绳子,前后一绑,三下两下就拖出来了。这样折腾了一番,天也快黑下来,阿辉开车往回走的时候,一直说得换车了,这车不行,那哥们儿那辆车比较好,要是给老子开,老子一口气开进沙漠里。充面子的辩解的说辞通通丢进了空气里,车里一众人早就累得厉害,睡过去了。回到北京以后,我常常想,如果那时候车子顺利冲上了沙坡,坡那一面的风光是如何的。会不会像阿辉嘴里说的一样,延绵流动一望无际。那天的天上还有云,被风吹得水波一样流在天空里,合并起来,一定像幅楼兰古画。 -马匹悠闲地徜徉,我骑了黑色的那一匹 -流云压得很低很低,就像伸手可以摸到一样 我在新疆的那段时间还学会了骑马。在草原上骑马的时候,与平时理解里的风景区完全不一样,那是真正的骑马。牧民们把缰绳往你手里一放,交代一句“拉紧缰绳就停,腿夹夹肚子就走”后,扭头发动了摩托车就一溜烟儿走人了。我没骑过马,但胆子一向不小,就是马儿不配合,光是折腾着上马就花了大半天的时光。起初,它不愿意跑,任我怎么夹马肚子,它也不肯跑起来。阿辉说没有骑马等于白来了大草原,没有像风一样奔驰等于白骑了马。但是我铆足了气力也没能让它跑起来,又不忍心挥鞭打它,只好放弃,后来竟也体会到慢慢走的乐趣,慢慢走,在马背上看着一望无边的草原,风呼呼吹得很结实。因为山边有云,没能看到夕阳,但太阳从云背后照出七彩的光芒。后来一匹快马从我们身边飞奔过去,吓我一跳,而不等我有反应,我的马大概是受了刺激,好胜心被帅气飘过的马儿激起来,不甘被别的马轻松超赶了去。它竟然开始奔跑起来,一时之间我也没有什么心理准备,只能紧紧抓住缰绳,一直在心里跟自己说别怕。那么辽阔的地方,骑着马飞奔,头发都一晃一晃地飘在耳后,有种浪迹天涯的错觉。我手指捏紧缰绳,心里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兴奋,充满了珍贵的热情。 -路遇的动物头骨 策马奔腾,有多少人真的策马奔腾过。我坐在马背上,随着它的奔跑一起一伏,背包上的金属件都叮叮咣咣发出响声。我就知道,等我坐在车里,堵在北京的三环上,听着嘀嘀尖叫的喇叭,看着红色的双排车灯长河时,会多么想念这个地方。 与它相处久了,它似乎就认识了我一样,开始顺从我的命令。左右前进停下与奔跑,只要发出肢体上的命令,它马上很有灵性地跟上。我自作主张地不管人家叫什么名字,都给它起名叫追风。狂奔的时候,就大喊,追风,快跑,我们去追风。有牧民经过身边的时候,就马上佯装镇定不作声,心里着实也觉得自己幼稚得不行,但还是很快乐。有一些快乐,不在它们生发的地方就永远体会不到。就像在沙漠里打滚,在草原上疾驰,在落日里喝酒和在半夜里看星空。 那天,太阳始终在云里没有出来,我骑着马到了九曲十八弯的山顶,却没有看到传说中九个太阳相映生辉的景观,就有点儿郁闷,觉得大老远到这儿了,又费了大劲和追风相互较量着爬上来,拽缰绳拽得胳膊都酸了,心脏也一直提在嗓子眼里生怕一不留神就掉下马背,却只看到阴云下的蜿蜒河流。阿辉说,这也是缘分,大多数人有缘分看到金色的夕阳和倒影,少数人有缘分看到安静的河流。恭喜你,你成了少数人,你中了大奖了。这大概就是活着靠心态而不是靠心情的标准模范。这样想过来,倒觉得真就没那么遗憾。我回去,把九曲十八弯的风景描述给北京的朋友听,一直手舞足蹈地说,你想想看,一条河好几弯,每一道弯都有一个夕阳的倒影,九个太阳连成一线,你想想看,该有多美。朋友们都被我说得挑起了兴趣,问我你看到了吗。我说,没看到,我去的时候阴天。大家都切一声地笑我自己也没看到,还说得绘声绘色跟真的一样。只有我自己心里清醒地觉得,我就是看到了,在心里看到的,我和追风都看到了。 旅行最好的意义对我来说大概就是,那些因为放松束缚而膨胀起来的感受不会再缩水,它们让平实的空间也生出不一样的光彩。回来看北京,盛夏后海的一池荷花也挺浪漫,三里屯闹市区里的长腿姑娘们也真是好看。你常常以为你在旅行中,你感受一切震撼和惊喜,你体味着它送给你的一切感受。其实旅行也一样在感受你,它对于每一个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化学作用,有关于生命,有关于爱情,有关于自由。它坚定了你的坚定,引你义无反顾去更酷的地方。 它不曾让我想放弃现有的生活,反而,让我更加珍惜手边的日子,明白最深刻的爱,并不在远方。 阿辉常常管自己叫野生动物,有的时候特别搞笑,会很夸张地说:“看着一个个鲜活的姑娘口口声声叫我大叔,我很忧伤,敢问世上有几人能体会一颗沧桑面目下隐藏的纯情少男之心破碎时的痛呢?”我特别相信他快五十岁的身体里有颗少年的心,就在他的胸膛怦怦地跳动着。这让他永远都活得很热烈很欢脱。朋友圈里,有阿辉最近的两条消息。一条是他自拍了两条穿着破洞牛仔裤的腿,配的文字是“快五十的人了穿成这样是不是有点儿过”。另一条是他坐在空中草原的大石头上的背影,前面全是松翠碧绿的草原和树木,配的文字是“就是准备一直二下去,行不行”。 当然行,我也行,我们都行。 第三章 到处都在吃饭唱歌 云南是个不缺歌声的地方,人们累了唱歌,困了唱歌,伤心了唱歌,开心了也唱歌。陌生人唱着唱着就成了朋友,不熟悉的地方唱着唱着就成了故乡。 古老的希腊神话传说里,遥远的深海中有一个小岛,古崖边居住着唱魔歌的海妖塞壬。她坐在花丛里唱着蛊惑人心的歌,歌声婉转清澈,划破长空弥散在惊涛之间。那歌声让水手们倾听失神,航海者们受到诱惑,过往的船只都被引向小岛,触礁沉没,船员则成为塞壬的腹中餐。 我从丽江束河的青石桥上过,下过雨的青石板简直就不是平常人能驾驭的路况,我穿着号称防滑的靴子还是狠狠摔了跟头。一抬头,正好看到青石板桥边上唱歌的外国人。他用特浮夸的表情盯住我,耸耸肩说小心点儿。这天散场互道BYEBYE的时候我说,他的歌声可以媲美塞壬,我都翻船了。他很夸张地笑起来,我知道她,她的歌声能杀人的,我可不行,我就娱乐一下你们。 前面摆的大琴盒里也没几块钱,虽说没有入冬,但丽江温差大,到了晚上夜风削面。穿着白天的衣服出来溜达的人儿都冻得哆哆嗦嗦,唇白眼红的,也不愿意散。白天里的古城完全就是旅游景区,人头攒动,熙熙攘攘,五步一个银饰店,十步一个鲜花饼。四方街边的酒吧也不知道从哪里捡回来的小歌手,穿得五颜六色,一年到头都只弹一组合弦。被白日里让人失望的古城一衬托,入夜后平静沉默,有人抱着吉他闭眼唱歌的青石板桥显得格外可爱。路过的人都眼睛发亮,觉得终于咂摸到了一点儿书里歌里丽江的滋味儿,谁也舍不得走。青石板桥上的石头本来就光滑,加上雨水冲刷,都微微倒着人影灯影,像幅抽象画。唱歌的外国人,声音低低的很松弛,容颜和姿态都随和。看起来是女朋友的中国姑娘铺了块塑料布坐在旁边的地上,腿里架着手鼓,很轻地帮他和着音。再旁边堆着超大的登山包,大有唱完这一首,就继续踏上流浪之路的架势。这样完整的布景一映衬,不动声色地就唱出了几分浪迹天涯的小情调。 这气氛真是迷人,我倒从未想过像他们一样流浪,大概我的意识里仍然喜欢半月忙来半月闲的节奏。但我喜欢那些游走在乡野里的人,我在大研古城晚上像赶集一样拥挤的水车边认识过一个姐姐,我举着一大把一直滴油的螺肉串,左脚踩到了右脚的鞋带。整个人带着一把串儿两步三步地趔趄到她身上,她身上披着的丽江随处可见的印花披肩马上就出了一个油印子。我连忙说,对不起,这条披肩多少钱,我赔你。她眉毛一挑,声音高八度,说,你赔,你怎么赔?我心里一沉,看这架势,该不会要狮子大开口讹我吧。我心里打起了鼓,暗暗地想,要是真碰到不讲理的,我也不是吃素的。却见她把披肩利落地脱下来,三角叠面换了个面,把没弄脏的那一面罩在外面,重新披回去,接着说,逗你玩呢,你把手里吃的分我一半,我就当你赔了。这我倒笑了,挺逗,于是把手里的吃的一分为二,塞给她一把。她原本也只是打算开个玩笑,见我如此顺杆爬,况且在丽江从来都没有赶时间的人。不打不相识,两个人就地坐下吃着东西聊天,她天南海北和我讲她行走东南亚的经历。 她说七年前她离婚后,就开始一个人漫步天涯。看了很多风景,原本是为着疗伤,后来却意外地爱上走着的日子。但生活还要继续,爱情已经没了面包更不能扔,做不到没日没夜在外面流浪,所以现在每一年除了工作都会留出一段时间给自己用来旅行。我也正在经历难事,好不容易遇上个谈得来的陌生人,话匣子打开了就合不拢。分开的时候,彼此都有点儿依依不舍,我很郑重地和她握手告别,她笑着说:“无论生活怎样待你,都别弄丢自己。”那一瞬间我被震了一下。她的手看起来有了年岁痕迹的沧桑,可是却很软,手心湿湿热热地传来很温和的温度,比广场上正在燃烧的火把还要暖。在繁忙的都会交际中,很少能握到这样的手,这种真正能马上柔和内心的温度一下子打动了我。后来我经常性地回想起那次握手,不知道是否因为不会再相见的遗憾,让那个平凡的记忆在反复地回味里被神话了,总之它意外而又必然地在北京的生活里,治愈了我很多次。旅行里,无数次地遇见陌生人,听到陌生的故事的这个过程,促使着我即使过着那些没日没夜策划拍照、跟现实战斗的日子,也依然不曾丢失过真正的自己。 这样不断地从别人的片段人生里偷到些我想感受的力量,支撑着让我相信,有一些黑色的狂风永远不会刮过我的头顶,我会无畏无惧地抓着自己的梦想。 思绪跑了一大圈,那外国人还在闭着眼睛唱歌,那姑娘也还在打鼓。朋友是附近酒吧里驻唱的歌手,听了会儿就忍不住嗓子痒痒,上去扶了话筒,说你歇会儿,我帮你走个活儿。唱的是《月亮代表我的心》:“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你去看一看/你去想一想/月亮代表我的心……” 说来也怪了,在云南这地界听老歌老调,甭管是欢脱的还是悲伤的,都能催出个把路人的眼泪来。歌还没唱完,就有一对哥俩搂肩搂背地碰着风花雪月啤酒哭起来。大家似乎都见多了各色逃来丽江憋着一把眼泪没处洒的姑娘小伙儿,谁也不管他们,就任由他们扯着嗓子跟着一起唱,边唱边哭。谁心里还没有点儿郁闷的事?丽江就这点好,你可劲儿地、拼命地往死里作,走在这里的巷子里,你仍然可以是个正常人。然后你重振旗鼓,返回都市,抬头挺胸地把一小段暗色的过去翻篇,又勇猛起来。 丽江被概念化得厉害,艳遇,流浪,自由,暧昧。似乎丽江在传来传去的笑谈里变成了褒贬兼具的词汇,我在百度上搜索丽江,出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去了丽江可以到哪里去找艳遇?真是哭笑不得。有时候我在四方街坐着发呆,看人来人往,或者从一条小街走过琳琅满目的小店去到另外一条小街,周围都是摩肩接踵的人潮,我会突然疑惑起来,这些人都要去哪儿,这些人为什么来这儿,这些人是否都真的能体会到丽江的治愈。 在云南我当然也见过很多缩头缩尾、甘愿躲避起来不想从头再来的人。我曾经住过一个小旅馆,隔壁是一个男青年,整天也不出门,有几次经过他的房间,门是打开的,能看见他斜躺在床上。晚上有时候店主召集大家一起AA制吃火锅,他也来凑分子吃大桌,吃完却也不掏钱,在大家还没有吃饭算账的时候,就瞅准一个时机抹抹嘴上楼了。老板说,他来了快一个月了,上来交了半个月的租金,说是失恋了来疗伤。后半个月的房钱也还没付,也不见他说要退房。有一次他下来说要留在这里不走了,出去找个工作。转了半天回来,也没再提这茬,又半死不活待在房间里不出来了。 -(左图)丽江古城的夜晚 -(右图)白天比丽江古城更宁静些的束河古城 老板是个眼睛小小、皮肤白皙的姐姐。人在丽江开着旅舍,文稿一周一周要按时交到杂志社的邮箱里,是个才女。我问老板打算怎么办,老板也很无奈说,在这儿像这样的人数不胜数。保不齐哪天夜里,他就趁着月黑风高收拾包袱走人了。我问那为什么不请他现在走人。她说,这样的人最是可怜,总是找不到与这个社会相处的方式。 总有准备旅游计划的朋友问我丽江好吗,值得去吗。这应该怎么说,又从何说起呢。我听过好多说丽江已不是当年的丽江,连大理也快要守不住清净的理论。有一句话,土得掉渣,你有什么样的心境,就看到什么样的风景。我去过一个比利时的小镇叫布鲁日,去之前在网上查了好多图片,这座保存完好的充满了巧克力香味的古老城市弄得我心潮澎湃。我们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到巴黎,再辗转坐了很久的大巴才抵达。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无处不在的麦当劳,整个布鲁日市场广场停满了供游人坐的马车。说不失望都是假的,我们到的时间是中午,我就和导演找了广场边上的餐馆吃饭。因为环境有点儿出人意料,人的情绪就是这样,牵一发动全身。我嘴上也刁钻起来,觉得欧洲人吃来吃去都是牛肉汉堡汉堡牛肉。我们坐在小饭馆延伸出来的小院里,桌子椅子都很娇小玲珑,位子间的距离也窄。背后桌坐着一对台湾老夫妻,两个人的谈话听得清清楚楚,老奶奶听到我们的丧气话一个劲儿点头说是啊是啊,又翻着相机给我们看,大意是拍了张合影,结果同一个画面拍进了好多路人。老奶奶一直碎碎念说怎么人这么多,拍个教堂也躲不开人流。抱怨完了微观又开始宏观批评,说好好一座古城,被开发成这样,太可惜。老爷爷倒是一直乐呵呵的,说我觉得挺好的,这儿从前是商业中心特别繁荣,后来萧条了淡出了历史舞台,现在机缘巧合因为旅游又重新繁荣起来,这不也是历史的重演吗,多好。点餐的时候我们问侍应生有没有什么一定要去的地方,卷毛小伙子告诉我们往里面走有一家百年的巧克力店,世界闻名了也不扩大,店主就守着一间小店做手工巧克力匠人。总有人耐不住寂寞,也总有人守得住真心,不苛求完美。我简直太庆幸听到这些,这让我的整个布鲁日之行从刚开始就幸免于失落和怅然。带着这样的安慰,往深处走,竟也真的找到了极致安静、鲜有人至的地段儿。也就了解了一个道理,任何地方,你来到这儿,就总有让你来到这儿的诱饵,你平心静气地找到它,也就找到了它的意义。 说回丽江,其实它从来都藏了好多不轻易拿出来的美景,只等有心人。有一回我们自束河往白沙古镇的路上因为走岔了道,找到了一处极致安静的小湖。湖水都蓝莹莹的,风吹松涛,地上落满松针,四处都散着巨大的松果儿,一踩上去嘎吱作响,后来问了才知道这儿叫姊妹湖。不是什么景点,没有什么游客,我心里激动得不行,大有一种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中奖感。往里走,有当地的中学生来此露营,浓浓的肉香穿林过叶地弥散过来。我在他们附近找了一处松针堆得老厚的地方,躺下来晒太阳。他们一群人吃完了野餐,开始唱歌,唱的是什么歌我远远地听不出来,但参差不齐的歌声里夹了各种嬉乐笑闹的声音。云南是个不缺歌声的地方,人们累了唱歌,困了唱歌,伤心了唱歌,开心了也唱歌。陌生人唱着唱着就成了朋友,不熟悉的地方唱着唱着就变成了故乡。 -姊妹湖里蓝到仿佛凝固的湖水 -捡到的巨大松果,两只手才拿得过来 -地上铺满柔软的松针 -火塘里灯火暧昧,每一个桌上都有一只小小的红色蜡烛 我参加过一次别人火塘的开业大吉。什么叫火塘,说白了就是烧火取暖的小酒吧。原本火塘是纳西族人们烧火煮饭的地方。白天烧菜,晚上烤火取暖,烧的都是柴火。在丽江的酒吧主人们把火塘搭进了酒吧里,不大的地方,座位都围着炭火成一圈儿。歌手在台上唱,你就可以端着啤酒坐下面烤着火听,很是温暖带劲。其实我也并不认识这将开业的火塘主人,在丽江就是这样,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不管绕几个弯,也统统都是朋友。有热闹不凑怎么可能是我的作风,又加上听说有酒有肉,我乐颠颠地就跟着一并去了。人来的可真多啊,密密麻麻地站了一天井。大烧烤炉子上都是肉,一大块一大块地抹了孜然辣椒在火上被烤得吱吱冒油星。不用我说,你们肯定也想得到。这吃饱喝足的后续节目又是唱歌。大家把火盆往中间一推凑个大堆,手鼓吉他一抱,有个领头的就开始唱。每次形容充满人情味的片段,我就觉得语言实在匮乏。每个人的脸在火光闪闪里都变得温柔可爱,大家都扯着嗓子奋力地唱,仿佛都想借着歌把心里话倾诉出来。我坐在其中,看看左右,带我来的朋友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撤了,都是陌生人,又都毫不陌生。对面坐着一对几年前来丽江旅行然后就留下来的小安夫妇,他们在丽江开着咖啡馆和卖粗布衣裳的小店,我后来还看过他们收养的流浪狗,丑得出奇,腿也残疾,身上的毛灰灰白白,趴在店门口的门槛后面睡得四仰八叉……旁边还有鼓手狼哥,长相和名字很般配,头发乱蓬蓬地像把草,执着地流浪于云南的各个地方,一拍起鼓来总带着紧张的表情,问他到底叫什么,他就嘚瑟地说,江湖上没有哥的名字但留下了哥的传说。不过之后我还是知道了他的名字,彪悍的老狼竟然有个特别文艺的真名,申小东……还有新疆来的吉他手老周,人文静得可以,弹起吉他来绝对空前绝后,听说他也算得上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吉他手了,但他也就坐在火塘子边上,给所有唱歌在调或不在调上的人们伴奏,一首接着一首……导演向来是个唱歌走调的人,竟也在对面,隔着火堆跟着大家一起唱起来。后来又有人哭了,每次聚众唱歌就有人红了眼睛,这个角色是不固定戏码里的固定安排,只是演员总是换着来。后来又有人笑了,后来的后来我都忘记那个夜晚是怎么结束的了……我每每想起那个夜晚就觉得很舒坦,这样完全不含暧昧,没有什么狗屁艳遇,只有江湖情义的充满真诚的唱歌的夜晚,也许这才是丽江最迷人的地方。 -束河古城中有一只大家都认识的老古牧 江湖,对,就是江湖。 回回我想起云南,永远都缠绕在两件事上出不来,一个是唱歌,一个就是吃饭。这两件愉快的事似乎永远不分家,脚踏实地的下里巴人只论甜酸不论风月地吃饱喝足后就开始阳春白雪舞琴弄瑟地玩起音乐,这流程简直让你不得不着迷。我们在束河住的旅舍的老板杨哥从前是个音乐人,旅舍的大堂里隔了一小块地方摆着乐器和音响设备,随时准备着让路过不错过的歌手们一展歌喉。整个旅舍只有几间房间,不贪多,每一间都特别舒服。他有一双儿女,女儿大一些正在上初中,叫妹妹,知道了我是摄影师,一直黏着我打听各路拍摄过的艺人的脾气习惯。儿子很小,也就六七岁的模样,成天戴着半截机车皮手套,熟了就总是燕子大妈、燕子婶婶、燕子阿姨、燕子奶奶地故意惹我揍他。晚上我有时候跟着杨哥蹭饭,他们一家都爱吃火锅,拿老铜锅烧了炭来煮,羊肉涮出来都带着特别正的香气,正对我的口味。喝的是自家酿的梅子酒,入口微甜后劲很高,喝着喝着不知不觉就半醉。吃完饭,女儿弹吉他,儿子拍手鼓,杨哥和老婆就坐在沙发上喝茶消食,特别和谐。 后来我走的时候,那小子破天荒地很规矩地跟我说,燕子姐姐,再见,你还会来吗。我一感动,想这小子没事煽什么情,想着想着眼泪差点儿流下来。杨哥一家是从昆明搬来丽江,定居在束河小镇。大人们追求宁静生活,自然觉得觅到完美宜居地,所有的梦都和基本生活混在了一起,特别完美。但青春期里的妹妹却因为年纪小体味不到世事沧桑后的淡泊,特别向往城市生活。我告诉她,你想想看,你在这样的古镇长大,以后你就是平静古镇里成长起来的美好姑娘。你的脾性里永远都带着别人不会有的浪漫和安宁,这很酷。其实我也想象不出来,如果在这样的地方长大是何种经历。但不计其数的人经历尘世,看过繁华,都带着受伤的心缩到这样的古镇,抚慰心灵。怎么比得上,带着最干净的心一路成长,在平淡和干净中洗炼出来再去选择人生。 如果是丽江是酒,大理就是茶,没那么浓烈,却很醇香。大理,大理,风花雪月的大理,下关风,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你听听,你们听听,光是听了这一番说辞就没法让人不爱它。 我到大理的第一天就体验了一把白族人的热情好客。我住在双廊的大建旁村,村口很窄,有一家盖了新房上梁大吉,正在摆酒设宴。我们租了小摩托车来往于大建旁村和双廊村之间,每次出村入村都要经过这家。外面一竹筐一竹筐地装着各种新鲜的菜,肉就用绳绑着挂在木桩子上,用砖垒就的炉灶,大铁锅架在上面,炊烟高起。两个白族妇女一起抬着大锅铲翻炒,香味让你想不闻到都难地冲着你的鼻孔就往心里钻。我没吃饭,本来就肚饿,伸头看了一眼。我想,肯定是我想蹭吃蹭喝的嘴脸都昭昭然挂在表面上了,要不然怎么能骑在摩托车上就被房主拦下来了。我装模作样地客气了一下,拉着导演连蹦带跳地就进了屋。房子刚刚开建,门窗都还没上,空空的屋子里摆满了方块饭桌,每张桌子上都坐满了人。有当地人,也有游客模样的人,料想也是像我们一样被盛情邀请进来同庆的路人。说是饭桌,其实也是砖头堆一堆,方木板往上一搭。菜都是一大碗一大碗地摆满了整张桌子,一碗吃空,马上就被补上。我们被屋主人带进去,往其中一张桌子上一塞,大白米饭也递过来。一桌子坐的都是当地白族人,说的话也听不明白,就只能看着他们笑,他们就回我一个更灿烂的笑,然后打着手势让我吃。我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蹭吃过这样的饭,气氛喜气洋洋地很是热闹,有一种来大理第一天就完全融入了大理的主人感。偶尔有大白鹅灰鸭子从屋外蹦到屋里来,也不怕人,就在我们脚边串来串去。喝的是白色大桶装的白酒,闻着味就浓,我一向是酒胆一百分,酒量五十分,酒品零分的人,这样的气氛里既推脱不掉也不想推脱。我就拿着平口的瓷碗喝,喝完从嘴里一直辣到嗓子眼里,还要学着白族汉子们发出“啧”的一声。入乡随俗是最自在的旅行体验,我心里不禁窃喜着,终于也体验了一回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豪气。 我早就习惯了吃完饭就该唱歌的好风俗,大概是喝了点儿酒,说起唱歌我噌一下就站起来了,说,我是外地人,来云南喜欢云南,我来唱个,唱个《彩云之南》。词也记不清楚,乱七八糟就开始唱。底下的人都听得特别认真,还拿小碗敲着木桌子打节奏。抛砖引玉,大家都亮出嗓子开始一个接一个地唱,少数民族同胞们的嗓子真透彻啊。一个高音就蹿到屋顶上,震得耳朵都嗡嗡响。我坐在下面,左右手一手一只碗,像鼓钗一样打拍子,竟然也有一股想哭的念头。不是因为悲伤,更不是矫情,就是单纯地为这样的气氛所感动,整个心里也不知道是因为喝了粮食酒还是怎么,热烘烘的,心里暖得紧。 你们心中有没有存留一些和陌生人狂欢的镜头,也许是我的性格使然。随便翻一翻回忆,就有数不清的经历可以拿出来念叨一下。2011年的圣诞节,我是和朋友在香格里拉度过的。我们住在松赞林寺旁边的松赞林卡。住的房间里有壁炉,炉子里火光熊熊,木头在里面燃得噼噼啪啪。我们都没有住过安着壁炉的屋子,觉得就这样睡过去不好好利用一下实在太可惜,半夜肚子饿的两个人厚着脸皮跑去前台要土豆。刚一出门,一道火光冲上天空,突如其来,我们都被怔住了。就在发愣的空当里,烟花绽放天际,开成金灿灿的一朵瀑布焰火。远远就听到一群人伴着音乐在欢呼,我们俩对视一眼,把外套一裹就寻着声音冲过去了。原来是一群外国人在庆祝圣诞节,他们把音响拉了电线摆到了外面,既没有肉也没有酒。就只有音乐和舞蹈,大家手舞足蹈地嘻哈在一起。我们傻站在外围看,被里面跳着舞的络腮胡子大叔瞄到,迈着舞步就把我们扯进去了。进了舞池,站着不动未免太扫兴,我们看所有的人也都踏不在点子上,只是乱跳图个快活,索性对一对眼,也跟着音乐疯跳起来。拉我们入伙的络腮胡子大叔隔着音乐大吼着和我们打招呼,我们也大吼着回应。突然就有一个棕发姑娘比划着跑到每个人的面前,指着手表示意零点到了。所有人突然就安静下来,开始祈祷,每个人脸上都有豁达的浅笑。音乐还在响着,环境却好像平静非凡。这个画面对我的触动很深,以至于后来每年的圣诞节我都会想起那些男男女女突然沉默的模样,连我都能看到他们好好守住的那个强大的信仰。 就这样,大建旁村口的建屋宴席大摆了三天,这三天我们俩互相取笑对方,说咱俩简直成了蹭吃蹭喝的代言人。热情推不过,打过一次照面,彼此都看着眼熟。你再从他家门前过,不盯着你吃到肚圆,是绝不可能放人过去的。在大理,我常常想,如果你喜欢一个人生活,不妨就留在大城市里。人来人往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向,你穿行在一幢又一幢建筑物之间,努力把握自己的方向。但若你向往原始的情感投放,那完全可以留在大理。住得久了,众人皆朋友,走在洱海边上,耳边全是水浪的歌声。 下关风,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除了因为季节不合时宜,看不成上关花,其他三样我都结结实实体会了一把。在下关区,我被风吹得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不过探究起人的心态也真有意思,其实那下关的大风把我吹得特别狼狈,但一想起有关于风花雪月的说法,竟然觉得情深意长起来。也坐了缆车上了苍山,上到最顶的时候,雪未融,人走得多的地方都结了冰,我举步维艰地挪到栏杆旁,整个洱海一览无余。“水光万顷开天镜,山色四时环翠屏。”满眼苍翠的中心点缀了珍珠一样的洱海,泛着碧蓝色的色泽,美得让你想就此住下来也罢。洱海的月没什么特别,但是洱海月下暗色的洱海格外美丽,水浪声此起彼伏,没有什么灯光,月光就显得更明亮,照得整个湖面泛着微弱的光。天上有月亮,脚下有水沫,会觉得宽阔的洱海充满了强大的能量,把每一个从四面八方走来的人,和庞大的自然联结在一起。 那些既然如何如何总要如何如何的说法,对于我来说格外受用,天性好奇的性格让我无法错过听起来就不能错过的东西。都说来了洱海不环湖骑行一周,怎么看得全极致风光。有一些事情,听过了不去试试看就永远只是听说过,试过了才会被划进自己的人生。如果永远都不去尝试新的东西,死死地被定在一个原点,我就觉得自己马上要完蛋了。 说走就走,我在双廊找了一家租自行车的店,老板是个老爷爷,问我租几天。我问,环洱海一周要多久。他说,若是大理古城住一晚,第二天就回得来。我也没多想,说那就租两天。他边让我选车子边说,二十五元一天,给我五十。我掏了钱,他把车子往外一推说走吧。我就愣住,押金呢,身份证呢,什么都不用抵押就让我推走,我要是跑了怎么办。他也被我说愣住,什么押金?什么身份证?两人大眼瞪小眼地互瞪了几秒,都笑起来。恍然大悟过来,原来是我把大城市里的怀疑论带来了这里,竟忘了这是在纯朴的大理。 骑行这回事,一向是出发的时候雄心壮志,抵达的时候壮志雄心,路上累得像狗像马的行当。但一路上风景真正美到人心里去,整个柏油路沿着洱海,满眼都是泛着涟漪的水面。往大理古城走,一路上顶风加上坡气都喘不上来,都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路过了挖色村。路过挖色村不是重点,重点是路过村子的同时我还路过了一个骑着自行车,后座载着穿短裙的女朋友的骑行之神。小伙子的脸已经憋成酱色,小姑娘在后面抱着一袋子红牛优哉游哉地晃着腿。我减速从他身边过去的时候,用尽全力向他投射了同情的目光。那男孩果断接收到,回报一个更难看的表情苦笑一下。我竖起大拇指,顿时觉得自己的境遇还不错,至少后座上没坐着个百十来斤的大姑娘。这么想着,劲就来了,加了点儿速英姿飒爽地用了四个小时就从双廊骑到了大理古城。 我已经累得半死,却还是直冲着一家饭馆就去了。这家飘香饭馆在网上闻名已久,原因说起来很好笑。菜好吃是其次,主要是店主态度冷漠,对女儿严肃苛刻让这家饭馆有形形色色的故事。什么“我去吃饭,听到店主骂女儿,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什么“这家的女儿太可怜了,不过饭是真好吃,就是老板太凶了”之类。在大理就是有这种让人觉得很好笑,却还是想去看看的各种有趣的人开的有趣的店。随便一打听,就被指路到了地方,果然是盛名在外。结果小门紧闭着,一个小黑板挂在门口“店主要去晒阳婆,今儿不开门”。心里想,果然是家好玩的店,忍不住撑住自行车和这块不客气的黑板合张影。这儿的人们似乎都没有什么“高大上”的理想,就是安安心心地过一份生活,自己开心比什么都重要。一条不算太长的人民路上,满满都是做手工饰品的匠人,唱着歌的流浪歌手,甚至还有卖故事的讲述人和晒太阳的闲人。说是闲人,有的打听打听竟是各种牛人,只是来到大理的时间里,所幸就撒开了只做个闲人。 于是,当你身处其中,你也会变成这样的人。你的思维被稀释了,浓度不高,但是每一克都有质量。在外旅行的时候,最棒的地方莫过于时间也被拉得很长,你不用按闹钟赶地铁,也不用列计划表排工作簿。你有大把的时间去想一些值得想的,或者你什么都不愿意想,那就让脑袋空着。接纳和不设防的态度,自然会把一些明亮的东西塞进你的心里。渐渐你会察觉所有美妙的事情都相互隐约关联,每听到的一个故事都会把你引去另外的故事。 -布达拉宫白到耀眼 -喇嘛们准备去辩经 -转经筒被手掌摩擦得很光滑 2013年的冬季我去了拉萨,日光倾城,一整座金白色的圣城在超亮度的日光下显得特别纯洁。我坐了四十多个小时的绿皮火车一路经过无数站点,出发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所有的人都收拾好铺位安顿好行李,坐下来变得很安静。我是在正午阳光最烈的时候抵达拉萨。一出火车站,莫名的兴奋就涌上心头。照相机里存了一路上拍下的构图单一的照片,都是从列车车窗拍出去的画面,一路走着,辽阔的平原巍峨的远山,西宁站的时候下起大雪,风景越来越凛冽雄伟,我就知道,我正一步一步地接近拉萨。越过重重旅行,漫长的道路,彻夜的火车行走,去看心中蓄存了很久的千山万水。 我对西藏是有特殊情怀的,妈妈是支援过西藏建设的大学生,从天津大学毕业后,戴着大红花和我爸一起到了那时候荒凉落后的西藏,一待就是好多年。我打小就在家里的老相册里翻透了他们俩正值青春的时候,在高原上拍下的照片。有风景,有留影,有动物。有一张是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同事一起扬起双手咧着嘴笑着的照片,是黑白照片,背后是一湾湖水,天上有流云。我妈翻着那些照片跟我说过不止一次,说她们这辈人的青春比我们这辈人带劲,讲了很多西藏的故事。 我小时候,看爸妈的影集是一大爱好。最老的那一种,塑胶墨绿皮面的方形一厚本,一张一张的黑卡,中间有白色薄油纸。照片都被规规整整地贴着。那时候的人做事都特别可爱,照片带着花边,边角处都有圆滑的花饰。照片里的人也都一样可爱,目视远方,奋发向上的样子,仿佛随时就要起身携手奔向远方。我常常在翻相册的时候,笑话老妈太亢奋,倒是她每次看起相册时,都会在向阳的客厅里,坐上一两个小时。钱夹里还夹了一张她年轻时我最喜欢的照片,看起来像在宿舍拍的,握着笔,辫了两个羊角小辫,身着方格衬衣。带着那个年代大学生特有的表情,不知道在写什么,没有看镜头。明明是在拍照,却能看到微锁的眉头和有点儿紧张的表情。刚看到这张的时候,我笑话她也太入戏了。于是她拿着照片回忆了一大段。说当时校园报纸要采访自愿援藏的优秀学生,校报的记者来拍的照片。当时她就想,要有点儿思索问题的样子才会显得刻苦和积极,就摆了个锁眉的表情,噢,原来还是精心设计的。她又说其实这件衬衫是红色的,那个时候大家也都不太习惯穿太鲜艳的衣服,为了拍照才特意穿上的,谁知道报纸的照片是黑白的根本拍不出颜色。她还说,她握的钢笔是系主任送的,当时摆在百货大楼的柜台里卖的,平时都不太舍得用。本来是挺八卦的事情,不知道恁地,常常听着听着就听出了鼻酸眼酸的劲头。 在她各种各样或真实或杜撰的高原青春故事里,我不止一次地听到过这个湖的名字,叫羊卓雍措。深深的母女情结让我不止一次地觉得西藏和我也仿佛是有缘分的,我应该去看看那儿,去看看承载过妈妈韶华的地方。 所以我到拉萨的第一站就是奔赴羊卓雍措,没有人会说它不美。哪怕是被城市打磨得倦怠沉郁的心,再不容易被打动的也会在这里找到沸点。车子曲曲折折转得我快要吐了,终于到了。我推开车门,第一个冲出去,深吸一口车外的空气,立刻就被眼前的景色惊呆。如果说圣托里尼用掉了这世界上所有的蓝,说这话的人一定没有看过羊卓雍措。就算上帝真的把大多数的蓝都投放到了爱琴海上那个小岛,也一定把最好看的一桶全都倒给了羊卓雍措。 写到这儿我停了一会儿,因为想了太久也想不出有什么合适的词可以形容它的这种蓝色。蓝汪汪,蓝莹莹,蓝晶晶,蓝晃晃,蓝黝黝,蓝茵茵,蓝丝丝,蓝湾湾,蓝幽幽,天蓝,蔚蓝,亮蓝,锃蓝,悠蓝,幻蓝……我在纸上写了无数个词,写到看在眼里蓝字都不像个字了,也没找到满意到能描绘我眼睛所见的精确词儿。它让你觉得它应该是有生命的,它只是安稳而长久地待在了这里。它让神圣的气息层层堆积,几乎触手可及。 晚上回到拉萨,我一个人去了大昭寺门前的广场。一路上往大昭寺走,虽说已经入夜,但还能沿路见到磕长头往大昭寺去的信徒们。双手合十,口念六字真言,一步一叩头,如此虔诚的朝拜千百年来都不曾改变。大多数人都是从遥远的地方,用了几年的时间步步趋向圣城拉萨。在藏族人的心中,山川河流皆有神力,它们蕴含了巨大的力量。大昭寺门前的石板地,被身体摩擦得光洁如镜。还有人带着褥垫子,拜在寺前也睡在寺前。我在广场上找个地方坐一会儿,看着眼前的人重复再重复,毫不倦怠,忍不住心生敬佩。这到底是怎样一种意志,如此矢志不渝。我被感动得没法表达,唯有跪在大昭寺门前,拜了三拜。 其实我是很少去酒吧的人,但是回去的路上经过这家叫青唐的小酒吧,还是脑袋一热就推门进去了。也就是这么顺手一推,在拉萨交到了第一个朋友。这家小酒吧在北京东路的后巷里,很窄的一条小路,拉萨的路灯都黄得很饱和,冷冷的夜里亮满点点灯光。我原本是冲着更远地方的米线店走过去的,但大约是那里面传出来的歌声太温情,有种老派的温情,那里面的人正在唱《再回首》。“再回首/背影已远走/再回首/泪眼朦胧/留下你的祝福/寒夜温暖我/不管明天要面对多少伤痛和迷惑。” 门推开,里面很小,方方正正的一间小屋,小到摆了几张桌子,再加上一个拥挤的小舞台就完全满了。说是舞台,其实就是正中靠墙的地方打了光,摆了乐器,一个戴眼镜的胖男孩坐在高凳上弹着吉他,脚踩在前面摆的手鼓边上,闭着眼睛在唱歌。我点了瓶拉萨啤酒,坐下来准备好好听几首歌。结果这首歌结束,吧台里的姑娘就上去和唱歌的男孩一起开始拔电线,收乐器,一副要收摊的样子。我问,这么早就关门啊,我酒还没开啊。那男孩边收边说,不关门,但唱不了歌了。我问为什么。他说,这边十一点之后不能再放音响了,音乐也只能放点儿轻音乐。我进来就是冲着这歌声,结果坐下了,歌声就不供应了,心里不免有些别扭,心里一别扭,脸上就没忍住挂出来。 也许因为我是那个晚上,整个小酒吧里唯一的顾客,顾客就是上帝,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反正那男孩直接抱了吉他,坐在我对面,说要不这样吧,不插电,随便唱点儿,怎么样。怎么样?简直是太好了。他问我,喜欢谁的歌?我说,××。他说,不唱。我说为什么。他说,他的歌太美好,不现实,我不喜欢没有灰暗面的歌,有点儿装。嚯,还挺有原则,罢了罢了,反正我是听众,别人唱什么就听什么得了。他话也不多说,直接唱起来,吧台里卖酒的女孩也坐过来,唱了没几首,又来了几个老板的朋友。于是几个人窝在一家小店里,围坐一团不聊天不说话,就平平淡淡听其中一个人唱歌。那个气氛和我在丽江在大理围着篝火嬉笑喧哗的夜晚不同,也许拉萨真的是接近天空的圣城。一想到我正在拉萨,就觉得很多声音都能穿透皮肤的表层,直接融进血液里。 -风中的经幡 -经筒,我也学藏族人一路用手转过去 这个老板兼歌手的人名叫嵇翔,是个1989年出生的大男孩,不是西藏本地人。就是因为喜欢拉萨,就来这儿开了酒吧。说起他的酒吧,他说,其实当年跟我一起在家计划着想来西藏,想来拉萨的兄弟有好几个,大家计划来计划去,所有的蓝图都一拖再拖。后来,他不等了直接来了,刚来的时候就天天坐在大昭寺门前晒太阳,会和北京来的玩音乐的朋友一起在街边唱歌卖艺。现在那些要和他一起兴致勃勃来拉萨的人都没了消息,只有他真正留在了拉萨开起了青唐酒吧。那些和他一样把音乐看得比命还重的人们都放下了吉他,过起了循规蹈矩的老实日子,只有他还一直唱着唱着,唱给自己和每一个来拉萨的人听。每次在外面遇上这样的人,我就想,怎么这样恣意选择自己的人生,还活得潇洒漂亮的人这么多啊。看来,现实的羁绊也没那么可怕,根本困不住真正想高飞的灵魂。 回到北京后,在朋友圈里经常看到嵇翔不是又拖着朋友去拉萨街头上唱歌了,就是上到更高的村子里去做志愿者,和一群小朋友在一起笑得很野。 前几天,他说他的青唐酒吧要扩大了,问我什么时候再去拉萨。照片上看起来,酒吧新搬的地方很大,舞台也成了真正的舞台,灯光缤纷耀眼,活像正在发光的梦想。 他还开起了旅舍,旅舍的网站上写着一句话:“这世上真正属于你的东西是你的时光,无论任何风景人物对话都只是陪衬,只有你自己可以决定以什么情绪参与。” 第四章 抓紧最自由的生命 很多事情,如果不仅仅停留在想想而已,就会发现,不知不觉,你的人生就被你自己带到了无限精彩的远方。 -布鲁日小城中的明信片店,我们在这里写了明信片寄给对方 我和导演是怎么就在一起了这么多年,有时候我自己也醒不过神来。 我们有挺多不同。我泼辣活泼,导演沉默内敛。我觉得火锅是全天下顶好吃的东西,导演如果不是被我软硬兼施,绝对提不起任何吃火锅的兴趣。我一到KTV就像充满电一样,导演每次去KTV就从家里抓件小外套,到了选个位置把头一蒙倒下就睡。 我的兴趣多变,一时喜欢养花了,一时又喜欢做饭了,一时抓块木头非要学木工,一时又格外愿意窝在家里。映衬下,导演变得特别长情,一件衣服穿很久,一首歌可以听一年,喜欢点的菜万年不变。认识他这么多年,除了发际线略略后移,眼光执着和咬手指想事情的习惯完全没改变。刚认识的时候,他给我写过一首诗,他酷爱用这样老套的办法哄我。我常调侃他,却也无法拒绝他温温和和不动声色里送出来的心意。 就是这么多不搭调,但还是走到了一起,从十年前认识,到十年后的今天。天涯咫尺,咫尺天涯的,我最美好最明亮的青春都和这个人待在一起,抓紧了彼此最自由的生命。我眼睁睁看着他从青葱稚嫩的小白脸长成肚子微微有点儿鼓(当然他不承认)的男青年。 但有一点,我们一样,那就是我和导演都不喜欢一成不变的停靠,觉得一直前行的状态反而没有漂泊感,更坚实一些,顺流逆流倒无所谓。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和导演决定去北京。我们请所有的好朋友搓了一顿,在饭局上宣布了这个决定,所有的朋友都无法理解。那个时候,我们也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还没毕业我们俩的小工作室已经做得有声有色,生意也热闹,看起来一帆风顺。扔掉已经有的好前程,奔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大概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两个幼稚的人做了一个幼稚无聊且等着后悔的决定吧。关系疏远的,冷眼看着;关系亲近些的,劝我首都庞大,开拓新世界谈何容易。这一点我们太像,从不害怕从头再来,新鲜的开始反而让人充满力量。我们跟所有人都说想好了,想得很周全,其实,我们俩啥都没想。 吃完散伙饭之后的晚上,我们俩手牵着手走在学校里。已经入秋了,有一些脆边的红黄色的叶子,飞在深夜的天色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悄无声息地觉得有一种浪漫的情愫从脚底心一直冲到头顶。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们常常聊起这一天。我印象里,导演一直捏着我的手,汗渍渍的,像攒着一团火。 就这么着,搬家公司的一辆大车,把所有的东西都往上一堆,我提溜着我的猫,就走了。 为什么要去北京?在后来的日子里,这个问题不断地被推到我面前。导演不爱正经说话,有时候说是因为烤鸭,有时候说是因为胡同。我想认真回答,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想起来,也许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都想去看更大的世界。我喜欢的人和地方都是一样,复杂有趣,包容平和。在很多人的眼里,北京是冷漠的都会,快节奏里的人情冷暖变得没劲,高楼大厦间的行色匆匆也不那么温暖。这一点上,导演常常夸我,没心没肺没抱怨。我倒是格外喜欢北京的庞大,因为它的庞大,它偶然又必然地变得包容,它包纳一切文化形式,为所有的与众不同找到存在的理由。 刚到北京的时候是深秋,我常常放着老狼的《北京的冬天》,和导演一起看外面的落叶,觉得很浪漫;我们翻墙进了圆明园,看那些残垣断壁;拿过期的学生证买了学生票进故宫,在坤宁宫的宫门口睡了一下午;因为小看了北京的大,第一次打车穿越北京城被计价器跳表跳得肉疼;还赶上六十周年国庆阅兵,街上空无一人,我们骑着自行车穿街走巷转去鼓楼听摇滚音乐场。回来的晚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导演撒把骑自行车张开双臂大声喊“北京是我们的,我们是北京的”。我搂着他的腰,眼泪都快要流下来,吓的。后来导演常常和我说,我们就这么相依为命地在北京生根发芽了,后来的后来,我们去了很多很多地方,却总是在飞机落地北京,看到方方正正的灯火与城市时才觉得很安心。 -比利时的乡野,赶路半途我们停下来休息 我不知道是不是人人都像我一样小时候对北京是有向往的。我们家老相册里,爸妈和姐姐三人在天安门前拍了一张喜气洋洋的合影。那时我还没有出生,所以没份儿参与。以至于后来,我和导演去了北京,我们第一次坐公交车经过天安门广场,小时候巴心巴肝羡慕过的醋劲儿一下子把整个人的情绪催发得很激动,我差点儿就直接从座位上蹦起来。有些梦想真挺小的,小得说不出口,但也仍然是个梦想。 所以毕业证一领,我和导演几乎没有什么过多考虑,就直接奔去了北京。 其实有时候就是这样,有些出走没什么理由。到今天,我们俩也一直给在北京的朋友们打预防针,哪一天,我们要是东西收一收,又准备换地方,可千万别问我们为什么,因为我们也不知道。 要毕业的那个夏天,导演骑着小摩托车带着我把我们上大学的城市又逛了一遍,说是好歹生活了四年的地方,要再好好看一遍。那辆小摩托车还是大二的时候,我们自己去二手市场挑的,然后推到摩托车修理店,要了把扳手钳子,把外壳给拆了。买了黑色的自喷漆从头到尾喷了一遍,用银色的荧光笔,在车座边上写上我们俩的名字。骑上去的第一天,就因为排气管被我们拆了壳子露在外面,烫伤了小腿。那时候,兴奋得一塌糊涂,有点儿小伤也不妨碍骑着它突突突突地招摇过市。后来这辆小摩托车被我们留在了教学楼下的车棚里,钥匙也一并搁在车上。闲的时候我和导演就编故事一样畅想它的归宿,生怕新主人怠慢了它。 若是有心人,就不难体会到人生有好多细小的节点,想到买这辆小摩托车的这些琐事,就总难免要想起后来我们买第一辆车的感觉。那时候来北京快两年,揣着血汗钱,我和导演在汽车市场里转了不知道多少圈。每一辆车都坐进去认真地试,椅子软不软,空间大不大,前后左右跟相亲一样地打量。后来的某一天,我在家里收拾房间,接到导演电话,电话里他有点儿小兴奋,说,快下来,我带你去个地方。我从窗口瞄到正在下雨,就随口答应说等我拿把伞。他直接抢白我,不用拿伞,直接下来。我被他催得急匆匆地下楼,站在门口找了半天都没看到他。接着就听到汽车喇叭声,往前一瞅,这家伙坐在车里,脸上全是小朋友刚得到了新玩具的得意劲儿。我坐进去,也有点儿兴奋,毕竟是我们俩的第一辆四轮小汽车,有完完全全的鸟枪换炮的美好感受。导演拍拍方向盘说,走!带你兜风去。 “走!带你兜风去。” 这话,我在大一的自行车上,大三的摩托车上,毕业后的汽车上都听过,最幸福的莫过于,在三种不同的车上说话的人总是同一个,我们一起迈步向前,一点一点把过去变成珍贵的回忆,把未来变得更加明朗。 连我妈都问我,为什么叫他导演。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问他将来想做什么,他毫不犹豫地说,拍电影。我当时打着哈哈开他玩笑,哟大导演啊,以后就喊你大导演,等你走红毯的那天别忘了捎带上我。从小我的性格里就存了这样一股劲儿,就是特别相信只要你想做一件事情,就一定能做成。直到今天,我仍然喊他导演,因为习惯因为亲昵因为专属,其实还有一层就是,我仍然相信他会成为一名导演。我希望哪一天我能在电影院里看到他的电影,我一定不带可乐不买爆米花,就认真专注地做观众。好好看看那个他如何把梦想像宝贝一样地珍藏这么多年,完完整整拿出来的美好时刻。 -像广告画里一样的大草坪,和一朵一朵的云 其实我很少把梦想这种词拿出来挂在嘴边,觉得说多无用,记得就好。 上高中时,有个同学找了男朋友,是社会上的男青年。当时她很不好意思地在宿舍和我们聊天谈起。我们簇拥着她问,他多大了。她红着脸说,二十二岁。“嚯,这么老!”全宿舍的女孩子很诧异。大学毕业几年了,现在的我是连二十二岁都过了的年纪,想起来就觉得十几岁的自己深觉二十二岁已经是老得快掉牙的年纪。觉得又好笑,又感慨,又多少有点儿寂寞。因为时间比想象中过得快,所以更得活泼嚣张地把每一分钟都尽量充满。 转眼间,我和导演从恋爱开始到今天,已经在一起十年。总有人问我们相处秘籍,我们俩都不是非常沉默的人,喜欢聊天喜欢交流。到今天我们俩看电影还有一个不跟别人说的习惯,就是选一家离家远的电影院,看完了,边聊电影边走回来,有的时候,一走就走俩小时,走得街上都没有什么人影了。碰上路边卖烤串的,就买上个十串八串,一边撸串一边继续走。这让共同的成长变得宝贵和有趣,浑无重大烦恼,没有吐不出来咽不下去的难言之隐。日子很长,难保都是快乐,但是只有失落没有后悔的感觉,倒反而略有一些情调,感觉浪漫真实了很多。时间转瞬即逝,若不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怎么抵得过时光洪流里的莫大失落。 距离大学毕业来北京,已经有好几年的时光。现在也记得,我们第一次看房子,明知租不起,可就是想看看。我们装出一副假大款租得起的样子,跟着中介的小伙子走了好几户建外SOHO的房子。建外SOHO的纯白设计,在刚来北京的我看来,简直不能再好看更多。楼与楼之间,还有一座彩色旋转木马,从窗子往下看,就看得到七彩的顶。那时,在这儿租一间房子,几乎就是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我们俩坐在来来往往的人流里,像电影里演的一样,仰着头,打趣开玩笑地说着我们的未来。我喊他大老板,他喊我大艺术家。那会儿,玩笑里带着无限憧憬,和对未知世界的不确定,又有一些兴奋和迷茫。 2009年的冬天,我们只身带着两只猫来到北京。最后还是退而求其次地选择了离建外SOHO一站地的其他地段。也许是在大学里独立惯了,不向家里开口成了我们俩之间很默契的一点。装修工作室的基本项弄完,就变成了快要喝西北风的穷光蛋。刷漆的工人报价远远超过预算,我们决定自己来,工作室的供暖很给力,我们穿着短袖运动服,我拿刷子他拿滚子,刷的是舒服的豆绿色油漆,刷了整整三天。刷墙的时候,我故意往他身上溅些油漆点子,他冷不防地就往我鼻子上涂一把颜料。那时候导演很矫情地问我,幸福其实也就是这样吧,我就咧着嘴,乐着点头。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理解这种感觉,当时站在26楼的落地窗边,看着窗外灯火流离的都会夜景,远远地能看见俗称“大裤衩”的大楼,特别明晃晃地告诉我们另外一种人生就要开始了,心里的感慨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 刷完漆的那天晚上,我们自己去菜场买了菜,很浮夸地做了一桌子,开了啤酒,就席地而坐把菜肴都摆在大窗边。导演跟我说,他今天去把商标注册下来了,叫爱燕子。我感动完了还不忘调侃他,我要是将来始乱终弃把你甩了,你起这名字不够你肠子悔青的。喝了点儿酒,他很认真地看着我说,我就想看着你的才华散发光芒,你得记住我们做的这个工作室,因为我爱你所以存在。这让后来的风雨波折里无论出现什么意外,我只要在心里默默地想想工作室的名字,和他眼睛闪着光腮帮子红红的说出的这句话,就觉得没有什么值得犹豫的。再到现在,有时候,新认识的朋友打趣说,你怎么那么自恋啊,工作室起个名叫爱燕子。我就解释这名字的由来,解释得多了,觉得越来越温暖。我时常在心里提醒自己,别因为不温不火的人间烟火气忘记了那些激情燃烧的岁月,哈哈。 -去往布鲁日的路上 正式开始自己可以为之奋斗的一件事感觉甚好,兴奋可以忘却忧伤,新鲜制造巨大勇气。当你知道,处处都有美丽新世界,眼前的沟沟坎坎就变得渺小,很多事情,都变得值得等待和期许。 我从来不是有长远计划的人,心里想着,要做好每一件小事。想起来容易做起来磨人,也常常在日复一日的重复里、琐碎里就烦躁起来。有趣的是,我从来都不是想好了再去做,往往都是做了才觉得该好好想一想。这种时时存在的冲动,帮助我不错过很多小事,顺其自然地慢慢走向潜意识里最想要去的地方。 我从来都不是很安分的人,拉着导演陪我去闯过在网上很有名的鬼屋,午夜时分,树影斑驳的,常年没人待的老教堂的老旧木地板吱吱嘎嘎作响,把导演吓得一愣一愣的;晚上和朋友随口一提议,就直接骑了自行车往另外的城市走,骑了一晚上好不容易骑到了,没钱去景区,坐在山脚下瞻仰了一下就继续往回骑,屁股骑得生疼,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往回骑,眼泪都快骑出来了,才拼了老命回来;当年想要做摄影师,就借了台相机,有事没事地拍拍,拍完了就逼着导演欣赏,导演看烦了不给我讲,我就屁颠屁颠厚脸皮地跟在后面一会儿问句这个一会儿问句那个。不正经的瞎闹有过,正儿八经的努力也有过。这样大的一个世界,短短几十年的一段人生,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只有想做不想做。我想要四处漂泊,四海为家;你想要独身主义,也并不寂寞;他觉得从未老去,一生奋斗,才最舒服。也许一直在追求才是最要紧的,做想做的事情,过想过的人生。 很多事情,如果不仅仅停留在想想而已,就会发现,不知不觉,你的人生被你自己带到了无限精彩的远方。 我刚拿相机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可以以之为职业。那个时候,导演有鼓捣这些影像类的爱好。我就像跟屁虫一样天天跟着他混。 我们俩在大学里完全没闲着,大一的时候,做外卖午餐,上午没有课的时候,我就在宿舍里做寿司,当时一溜烟儿买了好几个电饭煲用来蒸米饭,手艺练到后来无论在哪家饭馆吃寿司都觉得不过如此,导演骑着自行车去送,专门提供给有点儿闲钱的研究生和留学生学长学姐们。 大二的时候,我们还卖过一阵子帆布鞋。 大三的时候,我们去夜市摆地摊,那时候还给电视台写一些零散的栏目剧剧本,夜市档一开,华灯初上,我们把小花布一铺,小物件一摆就开业,周围都是出来摆摊打工的学生们,大家一起谈天说笑,那些有啤酒有故事的炎夏夜晚竟变成了我大学生活里最有滋有味的一段。有时候,导演在前面招揽生意,我就坐后面的小马扎上打开电脑写剧本。有时候,我在前面和买东西的人聊天,导演在后面看明天要考试的书。最后,我还把我们做小生意的这些个经历,添点儿油加点儿醋,装饰些清苦背景,写了个短篇小说,卖给了杂志社,要多完满有多完满。 总归是大学里的生活太清闲,我们俩又都是闲不住的人,所以,找些零碎的事情全当有趣的人生经历。大四两个人都开始拍照的时候,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同时意识到这回真的找到了一个很热爱的小事。也没多犹豫,就掏空大学前三年攒下的所有钱,租了学校周围的公寓做起了工作室。 后面发生过一个段子,说给每一个人听,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完全停不下来。工作室做起来后,有一个研究生学姐来拍写真,一进门,我们俩就瞅着她眼熟。过了约摸五分钟,学姐一拍脑门说,你们俩不就是送寿司和卖鞋的那俩吗,怎么又能拍起照片来了,靠不靠谱啊。后来,三个人完全笑作一团,直到今天也是无话不说的朋友。我常常在闲谈的时候跟学姐说,你简直是一句话总结了我们的大学生涯啊。 想起来,两个人能一直相守,大约也一定因为是价值观、人生观相似。甭管外面如何,自己人对自己人,摊开两颗心,都是鲜活跳动,勇往直前,充满趣味。 -巴黎街头的蓝色公寓大门 现在去看从前自己拍的照片,花枝招展到不可思议,红红绿绿,P上各种小光小点,真是可怕。前阵子有个网友留言,说,燕子我找到你最开始拍的照片,现在我的屏幕是一张你最开始拍的,一张你现在拍的,以示鼓励。听了以后,简直笑疼我肚子。我开玩笑地和工作室的同事说这个段子,自嘲说,那个时候拍得是有多烂,才能给人家如此大的动力。我时常翻看,技法糟糕,审美从现在看来实在恐怖。但我仍然喜欢那个无知无畏乱七八糟的自己,也时时提醒,永远不要丢掉初出茅庐的勇气。 我们就这样顺其自然,用力也不用力地一直走在我们自己人生的路上。这期间,我们恋爱,我们结婚,路上的风景越来越丰富,带给我们的兴奋和美好,失落和悲伤,也纷纷涌来。 我老跟导演说,其实我们是幸运的人,爱好变成职业,还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所以一直有不变的热情和兴趣,这已经是莫大的好运气。 上大学的时候,我有过一小段的实习经历。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的感觉,像吃了坚硬的鱼刺,一直卡在喉咙里。我辛辛苦苦写了好几天的文章,被刊出来的时候,赫然变得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上面署了两个名字,其中一个我连是谁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去哪儿申诉,气鼓鼓待到五点。单位里的老大姐拍着我的头说,小姑娘,人生本来就是这样,不是样样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不是付出了就一定有回报的。我背着侧背包,在单位门口等导演的时候,就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做自己的主,过有因有果、累也快乐的日子。 导演在另外的地方实习,下班的时候,骑着小摩托车来接我,带我去吃大排档。我们俩坐在学校路边的小摊子上喝了好几瓶啤酒,喝得有点儿多,舌头就有点儿大。一边晃着酒瓶一边背诗,后来每每想起来这一出,我就跟导演瞎咧咧,说咱也是做过文艺小愤青的,咱也举着酒杯在大晚上的路边读过叛逆的诗啊。 那天后来大概我就醉了,因为再往后的事情就不太记得了。导演和我在一起的十年里,不知道替我处理了多少醉酒断篇以后的尴尬事儿。我是个爱喝酒的人,也有文身,严格来说,算不上是正路子上的乖乖姑娘。但就是这样,我妈在导演作为男朋友第一次去我家的时候,还是很郑重地告诉他,我的女儿成熟也独立,但我还是给她撑起了一个干净又纯粹的世界。我把女儿嫁给你,就希望你能继续接我手维持住这个世界,你觉得你成吗,小伙子?导演当时很像模像样地低头想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很郑重地说,阿姨,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觉得我做得到。我后来一直拿这段对话取笑我妈和导演两个人,笑话他们以为是在演肥皂剧呢。 我倒不算叛逆,就是觉得人生应该活得奔放,应该大醉的时候别少喝,应该奔跑的时候别停着,应该漂亮的时候就打扮,觉得伤心的时候也甭憋着。去想去的地方,做想做的事儿。后来,我在工作中遇到过一个姐姐,生活颇坎坷丰富,我把导演第一次见家长的事当成闲事聊给她听,她很真诚地告诉我,在你已经不算小孩子的年纪里,如果你发现你仍然可以做一个嚣张的混蛋,那你身边一定有一个愿意坚定守护你的正常人。你很幸运,要好好珍惜。 有过实习期里那段短暂的世界不如我所想的经历,我奋不顾身改行。无知者无畏,我揣着现在看来糟糕浅层的技术,也就这样上路了。 其实开始并不困难,难的是如何坚定度过启程后的时光。拍了很久的婚纱写真后,也曾在某一天的清晨莫名发作,一直喊着,我的人生不想一直这样重复单调。拍了第一次商业活儿后,在晚上堵得吃不下饭,跟导演诉苦说,有点儿不喜欢那些言不由衷的沟通。有工作的时候,觉得真辛苦;没工作的时候,又想是不是快走不下去。赚到钱的时候,觉得自己清高得不行,不想与钱为伍;赚不到钱的时候,又不得不想辙到处觅工。这所有的纠结与烦恼,都随着日渐成熟的心,和越走越宽的路,慢慢变得平淡和习以为常。有这些小龌龊,才是最实在的人生。 -水果店的老板看我穿着婚纱,跟我说恭喜,送了我一小盒蓝莓 爱情也是一样,不能苛求自己。见过我和导演的人都惊讶我们为什么老夫老妻这么多年,还仍然像热恋中的情侣。一时见不到,就觉得想念,撒娇耍赖什么的必是少不了。到了今天,我们的短信聊天记录丢出去,仍然可以毫不费力肉麻倒一片。其实我自己也停下来想过很多次,有趣的是,我想到的原因并不是我们多么多么用力去爱了。反而是,我们一直懂得爱情来了或走了都是平常事。 每一个人的爱情里,都有一部分是悲伤混乱甚至不堪的画面,这是上帝给予我们的PACKAGE,所以不可以只要好的那一部分。爱得太用力的人,就歇一歇,抽点儿时间出来多爱些自己。每一个人也总会遇到那么一个人,命里注定的那个人。当你被这个世界的其他人辜负时,才有永不退缩的力量一直存在,互相陪伴,彼此相信了解从不怀疑。那个时候,你突然发现周遭变化也没什么好怕,因为你有属于你们的世界。 生活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事事开心,就总要找到与这个世界的相处之道,既不亏待自己也不亏欠别人。有两种人,一种是小事上锱铢必较,精明透顶,大事上就缺了若干心眼;还有一种人,大事上透彻分明,小事上却难得糊涂。从小,我就被教育千万要做后者,自己轻松也给予别人喘息空间,夫妻之道就是这样。我和导演恋爱十年,虽然结婚了,我仍然觉得我们在恋爱。小吵时常有,却不生龌龊,气氛一直活跃。导演常常说,因为同我在一起,他紧张的神经一年比一年松弛。刚在一起时,他时时无法理解为什么坏事崩盘时候,我还能呼一口气开个玩笑,有时候唱句“明天会更好”,逗他开心。其实于我来说,也一样,我慌里慌张觉得要坏事的时候,也总是能迎上他淡定的脸。两人相处,细处上互相流淌,慢慢变成两个人共有的财富。有些话,你不说,他亦懂,他未做,你先行。这样的感情,历久弥新,越陈越浓。 2010年年底,在来到北京一年多,有点儿扎住根的时候。工作室里得到一个大活儿,我们签了约从人家的写字楼里出来的时候,几乎都要击掌庆祝。觉得从来没想过拍个几天照能赚到那么多钱,有种明媚人生从此开始,翻身农奴把家当的感觉。我们不知道多认真地准备筹划,也就是这一次拍摄让我学到什么叫画蛇添足,过分的计划和理解走偏的想法,让拍摄并不顺利。最后,倒也没有什么严重后果,可是对方明显是看我们年轻,自己经验不足用了新人的自认倒霉的失望状态,让我落入从来没有过的谷底,开始严重的自我怀疑。导演那个时候排空了一切工作,拉着我去了趟黄山,到了安静的宏村。那个时候,正是美院的学生们去宏村写生的季节,整个村子美得像画一样,安静平和。三三两两的学生坐着小马扎,立着画板安安静静地画画。徽派建筑干净利落,清秀俊雅,早晨一起来,远有薄雾近有蝉鸣的让人一下子就放松了下来。既没说什么富有哲理的心灵鸡汤,也没跟我分析什么成功学,就是特别自然地把我带去一个漂亮的地方,又能特别自然地把我带回了北京,我就奇迹一样地自愈了。 也就是这一次,让我觉得旅行实在是神奇,它像魔法师一样施展魔法,治愈人心。 关于梦想。 经常在写字的时候,提到梦想,现实生活里,梦想这词却像是最珍贵的宝石,不轻易出现在脑海。说得多了,难免就显得矫情。生活远没有书里写的歌里唱得那么浪漫和快速。时间虽说很快,但日子却总是无甚变化非常缓慢地流淌。真正的变化和得到,总是在历久弥新后,才看得出模样。停下来想一想,才感慨万千。 -巴黎的街边连老木门都很美 2014年,我们俩的工作室变成几十个人,连我们的两只猫也因为生育和一次次的收养,变成了十几只,不再冷清寂寞。这件事在喝了点儿酒的晚上,简直让人热泪盈眶。每到冬天,北京仿佛在瞬间就冷起来,北风呼呼吹,屋子里的暖气热烘烘地让人心生暖意。我常常会想,大概人的一生总会找到属于自己的伙伴,有的是一个两个,有的是一群,一起翻山越岭,不眠不休,不离不弃,然后总能一起到达一个繁花似锦的地方。 我和导演都是闲不住的人,我们一起走过很多很多的地方。家里放着一张地图,每到一个地方,就画上一颗小红心,我们总是争着抢着去干这件事,乐此不疲。从外面回到家,行李一扔,啥也不收拾,就往放地图的小柜子那儿跑,谁抢到谁就画,推推搡搡一顿,看看彼此狼狈搞笑的模样就坐在地上开始大笑。这是定期节目,从不错过。有人看过我们那张地图,问我们是不是有想要环游世界的雄心壮志,其实也并没有。只是我们都明白,既然,无论怎么样总要往前走,那就不如在路上,过最美的时光。 被杂志采访的时候,经常被问到和导演之间有什么最难忘的瞬间,我常常被这样一问就愣住了。两个人相处久了,具体的哪一件事,说不分明,每一种细腻却不同的感受却更生动清楚地印在脑海里。 我们一起去过一次爱琴海,从雅典去到圣托里尼的时候,我们坐的是船。八小时的时间,其实真的并不短。导演坚持要坐船,我觉得不是多大的事,就没有和他争论。但在北京的时候,我一直后悔订了船票,不像坐飞机,“咻的”一声不等无聊就到目的地。真正上了船,轰隆隆开起来,海风呼呼刮起来,扬起来的水汽咸咸湿湿地扑了一脸的时候,我心里庆幸得不得了,还好我们没有错过这片海。我没去坐内舱,就坐在甲板上晒太阳,觉得在那些明亮的阳光底下,浑身都是胶原蛋白的年轻味儿。 回来的时候,坐的是夜船,赶上大风大浪的一天,半夜的时候,导演把我摇醒,说,快出来,带你去看好看的。我踩着人字拖披了件外衣就被他拖着手跟出去。一推开舱门,狂风夹着浪点吹过来,人摇摇晃晃好像立马能被吹走。导演把我往前一推,狂风大作里,我差点儿就被直接吹到海里去。我一回头:“你推什么推推什么推,差点儿把老娘推海里去!”导演也不搭我的话,也不理我的怒吼,就大步晃晃悠悠走上来,强行扭着我的脸往海里看。我立马就被震撼到说不出话来,远处的大海一片漆黑,海面上波涛汹涌,天上挂着夜灯一样的月亮,整个大海起伏闪着银光。我和导演紧紧牵着手,挪到船边,抓着栏杆,心里全是形容不出的感动。看到广阔波澜,感慨自我渺小的触动原来真的存在,一点儿也不矫情,全是真感情。 那天晚上,我跟导演说,人的一生中能有几个这样的时刻,也许再也不会有这么魔幻的晚上。导演搂着我,迎着狂风巨浪,头发上全是溅上来的海水,眼镜上也是,对我说,我们的人生里还会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时刻,未来还很长。我不知道你们听过的动人情话多不多,这一句,直接就排进我自己的排行榜。 在圣托里尼,我们租了七座的手动挡汽车,工作前的一下午空闲开车去踩点。希腊不是什么植被丰富的国家,鲜有大片的绿色,地上长满了地刺一样的植物,天空也不像其他欧洲国家一样蓝到能捏出水来一样,有弯弯曲曲的山路和一丛一丛的仙人掌。车窗全部打开,风呼呼地灌进来,远山上的一片苍凉里都是白色的洞穴房子。下午四点之后阳光打斜,宽大车窗里全是热情又沉默的风光。我就穿着旧T恤和导演的大裤衩子,蜷着腿坐在副驾上,晒黑了的脚丫子就踩在前窗玻璃上,大腿上放着冰冻的柠檬茶,印出红红的凉印子。导演光着膀子开着车,一会儿歪歪头看看我骂一句坐没坐相,我就伸脚踩他的脸。空无一人的公路上,导演就把车子开得歪七扭八地吓唬我。 -像童话故事一样的小路旁 我们也去过炎热的赤道国家。和他一起去巴厘岛的时候,他因为水土不服开始发高烧,连烧三天,体温计量了都是三十九度,一开始我还觉得是气候不适应,应该自然就好了。到了第二天,难免有些慌张。巴厘岛是个热情的南半球热带岛屿,气氛单纯,适合度假。印度尼西亚的风光无限好,阳光明媚,绿意盎然。刚一下飞机的好心情还没收拾好,就被导演突如其来的病弄得措手不及。我大半夜跑出去,走了几条街找到当地的小药店,英文夹着比划才能跟发音要多不标准有多不标准的工作人员讲明白,买到药,一路小跑回酒店。导演迷迷糊糊睡在大阳台的凉席床上,我拖他起来喝水吃药。胳膊贴到他的脖子上,热乎乎的又湿湿黏黏的让我很心疼。导演病都病了,还不忘调侃我,这大国外的,劳烦你照顾我,我太有面儿了。几乎一个晚上,我都半躺在导演身边,他睡着了发出哼哼叽叽的声音时,我就立马醒来,看他翻个身好像也没有什么不舒服,放下心来又浅浅睡过去。这样反反复复,一夜未眠。巴厘岛的夜晚有青蛙的叫声,像极了小时候,满天都是繁星,虽然是夜晚,天上也有清楚的流云。我一手握着驱蚊水,一手放在导演头上,莫名地有种相依为命的幸福感。有时候,两个人在遥远的国度,就会有这样的感受。彼此只有彼此,关系变得异常亲密,所有的突发状况也被同时刻进两个人的脑海里,双重备份,更加明了深重。 2012年我们旅行结婚,去了欧洲,走遍了欧洲的很多国家,一路用了很多交通工具,跋山涉水,看了无数壮观绮丽的风景。临出门前,我从市场的小店里花二百块钱买了一条简单的小白纱裙,导演从衣橱里拿了他的西装外衣,搁行李箱里就带出来了。在欧洲的时候,还是初春,温度没有上来,寒流也没有离开。我就穿着那条抹胸的小裙子,冻得鼻涕都快出来了,和导演一路走走拍拍,拍拍走走地拍了我们的婚纱照。在欧洲拍婚纱照的经历实在是很愉快,老外们的热情开朗留下太多美好点缀。我一辈子都听不到的关于我脸蛋的夸奖,就在欧洲走的那十几天里全攒到满分了。卖艺的小伙子会专门停下来,为我们拉一首婚礼进行曲。还有室外酒吧里的老板,提溜瓶香槟当着我们面“嘭”一声就开了,连瓶带杯子就往我们怀里推,说是送我们的结婚礼物。去到法国卢浮宫附近的广场,导演往双人椅上一坐,拍拍旁边,说,快,梁朝伟就是在这喂鸽子的。在布鲁日的巧克力店里吃到差点儿把我甜到齁死的百年巧克力……拍下来的照片里没有合影,就是你拍我,我拍你,站在同样的风景里,你看到的我,我看到的你。我边拍边开他玩笑,多方便,等咱们哪天掰了,随手一撕就搞定,都不用伤和气。导演揪着我的背包带,说绝不会给你这个机会。 我始终形容不出这样带着彼此出远门的意义所在,但我常常在那些公路中悬崖边感受到最灿烂的自由。这些松弛的,平和的,暗存生机的自由之心,给了我们最牛的心脏,看到多宽广的世界,就有多宽广的自由之心,在被扩充没有边际的自由之心里,除了兴奋,留下来的都是爱。 和导演第一次旅行的时候,恨不得把整个家都一并搬走,觉得这个不带不行,那个不捎不可,满满当当好几个箱子背包,什么好旅程,简直是苦行僧。一年一年,一处一处走下来,现在几乎一只箱子就可以走得潇洒,几件帽衫几条裤子,一双舒服的鞋子,扣顶帽子,就轻装出门。繁繁杂杂,一无用处,带着鲜活的心和闪着光的眼睛,就是好旅行。其实这些简单的大道理,无非都是走出来的。它不仅仅适用于旅行,一样适用于所有。 去过了很多让人言语不出,觉得只有小神仙才配待在这里的好风光之后,回想起来,也不过是生活里平淡温和的景致。就像我俩对壮丽的巴黎铁塔都不太“感冒”,却在通向巴黎郊外的沿路农场里挪不动脚步。对荷兰一眼望不到边的彩色郁金香田没有多感动,反而在阿姆斯特丹的旧货市场里完全沉迷。生活里的小细节,慢慢琢磨起来都是好学问,一点一滴地,何来无所事事。 -卢浮宫外 最近一次导演的生日,我给导演写过一封小信,信里说,也许爱有千种万种,但我们的爱,一定是彼此陪伴,去看更丰富的风景,去体会更精彩的人生。但无论兜兜转转走过多少地方,旁边的位置上一定有你,多酷,对吧。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觉得导演冲劲儿不如我大,甚至怀疑我俩也许并不是同一类人,我追求的自由太奔放,恐怕他跟不上我的脚步。就在那段迷茫的时间里,我看了一部叫《寿司之神》的纪录片,整个人就像受了一场洗礼。日复一日的枯燥,却做得精致细腻,并饱含激情。我很兴奋地和导演讲整个纪录片的大概。那个时候,导演穿着白衬衣,风吹过来,变成了一朵飞扬起来的云朵。电光石火的瞬间,我突然就冷静下来,他似乎就是这样的人,不贪图也不懈怠,脚踏实地也不丢热血。一天一天让作为恋人的我也不知不觉崇拜起来。崇拜不一定带来爱情,持久的永恒的爱情里却一定少不了崇拜。 我老模模糊糊记得我十几岁遇见导演的时候,觉得这男孩白白净净穿着条纹毛衣暖暖融融的特好看。我问导演还记得刚见到我的样子不,他说,我当然记得啊,你那个时候长头发风吹头发动不戴眼镜,比现在像女孩多了。于是,我们一直陶醉在我俩都在最好的年华遇见了最好的彼此这个童话故事里。 直到有一次朋友来家里住,闲得没事,翻我的置物篮子,突然拎起一张照片说,妈呀,这是你们什么时候拍的。我一看,正是我们刚认识的那一年。她很认真地说,我能采访一下你们,你们到底是看上对方哪一点吗?这个时候,再去看那张照片。导演穿着一件大小不合适土得要命的毛衣,牛仔裤皱皱巴巴。我更是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格子大衣配格子裤子还背了个格子包,就像台湾综艺节目里的谐星。什么暖融融笑容大男孩和长发飘飘清纯小妹子,完全是在长达九年的YY里被捏造出来的。我发微信给导演传过去,导演回了一句,我那不堪回首的青春。 我一直无法直面我和导演的相识,因为这件事本身的狗血肥皂剧一样的情节让我羞于述说。那是在一个我已经记不清楚天气状况的下午。高考前我争取了一次和好朋友去杭州玩的机会,导演同学就不知道是见网友还是什么目的恰巧在杭州。朋友在酒店睡觉的早晨,我坐公交出去转悠,在公车上睡着了,然后钱包就被扒走了。不仅钱包被扒了,小偷还无情地扒走了手机。于是,等我醒来下车,走投无路的时候,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随手就把导演揪住了,“同学,看咱们也差不多大,你能借我一百块钱吗?”导演现在回想起那个时候,说他心里第一个反应,就是骗子。后来,就还钱,吃饭,做笔友,考大学……于是,在我每回给朋友说是导演先追我的时候,导演就以此力争,说我找他借钱完全是个倒追的阴谋。 我是个活得很分裂的人,所幸导演也是,两个神经病的世界有着满满的精神沟通。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十年,我们的小地图上的小红心才画了手加脚数得过来的数量。什么时候,那些小红心们连成一片了,我们的故事应该也缠绵几十年,散落在从南到北的广袤地球上。我的笔记本电脑里,有一个文件夹,叫“燕子想要去的地方”,里面有我倾心的各个地方的照片。导演的笔记本电脑里,有另一个文件夹,里面放着我那个的文件夹里的照片的节选,叫,想带燕子去的地方。我曾经偷偷趁他没注意,把那些他自己删掉的地方补进去,过几天再去看,又被删掉了。我不乐意,就跟他抗议。他一脸认真地说,理想要实际,才有实现的价值。我常常被他逗乐,也经常被他惹急。他说他也一样,吵架吵不过我,打架也打不过我,装无辜也败给我。只能讲道理,还摊上我是最会讲歪理的处女座,我听了直想乐。 荷兰的乡村里,奶牛们看到我们拍照,都奔跑过来,可爱极了 我有时候会问导演,你觉得我们到底算是正面励志的创业小情侣呢,还是混不吝走天涯的狗屎运小夫妻呢?导演就咬咬手指说,好像后一种听起来比较有趣,要不就后一种吧。 没结婚时,我就想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我仍然不会不相信爱情。 结婚后,我就想,就算将来的某一天,我们离婚了,我也不会不相信爱情。 最好的爱情,不是紧紧攒在手里的安全感十足的东西,而是让人越身在其中,越坚信其美好和存在的事情。 下辈子我们就做好哥们儿,你去追个大波大眼白嫩妹子,我也换个口味。但这辈子,我们就好好地热情地认真地快乐地在一起。 又或许这辈子,我们会共路后再分道,人生那么长,谁会说得准。 即使那一天,我想,我们也会把所有的感情缩成一块电池塞进心里,然后充满力量地面对没有彼此的人生。 但那又怎么样。 我一直很喜欢白居易的一句诗。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我心里一直觉得这用来形容我们最恰当,我几乎能完整想象出老了老了,你还是个煽情无下限的老双鱼,萌点仍存。 好吧,末了末了,我想谢谢2005年1月25日在杭州公交车上扒走我钱包的小偷。 你让我遇见他,让我得到一个人,陪着我一起,在跌跌撞撞的人生里,一起抓紧最自由的生命,活得如此鲜活和勇敢。 第五章 大海啊故乡啊成长 我们渐渐长大,相信过的也许禁不住时间考验,从未相信的也许饱含了人生哲理。经历过跌宕青春,总有一些什么发生了改变,默默把我们推向更美好的地方。 本质上来说,我不是一个对大海特别着迷的人,也许是因为在海边长大司空见惯的缘故。从来没有像电影里演的一样,去海边漫步,更别提黑灯瞎火的时候,到沙滩上看星星之类。上大学后,远离了海边,睡久了蓬松干燥的宿舍被窝,再回家反而对咸湿海风和永远潮湿的床品很困扰,惊讶过去的十几年里是怎么在这种潮兮兮的床上睡安稳的。每回我忍不住抱怨,我爸就很不满意地说我忘本。于是我更是不服气起来,睡不惯就是睡不惯,充其量算是个习久成性,怎么就升格到如此严重又薄情的罪名。 小时候我始终学不会游泳,我爸一直循循善诱,出奇有耐心。最后一次尝试的时候,呛得很厉害,过后又得了很严重的中耳炎。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我无法侧卧入眠。耳朵里面不住地流脓水出来,说话老觉得有回音,好像耳朵在嗤嗤冒气。轻轻触碰到耳朵,就疼得想骂脏话。当时去看医生的时候,医生说现在旅游季海水本来就不干净,喝了太多水,估计是从鼻腔进入了中耳。那一次,这莫名其妙的病症让我精神几乎崩溃,在家里大哭大闹,我爸也就放弃了教我游泳的念头,只是偶然唠叨,在海边生活居然不会游泳,多荒唐。以至于到后来,我告诉我爸我开始喜欢大海并且学会游泳了,我爸表现出的难以置信很有几分喜剧色彩。 自那次中耳炎事件以后,在挺长一段日子里,我想到大海首先想到的永远不是美好梦幻自在遨游,而是我的耳流脓话重音无法入眠的可怕经历,望而生畏。 2009年大学快要毕业的时候,我收到过一张明信片,是从意大利寄来的,直接寄到我父母家里,照片是一片泛着波光的汪洋,显然经过了一番关卡蹂躏,整张卡片早已不复平整,有一些细小的折痕和污渍。上面寥寥几个字:驾驶海船,漂洋过海,好不容易落了下脚,就写了这张明信片给你,愿一切都好,情谊长存。署名是阿财。心里颤抖一下,思绪电光火石间乱飞,悠悠地就想起阿财这个人,以及与阿财有关的所有青春岁月。阿财是我的高中同学,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模样,反正上学那会儿,他戴着黑框塑料眼镜,表情总是不温不火。到了冬天,校服外面披一件黑色羽绒服,常常蹬着自行车很快地从门口溜过去。平日里话很少,每个班里都有一个沉默的男同学,他就是那一个。我们高一在一个班里,后来分了文理科,他学文我学理,于是就分在不同的楼层。那时候,两人回家同路,就经常搭伙一起走。我挺喜欢听阿财说话,觉得他总要比同龄的男孩子成熟稳重些。学了文科之后,他说话愈发文艺起来,他说他以后想做海员,总是不厌其烦一遍一遍地跟我说海员都是干什么的,包括他自己畅想的海上生活。托他的福,我当时对一水,二水,二副,三副都是干什么的了解得一清二楚。他说,做了海员,他就可以一年四季待在船上,听着浪涛声睡觉,看着海平面上的日出起床,这是他的梦想。 “一年到头在海上,那怎么生活,怎么结婚,你爸妈会放你去?” “那就不结婚呗,一个人多自由,再说人本来就是独立单位,家庭不过是一个形式。” “说得容易啊,少年!”我对他的说法果断不能认同。 “你等着看!” 那个时候我对经年累月漂流在茫茫大海上的生活完全不感兴趣,更是无法想象。现在看来,果然是我等着看到了他驰骋大海的一天。没有什么回信地址,就只有把明信片妥妥收好,总也算是见证了一个人的梦想。 我和阿财的联系方式基本就是单方面的,半年左右我就会收到一张明信片,来自世界各地,话都写得不多,最后一句总是情谊长存。初创业时的艰难和辛苦,让我收到这些充满自由宣言的明信片时,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地恶意揣测阿财的用意,他一定是在炫耀他的梦想成真。我甚至还幻想了,他下了船,坐在海边的某个餐厅,用钢笔写这一张卡片的时候,胸膛里一定都是澎湃的海浪声和傲慢的自言自语:“愚蠢的人们啊,你们就守着那一方小小的土地,永远都困在一个地方,生老病死日复一日吧。”我作为他的朋友,恰好变成了他向传统宣战,从遥遥的大洋往现实世界里叫嚣的抒发口,多么不幸。有时候,阿财的明信片会用极细的钢笔多写一些内容,描绘那些他在世界各地的所见所闻,偶尔也讲几个自己的糗事。话题仅限于此,从不涉及亲情和爱情,大约在他心里,这些都是世俗的牵绊,没有最好。 记得从前上学时,阿财就很迷恋大海,桌上摆个小海螺,上课走神的时候,就把小海螺用手挡着,扣在耳朵上,单是听听贝壳里海风的声音就能捱过一堂课。和他作同学的三年里,我收到的生日礼物不是贝壳风铃就是椰壳雕刻,要么就是海星标本,没有一次不与大海有关。每次听到我说大海无趣的言论时他都会难得地露出夸张而生动的表情,他说大海是生命之源,是最值得人类探索的地方。我执着己见,一直没有投降,说得多了他也觉得是对牛弹琴,就不再和我讨论关于海洋的话题。而如今,我竟然被那些言辞简单,字迹潦草的明信片煽动,对大海起了一些兴趣。是什么力量让一个人抵挡漫漫岁月里的孤独和寂寞,把最好最闪光的年华都投放在潮涨汐落中。 2010年我因为工作去过一趟海南,椰风树影的热带风情让人顿时有了度假的感觉。甲方提供的酒店很好,有私人海滩,走过小马路,几分钟就到。一群人工作完,就相约一起去海边玩。外面日头很烈,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格外怕被晒黑,觉得自己本身就不美,再晒成黑炭子,更拿不出手了。遂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穿着丝棉的裤子和长袖衫,还戴了最大沿的草帽。海边风大,来一阵风草帽就往上掀着要被吹走,于是又找了丝巾,从头顶到下巴直接绑了个套。这才觉得安全下来,用朋友的话说,就是整个人猥琐地坐在太阳伞下的躺椅上。 终于引得酒店的两名海滩救生员过来拍我的肩膀,盘问我是不是酒店客人。那两个人证实了我的身份后,都笑得弯腰,嘟嘟囔囔地说还以为我是溜进来卖冰木瓜的小贩。后来一起的朋友们知道了这件事,一直笑到第二天才算完,见到我就拿“冰木瓜多少钱一个啊”来揶揄我。 但偏偏也是那次去海南我学会了潜水,本来我是绝对不敢下去的。一帮人兴冲冲地说既然有机会,为何不试试看,多酷啊。尽管教练一再强调不会游泳完全不妨碍潜水,可是看着深蓝色的海水我还是提不起扎下去的勇气。突然就想起阿财曾跟我描述过潜水的乐趣,说徜徉在海里,那些鱼儿以为你是庞大的同类,从你身边缓慢游过。还说海底的世界是五颜六色的,人类根本无法想象。自从阿财做了海员,尤其喜欢用的一个词就是人类,好像那艘船载着他去了世界制高点,我们通通都是醉心于初级成就的人类,而他仿佛化身成精神世界的代表。 哼,愚蠢的人类既然无法想象,那就让愚蠢的人类去亲眼看一看吧。半赌气半好奇的我就坐上了前往潜水地的小船。穿上潜水服的那一瞬间我就有点儿泄气,一想到我连狗刨都不会,却要下到水下十几米的地方,开什么国际玩笑。我凄酸地问,现在后悔来不来得及。话还没讲完,下半句就被小船发动的轰鸣声给吞了去。 事已至此,后悔也来不及了,我反反复复和教练确认如果我挥手,或者看我不对劲,一定立马就拖我上来。我在脑海里默想着各种意外时该打出的手势,战战兢兢下定决心,眼一闭心一横,头往下一扎,就扎进海里去,练习了百十来遍的嘴巴呼吸马上跟上,呼,原来这样简单。耳朵经历了短暂的酸胀,用学来的方法赶紧咽了一口唾沫。这才定下神来仔仔细细打量一下周围,我是有些近视的,从购票处换来的有度数的潜水镜显然也不是很合适,所以太远的地方都看不分明。但仍能明确感受到一个庞大的流动的斑斓世界。 大块大块的珊瑚,色泽艳丽,飘来舞去的海草,还有成群结队的鱼儿。整个人的身体都放松下来,就像飘在宇宙中,有一种无与伦比的自由。还有一条红色的鱼,悬浮在我的头罩外面,正对着我,嘴巴一动一动,活像在同我说话。一直以来,我对大海的印象笼统单调也不愿扩展,就觉得是深不见底一摊水,内有风浪和暗涌。却不曾想过,原来海平面之下,是完全不逊色于陆上世界的童话王国,其实哪里谈得上逊色,应该是远远美过陆地世界的奇妙画面。这才觉察出大海的神秘,后知后觉地想起阿财说过的那句话,大海是生命之源。 我一口气下到水下二十米的深度,竟不愿离开。无奈海底的深寒让人熬不住,全身控制不住地发起抖来。教练也感觉到我的抖动,慢慢地把我拉上水面。头一露出水面,就看见远处的满天橘红色的晚霞。 这是我第一次,觉得大海如此美妙。 那次从海南回来后,我马不停蹄学了游泳,而且竟然风驰电掣地学会了。小时候,我觉得自己永远都没有可能学会游泳,一下水就像铅块一样直线下坠的身体怎么可能像鱼儿一样在水中自由来去。我认为原理上不可行,也说不通,从来在岸上看别人游来逛去都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即视感。不知道是潜水时看到的神秘世界诱惑了我,还是终于明白原来人当真可以悬浮在水中的。克服心理障碍的体会真的不错,好像一点儿小小的改变可以催化着人生往更积极的方向奔去。学会游泳后,我骑着自行车从游泳馆一路下坡回家去,真正的意气风发,觉得从这一小步开始,拿下全世界都不在话下。 过去几年里,我看过很多很多不同的海,天津冬季飘着漫天雪花的海,鼓浪屿沙滩像石头戈壁无人游泳的海,新加坡圣淘沙有人鱼线帅哥冲浪的海,日本镰仓似乎一个转角就看到樱木花道侧跨着书包走出来的海,法国南部高山悬崖下神秘莫测的海,还有巴厘岛的海,希腊的海,泰国的海…… 几个月前,我和一个朋友在外面吃饭,都喝得有点儿醉醺醺的。她快要结束单身,预备和一个男人走进婚姻,对她来说当前最要紧的是买一件合身的婚纱礼服和准备一个完美的蜜月胜地。我忙不迭地掏出手机给她翻看我去过的海边,兴致勃勃地给她建议。 “真是太奇怪了,你不是不喜欢海吗?”她看了我一眼说。 “啊?是的,不过,我现在有点儿喜欢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啊?” 对啊,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呢,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大海充满魔幻的宽厚气质,让人觉得温暖和安全。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明白,也许我的不喜欢就是因为对它没有把握,就像站在沙漠的边缘看一眼黄沙的感受差不多,不想了解也不愿涉足。又或许是因为看了这么多的海,发现一个奇妙的事情,无论我们多么不情愿,总要慢慢跟着世界一起随着年岁褪色,失去光泽,现实生活里处处都是咬紧牙关艰难攀爬的人,但是在海边的那一拨,却好像永远是鲜亮快活的,犹如一生都不知道痛苦是何物似的。 环境造人,战争里,友爱里,温情里,混乱里,人们一样活下来。 却活出完全不同的人生。所以在海边,应该也有活在海边的人们。 巴厘岛到处都是鸡蛋花 一家人带着狗狗们来海边踏水 在巴厘岛的时候,我去库塔海滩上学会了冲浪,又多了一项本领。与巨大的冲浪板合影的照片发回北京的朋友们手中,每一个曾经目睹过我在学游泳时鬼哭狼嚎的人都惊讶得不得了。你,你,你,什么时候连冲浪都敢尝试了。手撑在板子的中间,快速地轮番迈步,我在冲浪板上一鼓作气站起来的时候,觉得风就在我身后像手掌一样轻推我的背,远处沙滩上的人都好像我的观众,看我威风凛凛跨海而行。教我冲浪的当地人,在后面比我还激动地大喊:“你做到了,谢谢你,你做到了!”快到岸边的时候我还是从冲浪板上直接翻倒进海里,喝了几大口海水,站起来。冲浪板被海浪带着往回拽,因为绳子绑着我的脚腕,我被巨大的力量又拖回水中。我连滚带爬拖着冲浪板走回岸上,又狼狈又过瘾,自己先笑起来,坐在岸边的当地人也都对我哈哈笑着喊 “wonderful” 。接连受到称赞,不禁飘飘欲仙,在海边就是这般最好,永远不愁寂寞,永远都有热情的看海人捧场。一个中国阿姨走过来说,真厉害,这个是不是很难。我摇摇头说,不难,我也是第一次玩。阿姨过来摸了摸板子说,小姑娘不怕水真好,我怕水,不敢玩这个。我也怕水这样的话刚准备冲口而出,自己就先愣住。是啊,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不怕水了呢? 海边的日落格外动人 一群巴厘岛原住民的孩子在踢球,笑声很大,我看了很久 巴厘岛是个格外简单的地方,人也热情,花也热情,太阳也热情,连蚊子都热情。我们住的区叫水明漾,我是标准的形式美学主义者,在BOOKING网上订酒店的时候,之所以选在这一区,就是因着这个美丽的名字。建筑风格上规规矩矩灰灰蒙蒙的北京待得久了,对巴厘岛人的大胆用色爱不释手,我喜欢那些彩色房子里走出来的人们的脸庞,都是喜乐愉悦的,好似在过节,又好似是寻常生活即乐日。 街道都窄小而饱满,所有店面的门头装潢都像是圣诞贺卡般热闹。不算很时髦,却充满惊喜。低矮的墙头都是盛放的鸡蛋花,满街都响着敲击乐的节奏。 巴厘岛人几乎都信奉印度教,他们相信万物都有神明。白日里有太阳神,入夜了有月神,进山有山神,行路有路神,湖水有湖神,森林里有猴神。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神明,从随处可见的祭祀物品上就可见一斑。在海边的小餐厅吃饭的时候,老板是个残障人,坐在轮椅上,老板的小女儿长得眉清目秀,可爱得很,围着爸爸四处打转。我跟老板夸奖说他的女儿太可爱了,他马上从后厨喊来他的妻子,说,因为我的妻子也很可爱。一家三口笑作一团的气氛实在太融洽,我举起相机给他们拍了张照片,他说感谢神赐给他这么多美好的生活。 我从来都是无神论者,但这一家三口真诚感谢的表情却让我感动。在巴厘岛待的时间一长,就更加明白真正的信仰并非索取,一味希冀得到,而是实实在在感受着希望和爱的力量,也愿意为更美好的整个世界付出自己细小的力量。从前我劲儿劲儿地觉得自己无信仰代表了自己不稀罕不劳而获和幻想。但其实那些可爱的执着让人觉得,即使从无神论的角度去看,拥有那样一颗心,路也不会多难走,一定禁得住风浪。 就在同一天的下午,我邂逅了最美好的海边,那是一片无意中转到的不起眼的偏海。不是什么景区,道路蜿蜿蜒蜒地伸入到当地人的生活里去,迎着夕阳上几个台阶,映入眼帘就是一整片干净的海。说这海干净,不是指环境。而是没有任何游客,只有阖家出游的当地人。远处的海滩上有二十几个当地男孩子在踢球,旁边围观的人不断地飞着口哨凑热闹。就连四五岁的小孩子都被大咧咧放在海水涌上来退下去的水边坐着,大人们就在远一点儿的沙滩上晒太阳。涨潮没过屁股和腿的时候,孩子们就轰一声发出大笑,那声音,简直比这世上最美妙的音乐动听一百倍。我心里窃喜,仿佛误入世外桃源,这样的天伦美景唯我独享。灵魂蠢蠢欲动,快要飞脱自己的身体融入到那些快乐的当地人里去。我只恨不得手边有张明信片,一支浅蓝墨水的钢笔,或者随便什么笔都好。也把这一刻的当下写下来,寄给热爱大海的阿财。告诉他,最美的不是海,而是海边的人。 还有圣托里尼的海,当时去圣托里尼的时候,坐的是游轮。船将到岸,整一艘船充满兴奋气息。准备下船的时候,我们所有人都聚集在了一起。巨型的铁门从上往下慢慢放下去,从一片昏黑中慢慢透进光亮来,然后就是水声。门彻底放下去,视野所见是无数白色的建筑。我们拖着行李箱从铁门走到岸上去,船与岸之间的空隙里是嫩蓝色的海水,一波一波地荡上来,来回拍打。走在圣托里尼,总会有一种莫名的不真实感。觉得那些纯粹的蓝白房子不像是拿来住人的,倒像是个巨型玩具。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地方,审美观如此统一,近乎偏执地把整个岛变成了蓝白调色盘。要是不见了眉飞色舞骑着驴子走街串巷的游客们,没有了琳琅满目摆出十几米的纪念品摊子,圣托里尼看上去一定更神奇。 圣托里尼的白天,日照太盛,眼睛都不易睁开,我们就躲在可以看见海的下坡台阶的阴凉地乘凉。有一对外国母子坐在我们旁边,小男孩最多只有四五岁。小男孩每隔几分钟就大喊大叫着让妈妈看,手指着海的方向,原来是有轮船经过。大概是喊的次数多了,小男孩的母亲内疚起来,跟我解释说,她们是从瑞士来的。儿子从小没有见过大海,所以有点儿兴奋。我们赶忙摆手说没关系,可后来大约她总是觉得打扰到我们了,抱起小男孩就走了。 天将黑时的圣托里尼开始慢慢恢复平静 我们的好情绪却被他们带得很高涨,贪心的我们似乎总在寻找能让我们动心的东西。却不知道那些我们不知珍惜的寻常物,也许正是别人眼里比金子还要珍贵许多的稀世奇宝。入夜以后的海岛,亮起黄色的灯火,跟蓝白的底色混在一起,每一个透亮的玻璃窗都让人觉得好。蓝色的圆顶子门上的小十字架都微微发着光,游客们渐渐散去,住在岛上的人们带着闲散的神情慢慢走着。我完完整整地记住这些风景,并刻在脑子里。 伊亚城的海边有一些延伸出去直接与海水相接的地方,开着露天咖啡馆,欧洲人不惧阳光,皮肤都被阳光熏成浅红色,胳膊上金色的汗毛一根一根地闪着金光。他们一堆堆地坐在外面,捧着咖啡杯聊天。欧洲人有一个习惯,就是他们往往都朝外坐着。与国内常常对坐不同,他们喝咖啡似乎只是一个幌子。哪里的欧洲人都一样,巴黎的、阿姆斯特丹的咖啡馆外,密密麻麻坐满了人,好像全市的人们都到咖啡馆来了,只要从露天咖啡馆前走过,就有一种被那里的人们集体围观的感觉。人们面朝大海坐在那里,被风吹着,被太阳晒着,让自己看到风光旖旎的爱琴海。点一份熟樱桃番茄和黑西瓜拌羊乳酪,我们把白葡萄酒倒进冰咖啡,看一眼落日喝一口,不一会儿就有了醉意,趴在桌上歇会儿,醒了又睡,睡了又醒,直到夜灯初上。码头附近也有咖啡馆,坐在那儿,风光就大不同,可以看到渔夫们满载而归的景象。我曾看到过一位中年老帅哥手里抓着一条巨型章鱼在自己的船前合影。相较于游客,渔夫们更了解海洋,也更深爱海洋。 轮船从蓝色的海面上划出直线 表哥家的嫂子是从威海嫁过来的渔民的女儿。每年一到最旺的渔季,她娘都会成箱成箱地往这边寄新鲜海货,有鱼有虾有贝类,很是丰富。虽说我们也靠海,可总比不上自家出海打捞来的海产,所以每到嫂子开着车各家亲戚间走动着分海货的时候,绝对是个值得庆祝的好日子。被挑了寄过来的海鲜个顶个的鲜活肥美,拿醋泡上三五分钟吐个沙,直接放在清水里煮熟。揭开锅盖,满锅的清香都溢出来,什么佐料都不必加。单单用蒜泥香油兑上点儿香醋,往里一蘸,真是拿满汉全席都不愿换了去。我对打鱼这件事实在好奇,风里来雨里去,一琢磨都是大电影里惊涛骇浪的架势。今年就缠着嫂子带我一并回她娘家去见识见识,于是长途跋涉地一番赶路,见到了嫂子那朴实厚道的一家子。人还没进院里,就先闻到海鲜的香气,进了屋,早就盆盆砵砵地摆了一大桌。吃得酣畅淋漓的时候,我就问起打鱼的事,我问他们是不是都很热爱海洋。老渔民一抹嘴说,对我们渔民来说,得敬海啊,你们年轻人说我们迷信,但我们敬海神娘娘啊,敬老龙王,敬这海里的各路神明。船一发动,出了港,往大了说海就关系着身家性命,往小了说,一家人生活富不富足,也全看大海慷慨不慷慨。 对老渔民来说,仰仗大海穿衣吃饭,赖以继日的人生,和阿财完全不同。大海不是云上的浪漫日子,大海是最脚踏实地的人间悲喜。越是明了了云上的日子没什么,无论身体上受着什么样的现世苦楚,心里竟越发自由起来。他们既没有把大海上升到人生理想、精神解脱的格调里,也不曾轻视成嬉笑玩乐的游乐场。他们虽说与之形成最亲密的挚友,可有时还要与大海搏斗,摸清海的规律,深谙海的脾性,什么时候起风,什么时候起浪,什么样的水里有什么样的鱼,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 老渔民在海中捕钓了一辈子鱼,喝了点儿酒的晚上,和我们讲起他从十几岁跟着父亲开始出海这几十年来的风光往事。他用手比划着说,他曾经网起过一条巨型鱼,抱都抱不住,要两三个人才勉强按得住。中小个儿的鱼,放在他手里一掂量,斤两数就估得出来了。大鱼吃小鱼,小鱼食麻虾,怎么把活虾当成饵钓出一个好收成。我听得入了迷,觉得到了这一天,才听到大海的魂里去。“现在生活好了,孩子们都有了好前程,可我得守着这片海,这是祖祖辈辈的本,不能忘。”我嫌弃被子湿冷的时候,我爸就说我忘本,带一些玩笑的口吻,也不无道理。那湿润的地方才是我的故乡。 “海啊/用你浸透暴风雨的胸怀/接纳我——在我的心里藏匿着你的爱/这是我没有爱上任何人的缘故/让我翱翔在你的蔚蓝里/让我的血液/喧响你千古不灭的涛声。” 阿财的众多明信片中的一张,没有什么寒暄的话,连固定节目的情谊长存都没有,只有这一首康桥的诗。 大概差不多到了2012年年底,我的生活也慢慢稳定,在北京的生活圈子变得多彩起来,理想逐步显露希望。还因着工作去了很多地方,见多了不同的风土人情,也坐着各式各样的游轮走过很多大洋,不再气急败坏地惧怕海洋。小时候我极其讨厌《人鱼公主》这篇故事,觉得小公主付出所有,做的好事竟被别人顶了包,连爱情也一并被认领走了。善良的小公主化成泡沫消失在海洋里,这是什么狠心又冷血的作者,竟写出这样不近人情的童话。后来迪士尼改编了这个故事,王子记得人鱼公主的头发,在人鱼公主伤心落海的时候,记起了她,于是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心心念念怨恨了那么久的悲伤在有条有理中,终于大团圆结局。看的时候我的心里却不是滋味,一瞬间体味到了作者的用意,小公主忍受痛苦、成全他人,慢慢地舍掉鱼尾化为人形,经受了磨砺和煎熬,但她永不放弃。早已不是仅仅为了简单的爱情,这是追求真爱的自由和对自己人生的选择。化作泡沫升腾在海洋之中,生命化为永恒,再也不会消散。她与海洋化为一体,只要海水不枯竭,小公主的心就永远留存。所有的人都一样,离开或追求的勇气,总是伴随着痛苦。未来亦未知,人们走遍四海,无非就是找寻心灵的归宿。这归宿对一些人来说或者是海,对另外一群人又或者是其他。 我和朋友们用周末两天的休息日,从拥挤的北京逃到秦皇岛去度周末。结果,秦皇岛照样拥挤,天气阴沉,海也灰灰黄黄脏得厉害,沙滩也不细软,光着脚在上面跑一趟,能踩到无数个石头碴子,扎得脸一皱所有的五官都缩在一起。满沙滩都是出租游泳圈和卖泳衣的,泳衣都五颜六色,带着别扭的花纹和褶皱,土土地被挂在铁丝网上。一群人挤在一块混沌的海滩上“下饺子”,站在最浅的海水中也看不到脚踝,泥沙太多,浊不见底。连坐在沙滩上休息一会儿都要见缝插针,有空就占,在人群与人群中间,生挤出一小片地方,铺块浴巾勉强坐下去。悻悻地踩了一会儿脏水,扫兴地回到旅馆。路上竟还目睹了小偷事件,跟犯罪分子起了争执,一群人见义勇为,折腾到警察来了,失物翻出来,各归各主才算完。这样一闹,天色也暗下来,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想到两天的假期,这就浑浑噩噩溜走了一半,不免有些惆怅。 旅馆外面有木围栏的小阳台,下面是热闹的街市。卖东北大冰棍的大婶和打糕的汉子一个比一个嗓门儿大,你一句我一句对呛着涨气势。对面的小院儿里正在拍卖假冒名画,看热闹的多,真掏钱的少。头一回看到这样的拍卖,价码越喊越低。主持的中年人青筋都快暴出来,从一百,一路降到十块,就差白送了也就卖出去三五幅。我们一群人趴在栏杆上取笑别人,自己也百无聊赖。突然,一声吉他声响起来,原来是同行的人带了吉他来,用插排接了电一路接到围栏边。一群人的情绪都乐活起来,竟然就站在二楼的阳台上,看着小街上车水马龙,伴着各路叫卖声,唱起民谣来。原本是玩笑着打发无聊的时光,越唱越走心,每一个人的脸庞都略略严肃起来,唱到后面竟然都带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我们唱的是宋冬野的《斑马,斑马》。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 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斑马斑马/你会记得我吗/我是强说着愁的孩子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把你的青草带回故乡/ 斑马斑马/你会记得我吗/我只是个匆忙的旅人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要卖掉我的房子/浪迹天涯” 每一个民谣歌手似乎都做着与现实不相符的美梦,都幻想着自己永远地活在路上,却也都免不了渴望有一个家。 我们就生生唱到楼下的店铺关了门,行人渐少。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却都睡不着了。“要不去看海吧。”不知道是谁提议,一呼百应。于是我们背着吉他,举着手电,提着啤酒一路浩浩荡荡向海边进发。半途下起了雨,谁也不愿意半路折返,索性就淋着小雨继续走,气氛又浪漫了些。走到海边的时候,我恍惚了一秒,我不是顶反感在夜半的海边听海浪的造作行径吗。但也就一秒,后一秒已经被深黑色的大海俘虏。我们坐在寒冷的沙滩上,一波一波涌上来的潮水一会儿没过我们的脚,一会儿退下去,谁也不说话。我猜,每一个人都被莫名的气氛感动了,雨夜里没有月亮没有星星,整个传来波涛声的前方一片漆黑,被海水浸透的沙滩变得坚硬,雨水落在上面发出声响。原来这气氛如此迷人,难怪被诗人反复书写。雨滴打在啤酒瓶上,打在吉他上,打在头发上,打在手指尖,打在脚背上,打在睫毛上,打在嘴唇上,却愣是打不进心里去。心里都热烘烘的,仿佛最遥远的深黑海中有一座灯塔,指引着每一个不同的人去往未来不同的方向。 第二天再起来,也许是领了深夜里瑰丽海洋的情,觉得白日里拥挤的海岸线好像也没那么面目可憎。太阳也升起来,嘈杂的一片海在阳光的映衬下也还是能发出亮晶晶的光芒。大人们都不下海,兴许和昨天的我们一样是觉得那海的卫生程度很可疑。小男孩小女孩们却什么都不顾,奔跑在浪里,模样特别可爱。那黄汤一样的海水看起来也没那么污浊了,大家对视一眼都不约而同奔进水里。突然,一个和我一同去过海南工作的同事,盯着我,说,咦,你怎么不怕晒了。我一愣,记忆翻回到被误认成卖冰木瓜的小贩,质问是否酒店住客的那个夏天。对啊,我究竟是怎么就会游泳了,到底是怎么就喜欢上海了,我为什么就不怕晒起来了呢?肩上已经有些微微的脱皮,脸也滚烫滚烫,估计回到北京肯定黑个许多倍。但又如何呢,人真正的成长也许就包括了这一点,内心愈发强大,慢慢变得有所在乎有所不在乎,不需要任何外在支撑自信,这才称得上是长大啊。 再回青岛的时候,睡在潮湿的被窝里仍旧无法习惯,偷摸从行李箱里把带回来的毯子铺上。过年的时候到地下室去取平时不用的大盘子看到微微发霉的墙皮还是觉得再干爽一点儿多好。我平时就喜欢喝几杯,在家和我爸这样的老酒鬼更是不醉不罢休,回回都招得我妈骂我们上梁不正下梁歪。喝过酒的清早起来,和爸开车到海边去赶海,南风刮起来,礁石上都是海蛎子,用小锤子敲开了外壳,下面拿塑料小桶接着,拿小刀一抠就是一个,回了家拿盐水泡泡,蘸了酱汁生着就吃下去,美味极了。我高中毕业后,第一次被允许陪我爸喝酒,我端着酒杯说,爸,干了这杯酒,以后咱俩就是酒友了。我爸拍着我的肩膀说,果然是我的女儿,跟我一样爱喝酒。这次赶完海,他也像那时候一样拍着我的肩膀,说,这才对嘛,像海边长大的小儿女!我妈看我们生吃海蛎子,就凑过来回忆往事,说小时候我看到新闻上播出一则新闻,画面上出海的渔民们拿小钢刀直接挑开牡蛎的壳生吃,馋得心痒痒,耍赖打滚地要我妈给我买来生吃。我妈拗不过我,去海鲜市场上买了回来,我兴高采烈往嘴里一嚼,呸呸呸呸地跟吃到毒药一样往外吐,难吃死了,这辈子再也不吃了。其实真正有意思的是,我们渐渐长大,一些坚持过的被岁月温柔逆转,一些忽略过的也慢慢明确,相信过的也许禁不住时间考验,从未相信的也许饱含了人生哲理。这个世界注定随着年岁渐渐褪色,经历过跌宕青春,总有一些什么发生了改变,默默把我们推往更美好的地方。 阿财现在怎么样了?他已经离开了颠簸的海洋,在最安静的地方开了间更安静的茶室,也已经娶了温柔的姑娘,收回了不结婚不娶妻把一生奉献给大海的狂言。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在寻常生活里常常想念大海,但可以确定的是,经历过风雨飘摇和漫长的寂寞,他在当下暖意慷慨的人生中必然找到了那茫茫汪洋中得不到的东西。 写这篇的时候,我坐在鼓楼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学着欧洲人的做派对着窗子。咖啡馆里正在放钢琴伴奏的《那些花儿》,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第六章 所有的人都在笑着 他们明白宽容是美好的,原谅是美好的,拥有是美好的,失去也是美好的。他们经过的每一处风景都真心欣赏,然后迈步走在最寻常的路上。 刚刚过完年的时候,微博上收到一条陌生人的私信,那姑娘问我要家里的地址。说是过年去泰国旅游的时候,有个人托她带了一包泰国的特产给我。泰国?我在泰国没什么朋友啊,谁给我寄东西。那姑娘又进一步解释说,是一个开嘟嘟车的很炫酷的老爷爷。她跟他说,是因为看到了我的微博推荐在清迈联系了他做司机。爷爷立马想起了我,说,啊小燕子啊。我完全可以想象他喊我名字时的模样,回忆立马奔腾回在清迈的时光。 在清迈,碰到一张热情的笑脸是顶容易的事。清晨起来,从酒店里走出来,想找一个摊子买椰汁,走在路上碰上的每一个人都会对你微笑。他们不像国内的人们常常行色匆匆,他们都闲散地徜徉,脸上显露着泰国人的快乐哲学。 嘟嘟车是泰国最常见的交通工具,有点儿像国内的三蹦子,但是都有正规的牌照,还有“TAXI”标志,完全平民的价格,和自如的走街串巷的灵活,让它受到来自世界各地游客的青睐。五颜六色的,里面插满了旅游小广告。开车的都是热情的本地人,繁华一点儿的街市中,就成堆地在路边等着载客。我选这辆车完全是因为开车的老头儿派头太足了,花白的头发扎成长马尾垂在脑后,坐在车边,一条腿就耷拉着晃来晃去,毛巾搭着绕在脖子上。我杵在7-11门口等泡面,他和他的车子就离我几步远。那个时候,他正在和一个日本人聊天。那日本人是个游客,拿着张地图,叽里呱啦讲了一堆,老爷爷拍着他肩膀,也叽里呱啦回了一通。日本游客一脸明白了的表情,把地图扬一扬挺心满意足地就走了。那老头儿又往回蹦两步,坐回自己的车子上,晃悠着腿开始哼歌。 我觉得太有趣了,就跟导演说,你看那个老头儿,太有范儿了,还懂日语。结果,那老爷爷回头冲我哈哈笑着用特别正宗的中国腔问,你们坐不坐车?嚯,中文不错嘛。老爷爷是个热情又爱管闲事的老头儿。路上看到举着地图不知道应该往哪走的欧洲人,就停下车,回头抱歉地对我们一笑,说,看他好像找不着路了,我去帮帮忙。于是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就迎上去了,有一点儿泰国口音,听起来好像在唱歌。跟我们侃起大山来,我差点儿就以为他是华人,中文才说得这样好。问了才知道中文、英文和日语都是自己学的。为了拉客的时候,聊天闲扯方便。他聊着就从车上挂的小包里拽出本韩语书,说现在韩国客人也多起来,上回有一个韩国人开玩笑地拿英文埋怨他,日本话中国话都会说,却不会说韩国话好不公平哟,所以正准备学这个。我脸一红,导演盯住我一眼,我把头别过去假装没看见,他肯定是在想家里的书柜里躺着的那么多日语教材。当年我决心似海指天为誓地喊着要学日语,已经喊了好几年。现在估计灰尘都落了一层,三分钟热度早被甩在脑后。 在清迈待着的几天里,我们都坐他的车,他带我们走街串巷地找了好多地道又便宜的小吃。还带我们去了一座很清静,几乎没什么人的林中寺庙,门口的瓶子里插着折好的睡莲,下过雨的地面上落着鸡蛋花,大庙殿堂中央睡着流浪的白狗。他说,他们都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除去善恶都有神性,心静就能快乐。他告诉我们很多风俗忌讳和人情趣事,也问我们一些关于北京的疑惑,有时看起来比我们还像一个旅游者。我对在自己的职业里尽全力找到乐趣,并一直热情新鲜的人都充满了敬仰。第一天溜达结束的时候,他送我们回酒店。路过夜市的时候,他挥挥手指着热闹的街道,让我看景儿。告别前,我问了他的名字,他说,占叻,又补充说是光明的意思。真适合他的名字,我在心里暗暗叫一声好。我告诉他我叫燕子,就是飞来飞去的那个燕子,他很大反应地说,啊,小燕子啊。那语气,亲切地就像老朋友,让人舒服。晚上在酒店准备睡觉之前,和导演聊起来,顺便地记起了好多这样的人。 安静的寺庙 折好的睡莲 我还曾在新加坡认识过一个很有趣的人,名字都快要记不清了,好像叫Paul(应该是这个名字),且叫Paul的这个人,是新加坡籍的华人,是我们去新加坡工作时候的地陪。他是个说话语调很慢,语气很平缓的中年男人。一起工作的十几天里,他一直穿着笔挺的白衬衣,偶尔天气热的时候,才规规正正地把袖子翻上去,袖边很干净,一点儿汗渍也没有。他的有趣就在每一次到工作地点接我们的时候,他总会说:“你们两分四十秒后可以到大门口等我。”“五十秒以后,我们就可以转弯了。”“还有一分二十秒,就可以出来了。”“这个大概要二十四秒。”诸如此类。我们都对他计时器一样精确到秒的通知方式很感兴趣,他就腼腆地笑笑说习惯了。仔细问起来,才知道Paul是真正见过大世面的人,他服务过的人从各国元首到大牌巨星,数不胜数。因为隆重所以严苛,时间一长,Paul也就养成了精确的习惯。 他跟我们说过他过往客户的严格,在游泳池里游泳的时候,Paul一定要站在视线可及的地方。扎猛子下水,你在池边,等游到对岸,从水里起来,你也要在同样距离的池边。又或者是在海边的阳伞下晒太阳,Paul必须笔挺地站在伞外候着。他说这些的时候,就像说一些电影情节,轻描淡写语气轻松。我问他会不会觉得遇到挑剔的客人很累,他不假思索地回答,不会啊,这是我的工作,我觉得很有意思。我可是全新加坡最好的导游,我很专业的,禁得住考验。然后就笑起来,Paul的笑容是新加坡人特有的笑容,充满了舒服的礼貌,又带着点儿清爽和简单的气质。Paul还有一句口头禅,就是“我来搞定”。下雨了他来搞定,赶时间了他来搞定,什么都能搞定,酷到没朋友。 临走之前的最后一个晚上,他说想给我们介绍一个很地道的中餐馆,叫津津餐厅。去了发现是个很老式的只有一个大堂的餐厅,创立这个店的爷爷奶奶都九十多岁了,干不动活却还是天天待在店里,两个人就坐在轮椅上,手拉着手看着满堂吃饭的客人。在店里忙着的都是自家的亲戚,儿子儿媳女儿女婿,菜量大到有赚到的感觉。我对食物一向要求不多,能塞进嘴巴里的我都爱,菜品上的印象随着时间倒记得不算太清楚了。但是一大家子人其乐融融,共享天伦的感觉异常温暖。最后一顿饭了,我们招呼Paul坐下一起吃,Paul连忙摆手说,哪儿有和客人一起吃的道理。同行的人站起来,把他拉入座说,咱们是朋友,朋友当然要一起吃饭。Paul愣了一下,露出有些惊讶却很欣慰的笑容,说,谢谢你们这样说,我在心里从来都把我服务的客人偷偷当成朋友,觉得原本就应该是这样的,可是听到你们说把我也当朋友,心里特别感动。那一顿饭吃得特别久,大家一会儿聊聊新加坡一会儿聊聊北京,一桌人笑声不断。 第二天,占叻来接我们去动物园。到了以后,我们商量什么时候来接我们方便。他就掰着指头数,什么动物是我们一定要看的,大概什么时候能逛完。说着说着,他把毛巾从脖子上一摘说,要不我和你们一起进去吧,好久都没看动物了。我和导演乐得不行,挽着老头儿的胳膊就一起进去逛游。总有一些这样那样的瞬间,让你觉得这个世界上处处都有可爱的亮光。占叻说他很喜欢邓丽君,觉得她的声音甜甜软软很动人。他说,《小城故事》唱的就是清迈。他还说,邓丽君的灵魂一定留在了清迈,因为她喜欢这儿。占叻说他特别喜欢自己的工作,常常可以遇见热情可爱的游客,让他虽然只待在清迈,但却能听来很多环球故事。他一把年纪还学习各国语言,就是为了方便听到更多的故事,我几乎有点儿惭愧起来,跟他一比,真是对不住自己的年轻。仅仅几天的时间,我们竟成了忘年交。送我们去机场的那天下午,占叻很认真地从上衣衬衫口袋里取出一个信封,里面装着金灿灿的一面小佛像。我们受宠若惊地收下,想要给占叻小费,他硬是不收,边摆手边往后退着说,Friend!然后就站在机场门口咧着嘴笑。我想,也许有一天,泰国的山山水水五颜六色我都会淡忘,但这个留着长马尾,精通几国语言,一直快乐热情的小老头儿,大概就长在我的记忆里,生了根,永远都忘不了了。 前几年看过一部纪录片叫《寿司之神》。拍的是一位做寿司的日本老人小野二郎,如何苛刻并享受地经营一家永不扩建的小店“数寄屋桥次郎”。看完那部没有情节起伏,多少也有点儿无聊的片子,整个人却像受了一场洗礼。日复一日的精致细腻,追求终极美味的工匠品格,渗透着浓郁的日本禅宗文化精神。不贪图多余的,也从不懈怠。我和导演到日本的时候,专门从网上查了地址,跑去了那家店。是很小很小的一家门面,在最繁华的东京办公大楼的地下室。黄色的木条拉门,米色的麻布暖帘,和地铁站、小巷子中所有的日式料理店无甚区别。只有几张桌子的大小,却连续两年获得米其林三颗星的最高评鉴。我们用蹩脚的日文说我们想吃寿司,谁知远远低估了这把好手艺的影响力。门口的年轻人很不好意思地说了一通后来好不容易弄明白,大概意思是,已经都预订满了,最早也得到两个半月后才能吃得着。噫,好受欢迎。我们不想白跑一趟,就磨叽说不吃也行,但能不能见一见老爷子。年轻人指了指,就在店里的餐台后面,一位老人正在给边桌前的客人做寿司,表情从容温和,那气氛,实在让人没法打扰,我拽拽导演的衣角,就离开了。 我那时候走在东京人来人往的街头,忍不住想,他会不会厌弃过自己的生活,日复一日地守住这样一家小店,把一辈子的岁月都投放进这个小小的世界。我是否能心甘情愿这般坚持一件事情,动心忍性,直到它发出光芒来。 从泰国回来不久后,一个我一向觉得英姿飒爽,巾帼不让须眉的朋友,结婚了。结婚本来不是什么让人讶异的事,但是谁曾想一直以为斗志昂扬的她竟然辞去了大有前途的好工作,在家里安心做起了全职太太。我一直想不通,觉得可惜了她的才华和好本事。电话里反复问她是否想好了,到底是什么让她这样甘心。直到有一次她邀请我去她家做客,她自己下厨做饭招待我,一个人在厨房里忙进忙出地说,我实在是喜欢亮黄油烟机灯光下那一个小角落,烹烹炸炸炒炒蒸蒸,想想就觉得幸福。她还说,她有了很多自己的时间,看了很多书,也认真研究每一餐饭。她甚至能注意到阳台上的哪盆植物,今天比昨天多开了几朵花。她跟我说,你去在乎一下你每一餐的饮食,你会发现,食物里藏着很棒的人生观。每一样食材都很认真地在发挥味道,作为一种食物活得很认真。 安徒生大人,我饿了,你的食物们何时来献身?当时我立马揶揄她。心里想着,什么啊,这算是个什么理由。 但从那以后,刻意又不刻意地,自从听了她的话,我就养成了观察每一样食品的习惯,而且也养成了把吃一些食物的感受记在博客里的习惯,到今天也没有改变。竟然不得不承认我们复杂而又现实的生活,当真就被一餐一餐的饭菜串联出节奏。 每个来不及做早饭的早上,我都会在楼下的早点铺里买一种油煎包,与我在山东吃过的不同,里面都是粉丝肉末虾皮和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满满的一小包。鼓鼓囊囊又圆溜溜的特别可爱,外面炸得金黄,捏起来就有脆生生的口感,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鲜到胃里去,外酥里鲜,让人觉得特满足。半夜加班的北京,每一个大型小区里总有一家7-11。里面买煮得滚烫的好炖,数萝卜尤其美味,被炖得几乎透明,热气腾腾地咬一口,汤汗啊热乎气儿都一股脑儿涌进胃里,让人想欢呼。有时也在家自己做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用这样冠冕堂皇的借口买了无数漂亮的餐具,平时在家烧菜光鲜亮丽地盛在白瓷盘里,一小盘一小盘地摆满整个小桌子。做香糯的排骨,上面是细碎的小葱花和姜末,反复添水炖了又炖,直到全部煨烂,滋味一并全收了进去。做漂亮的鸡粥,香菇切得一小片一小片,鸡肉过火飞血水,切得一小粒一小粒的,合了香油,浑圆饱满,米都煮透了,一路香到胃里去。买来的鱼头,混了剁椒,煮了汤,汤头雪白,不知道是哪一步出了点儿小问题,稍有些腥气,但仍然美味。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人心都难免浮夸骄勉一些,我也不例外。但是面对吃喝的时候,却都坦诚相对,不掩喜恶,吃得汗流浃背的每一个人都是可爱的。 冬天来的时候,我妈就打电话提醒我炖羊肉,补补元气。按着老太太的方子,一斤羊肉兑半斤生姜炖,去寒气。再加点儿香料、当归、枸杞,不用多长时间,香味就飘出来了,整个厨房都是中药的苦香味。每晚进厨房听见咕嘟咕嘟的汤沸声,就觉得这几平方米的小厨房活像远离尘世的小桃源,有繁荣的生活味儿。外面灯光流丽,屋里香味四溢。再就是回父母家的时候最开心,人在火车上,信息就收个不停。妈说,新买的火锅底料是麻辣味的,你肯定爱吃。妈说,冰箱里冰了鲜虾子,可以煮海鲜粥。妈说,她买了紫薯,做了紫薯蒸糕,一下火车进门就能吃上。我取笑她说,怎么说来说去也离不开吃这个话题。我妈也反应过来,发个笑脸的表情过来。 我怀疑,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事情比饮食还要有生命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人的认真生活跟吃似乎就分不开了,热气一升腾,家的模样就清晰了,过日子的精气神就提起来了。世间的人们对得起自己的首要表现就是要对得起自己的胃口,做人本来就不需要达到拈花微笑的佛祖境界,在俗世里没有什么完美,就好好生活最靠谱儿。 跟占叻天天开着小车,载着各路外语教材,优哉游哉穿行在清迈小城里一样,我那位家庭主妇小女友也活得利索又精神,是我身边温暖人心的小寓言。 有一回,我去巴黎工作,去的时候明明是春天,一下飞机就遭遇寒流,把所有能裹在身上的衣服全都套在身上狼狈地出门。冷虽冷却是个漂亮的晴天,初春的凉风扫过,与巴黎这座城市莫名般配。巴黎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城市,骄傲的法国人视母语为珍宝,让说英语的我几乎变成哑巴。但整座城市散发出来浓郁优雅的气质,简直让人倾倒。朱自清在《欧游杂记》里说:“巴黎人谁身上大概都长着一两根雅骨吧。”走在法国街头,体会更深重。优雅的法国人拥有法国古典主义风格的优雅建筑,连街头的浪漫画家们也都画着清新明丽的画。法国人追求视觉上、听觉上的直接感受,整个巴黎都充满着浪漫、华丽的人性欲望。 去卢浮宫,经过情人桥的时候,有一只小乐队正在表演。唱歌的是个年轻的法国姑娘,有苏菲·玛索年轻时那张少女的脸庞。她穿着红色的毛衣,牛仔裤,戴着黑框的眼镜,穿帆布鞋,前面摆着立式话筒,手就扶在话筒上,闭着眼睛。齐耳短发,声音很像小野丽莎,微风一般地吟唱,在寒风里唱出一种暖洋洋的温度。听不懂法语,但发声迷人,有浓浓的鼻音。后面还有两个大男孩,一个在拉不知道是大贝斯还是大提琴的乐器,一个在弹吉他。三个人清秀而认真地站在寒冷的阳光里拉奏和演唱,就像一场迷你的演唱会一样。让人觉得,巴黎真的是浪漫之都,空气里都是天长地久的声响。我听了一会儿,觉得这么美的音乐不能白白享受,从包里翻出钱,还略慷慨地选了张面额较大的,却怎么也找不到琴盒或者帽子,或者一切可以让听众们投钱的家什。嚯,原来仅仅只是来唱歌,也许是给别人听,又也许是给自己听。欧洲的路人们都是完美好听众,谁也不说话,就默默地聆听。不久,一对年轻的恋人跳起舞来,在人群和小乐队中间形成的半圆形空地上旋转起来。我看着唱歌的姑娘,听歌的路人,突然感慨,这就是巴黎,全世界最浪漫的巴黎。 巴黎街头的人们似乎都有大把时间可以用来浪费 我拜托懂法语的朋友上去和他们聊聊,搭讪狂魔如我太想知道他们是谁,从哪儿来,带着这天籁一样的音乐。于是便知道了那女孩叫Maeva,给她伴奏的男孩们都是她的同学。他们是巴黎音乐学院的学生,年轻而多情。只要没事的时候,就来情人桥上唱歌。唱的全都是属于恋人们的法国乡村音乐,歌颂的都是爱情。为什么要到情人桥上唱歌?因为他们觉得关于爱情的歌就得唱给爱人们听,什么地方会比挂满情人锁,而且持续不断有人来挂情人锁的情人桥上更充满爱情。 在爱情桥上唱歌的年轻女孩和男孩们 每一把锁都锁着一段爱情 歌颂爱情的歌一定要在充满爱情的地方唱,多有趣。 这突然让我想起一件小事。 那是我们刚到北京的一个冬天,老家的朋友来北京办事,顺便来看我。她是做葡萄酒进口代理工作的,天天和葡萄酒打交道。所以自然也就带了一瓶红酒做礼物,用纸来来回回包粽子一样包了很多层,就从大背包里甩出来,看起来很夯实。不需要怎么用力,就想得起来,她穿着背心短裤,别着红色方格发卡,涂着一脸香蕉蜂蜜面膜,在熄灯后偷偷摸摸潜到我们寝室里,把开门的同学吓得差点儿晕倒的小事。转眼间,就亭亭玉立了。见到老同学的感情往往微妙,有温暖的感觉一直蜿蜒到心窝里。导演商量着,既然拿来了,就开了一起喝吧,正好聊聊天也有个佐料。她立刻问,你们有红酒酒杯不。我和导演翻箱倒柜,勉强找出几个喝冰水的四边蓝色玻璃杯,还算漂亮。她马上摆手,不行不行不行,绝对不行,这样的好酒,一定要配好杯。我和导演这样的粗人面面相觑说,没必要吧,用什么喝都一样。无论怎么游说都没劝动她的葡萄酒之心,于是那酒就没有喝成。她回去后,我们也一直没敢喝,总是觉得真的怠慢了这瓶小东西。再之后,我收到一份她寄来的礼物,是两只水晶杯,料定我们不会为了一瓶酒去买两只杯子回来一般。这才郑重地开了瓶。我不懂红酒,却被那两只长途跋涉的水晶杯一抬举,觉得还真是挺享受,很是有种腐朽享乐主义的腔调。越长大越感动于这样固执地要我们好酒配好杯的小心思,这才是认真生活的可爱模样。就像情人桥上歌唱的年轻人,是花花世界里的一缕风,谁也改变不了他们的形状。 前段时间看新闻说,情人桥上的锁头太多太重,有压垮桥体的危险。所以为了安全起见,政府决定清除桥上的铁锁,新闻上还配上了很多张铁锁的照片。我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想着能不能找到那年初春我挂上去的那把。由于我也郑重其事挂了锁在那桥上,不免有点儿怅然。又进而担心情人桥不再像情人桥,那几个巴黎音乐学院的学生又该去哪儿唱歌。导演说我的担心实在多余,那样富有浪漫气质的巴黎,还愁找不到表演浪漫的好场合。也罢,我们的爱情没能挂在情人桥上,但多多少少留了一点儿在巴黎。况且记忆里还多了Maeva和她的同伴们的笑容与歌声,这很好。 2012年年底,我去过一趟日本,原本是计划着从富士山脚下的一家温泉旅馆歇脚住一晚,上富士山去看一眼然后直接转去京都。我们到静冈已经很晚,又辗转到了附近的小村庄,住进了一家老式温泉旅馆,很小(当然日本的旅馆都不算很大)。看起来好像穿越回了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大堂的最边角摆着小时候的格斗游戏机,陈设也是老派的风格,既干净又古老的样子。看得到岁月的沉淀,所有的家具都有光滑的磨损,大堂里的老皮沙发都有发白的裂纹,但是整洁。没有几个房间,我们甚至怀疑是否只有我们俩入住。房间也很小,是老式的榻榻米,已经铺好的被褥上平整地放着叠好的灰紫色浴衣,闻起来都是太阳晒过蓬松的味道。旅馆一共只有两层,两层的走廊尽头是同样迷你的泉汤,是露天的。男汤和女汤隔着一道竹篱笆,坐下去都是圆溜溜的鹅卵石。整个旅馆没有服务人员,就只有一对老夫妻,爷爷77岁,奶奶72岁。 晚上放下了行李,因为一直赶路,中间还差点儿上错车,折腾了一天什么也没吃。想出去找个地方吃个夜宵,到了大堂预备问个路,结果连个人影儿也没有。我们俩HELLO,你好,苏米马塞来回换着说,终于看到一个老太太穿着和服,踱着小碎步,从走廊深处飞快地跑过来。看得我有点儿紧张,想说不急不急,慢点儿慢点儿,又不知道怎么说。只好尴尬地看着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往这儿赶。大家连比划带寻思又加上瞎猜,终于听明白我们是想要出去吃点儿东西,因为肚子有点儿饿。老太太指指手表,意思是太晚了,又做了一个两只手对在一起的姿势。导演这一刻思维特别灵活,拽拽我的袖子说,她的意思肯定是附近的饭馆都关门了。 我原本想着那就回去蒙头睡觉吧,睡着了就不饿了。结果肚子很不争气地发出一声巨响,本来就入了夜,大堂里又没有别人。我们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她,她又看看你地愣了半天,老太太扑哧一声就笑了。她把我们按在那张已经裂了纹的皮沙发上,做手势让我等一下,自己又踱着飞快的小碎步一路跑走。我们俩就坐在沙发上生等着,肚子很饿,眼皮也开始打架,快要睡着的边缘,一阵香气扑鼻而来。老太太端着两碗面又走回来,是乌冬面,上面撒着小葱花和流黄的鸡蛋,看起来就很好吃地被盛在藏青色的瓷碗里。又饿又累又困,当时看到那碗面什么都顾不上想就开始狼吞虎咽。我是一直吃习惯了酱油大料的山东姑娘,从来都觉得乌冬面太过清淡没什么滋味。这一刻终于体会到慈禧当年狼狈西逃的时候,为什么觉得窝窝头也是上品佳肴。吃得精光才想到付钱,我掏出钱包问多少钱的时候,发现又一次找不到人了。 回去睡下的时候,我想起爽朗迅猛的老太太,觉得由衷的可爱。她和一般的日本人不同,日本人多安静严肃,公开场合说话声音压得很低,也常常喜欢低着头。这老太太倒像是我在欧洲海边见过那些个皮肤金红的老太太,很喜欢大笑,一直都在哈哈哈。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们环湖慢跑,发现这个村子真是人间仙境。没有什么人,更没什么游客,像宫崎骏动画里的空城。从天色还早一直走到天光大亮,花了四个小时的时间,环湖一圈,就毫不犹豫地决定留下来多待几天。回到旅馆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多,日本的阳光都很白很亮,不是一束一束的,而是一片一片地洒下来。昨天晚上的老太太正在旅馆门口晒床品,拿着四叶草形状的拍子拍打被子,嘭嘭嘭地听起来很舒服。我们刚想上前去打招呼,又从被子后面转出来一个老头儿。和老太太一样,都笑得很张扬,用日语和老太太聊着什么。远远看到我们,挥着晒衣拍喊“喔哈哟”。我真是太感兴趣,这两个不像日本人的日本人,简直就是在拍电影啊。温暖的阳光下,和煦的风吹起来,床单都轻轻飞来飞去,被子花白地反着光。他们头发都花白,被太阳一晒,也反着光,穿着传统的和服,和服看起来上了年头,却很干净。两个亮晶晶的人,说着话就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 坐在小火车上就像穿行在动画片中 学生们骑着自行车上学放学 原来我们果真是小旅馆里唯一的客人,老夫妻俩邀请我们一起吃晚饭。第一晚到达喂饱我肚子的乌冬面在想象中被无限神话,让我对和她们一起吃饭这件事很向往。于是,我们又很神奇地和店主夫妇俩在他们的房间里用餐。老太太简直就是不老顽童,日本人吃饭很麻烦,几片海苔要用一个小盘盛好,几块天妇罗也得用另外的小碗装好,四个人吃饭,摆了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器皿。老太太就进进出出,开门关门,跪下起来起来跪下地几十次,才把一桌饭料理好。就是日本人家的家常饭,没有什么鱼虾蟹,就是腌黄瓜、鸡蛋卷、小煎鱼、煮熟的白豆腐、鸡蛋、米饭和味噌汤。我们俩学着他们,把生鸡蛋打在米饭上,倒上酱油 ,拌一点儿海苔,拿筷子一搅拌。我有点儿抗拒吃生鸡蛋,艰难地下嘴,没想到吃起来也不腥膻,爽溜溜的米饭粒,很奇特。 后来居然又一起泡了温泉,光速地上升到坦诚相见的地步。隔着竹子墙栏说话,我们聊我们的,他们聊他们的。中文和日语夹杂在一起,就像错落的时空,有点儿好笑又有点儿温馨。明明语言不通的,到底是怎么进化到熟悉又亲切的这一步,我都记不清楚了。我和老太太从女汤出来的时候,看见老头儿正在给导演系腰带,导演说大概是看他笨手笨脚打个结有点儿不满意,就亲自帮他系好。我们在这里住了整整一周,几乎把签证上所有在日本的时间都用在了这个村子里。 穿着拼图裙子走在日本的小巷子里觉得很应景 我一边看着老太太和老头儿如此安心又开心地守着一家古老的小旅馆,度过人生,一边不停地觉得搞笑,怎么就好像变成了一家人,彼此说的话统统听不懂,却仍然能自顾自地说完,然后就笑起来。那是一段非常非常奇妙的感受,我们住在没有什么人的村子里的没有什么人的旅馆中。像是进入电影里的某一个片段里,这对老夫妇像幻境中的人。言语无法沟通,只能用手势和笑容表达请问和感谢。我看着他们有一瞬间甚至天马行空地想,这完全就是时光机,也许我们掉进了时空的漩涡,看到了平行世界里我们自己的未来。 我们真的在生活里遇到很多很多人,每一个可以留在脑海中的鲜明性格,都是用不同的姿态认真生活的凡人们。他们有的风华正茂对世界充满了好奇,有的看透了这世界上的薄凉和阴暗,却仍然热爱生活。他们明白宽容是美好的,原谅是美好的,拥有是美好的,失去也是美好的。他们经过的每一处风景都真心欣赏,然后迈步走在最寻常的路上。 京都普通人家的屋檐,装满阳光 上初中的时候,学校里来了一位美术老师,在校园里绝对算是风云人物。他穿着黑上衣和破洞牛仔裤,骑山地车。美术楼在整个学校的最深处,放学的时候一到,女生们就都挤在自己的教室里,看他飞速骑着变速山地车,一溜烟地从楼下飞过去,然后在大门口一转弯就不见了。后来,还生发出,女生们一下课就争先恐后跑到车棚,然后企图跟踪他,结果不用几条街就被甩得连车屁股都看不见。我们一直诧异,学校里怎么会把这样特立独行的老师招进来。其实我自始至终都没看清过他长什么模样,记忆里就是他咻一声飞过去。后来学校校庆,我是文体委员,到文体办公室去取各班的区域座位安排,才近距离接触了一次。那位痞子一样的男老师立着个画板在画画,画板上是用图钉钉上去的T恤衫,现在想来应该是用丙烯在涂鸦。我磨磨蹭蹭赖在音乐老师桌子上假装东翻翻西翻翻,想看看他在画什么。结果他突然就自己笑起来,从背后看肩膀一耸一耸的,笑得很爽快,不知道是想到什么开心的事情。长大成人,再去看,不过是个刚入社会的年轻人,没有随波逐流地汇入大海,把自己活得像他手绘的衣服一样有腔调。自然是没有机会再见面,我心里暗暗祈祷他永远保持这样的热血面貌,在长满桦树的校园里做最快乐的美术老师。 现在住的小区楼下有一家蔬果超市,说是超市其实也就是开在一楼民居里的便民小商店。每一幢楼都有一间,大家买着方便,走两步就到,生意都不错。这家小店叫豆芽,知道它开业是因为两个大男孩在楼下发宣传单。上面有新鲜水果的价目,比整个小区里的商店都要贵上几块钱。我瞅一眼那宣传页,再看一眼那两个年轻的男孩儿,真想劝他们如果想开店就好好学习一下知己知彼。后来有一天我突然想吃红心火龙果,跑遍小区商店都没有,还有一个大叔听我说完很奇怪地盯着我说火龙果都是白心哪来红心的?没辙,就转去了豆芽。一进去,就觉得舒服,墙壁是浅浅的豆沙绿,地上铺着草坪一样的薄地毯,门口挂着CD机和音响,放着钢琴曲,活像间艺术工作室。跟别家店里蔬菜水果往木隔断里一堆不一样,每一样蔬果都被仔仔细细堆积木般排在白色的篮子里。火龙果被放在两只篮子里,上面插着牌子,一张写着我是红心的,一张写着我是白心的。付款的时候,看见店家脚边有一只大桶,里面都是草莓苹果梨子。结账的男孩是那天发传单的两个人其中之一,见我盯着那只桶,就解释说,这些都是运输过程中受了挤压有点儿损坏的。放心,我们不卖的,挑出来留着自己榨汁,卖给你们的都是漂亮的水果。我被漂亮的水果这个词逗乐儿,还没等我笑,他就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我拎了东西走的时候,一个老太太逛进来。一进门就操着一口北京腔说:“我听说,十一号楼开了家水果店,是俩大学生开的,特漂亮,哎哟喂,还真是,真舒服,真舒服。”回头又看到他在笑,站在他那绿色的干净的小菜店里。 堂姐的老公是瑞士人,是大酒店里的厨师,长得高高帅帅。来中国好多年仍然吃不习惯中餐,觉得皮蛋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没有之一,只喝不含糖的零度可乐工作,快四十岁的人成天像个小孩儿一样喜欢一惊一乍地表达感受。有一次我目睹过他接堂姐下班,隔着一条马路,也不管周围很多人,开始自行配音飞机发动的声音,然后张开双臂跟蜜蜂一样嗡嗡嗡喊着就冲过来,一直冲到跟前,假装拍拍后座的位置,说,宝贝儿,来我们兜风去。平日见他都穿得很随意,衬衫扣子永远不扣,袖子也永远捋着不放下来。后来他们婚礼的时候,他举着酒杯拿话筒憋了半天。都等着他就这段跨国的爱情结合说两句正经的,结果人家一句大家吃好喝好,逗笑一厅的客人。他们结婚一年后,我去堂姐家玩,发现从来不穿短裙的堂姐衣柜里多了好多低胸露腿的小裙子。我挑挑眉毛不怀好意思地说,哟,变化挺大啊。堂姐整个人胖了一圈,脱胎换骨似的,气质也变了不少,辫子扎得高高的,整个人神清气爽。吃完饭,我和堂姐窝在沙发里聊天。姐夫戴着耳机看《辛普森一家》,时不时就爆发出大笑。电视里的光一闪一闪照向他们俩,全是朝气蓬勃的笑脸。 都有长长的一条路要走吧,我们在各自的人生中向着不知名的目的地奔去,经过旷野,经过山川,经过无数透明的故事。 刚才去地铁口接那位安徒生童话故事里全职太太的朋友来家里做客,地铁里蹿出来的风很大,吹得头发都乱七八糟飞起来,外面是闪着霓虹的漫长夜色。走过一个女孩子,精神很闪烁,皮肤挺白,翘着嘴唇不说话,听着耳机,脚步很快,在我身边走过的几秒钟里,脸上始终挂着笑容。我忍不住想起,生命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所有的人都在笑着,这真好。 我们遇见别人,看别人是如何带着一辈子的执着认真地生活,于是顺便也遇见了爱。 第七章 城里住着生动的人 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会不会太自我?她说,这怎么会是自我,这是忠于自我,把自己推入另一个环境,更能找到自己,爱上自己的环境。 我呢,住在北京,钢铁城市车水马龙。曾经有一个朋友来北京找我玩,待了两天,没来得及带她去到我喜欢的任何一个地方见我喜欢的任何一个人,她就匆匆离开了。走的时候,她盯住我的脸说,你怎么会在北京住这么多年,我觉得这个城市冰冷冰冷的,就像是死了一样。我愣一下,有吗? 送她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是因为什么北京在我的心里一直是鲜活生动的?那些细微而深重的原因,从雾霾、堵车、拥挤和不留情的快速里透出来,大概终究是因为人。 我住在二十五层,三层的楼道里养着一只流浪猫。说是流浪猫,早就没有了流浪猫的样子。是一只米黄色的长毛猫,眼睛微微透着绿,洗过澡也梳过毛,毛色都油亮有色泽。有时候我往下走的时候,会按一下三层的按钮过去看它一眼。到了三层,叮一声电梯门一打开,它就蹲在三层电梯口的小厅堂中央,坐得很端正,特别优雅地看着电梯里的人,仿佛知道我们是来看它的一样。旁边的墙边放着猫粮盆和水盆,还有几个小玩具。 多数时候,它只是看你一眼,也会有直接走入电梯来的时候。进来后就跟所有乘电梯的人一样,乖乖等着。到了一楼,它就慢慢走出去,也不赶时间的样子。在所有人的脚步间左拐右拐地穿插着一起走出居民楼,往楼下社区院子里的树下一躺,晒着太阳睡一觉。天色晚了,就再跟着上楼的人一起回去。我住的这幢楼里几乎每一个人都知道它的存在,看到它走进来了,就帮它按一下三。三楼一到,门一开,它又不急不慢走出去,重新坐在电梯口正对面。 它刚来的时候,我经常加班到凌晨,也就经常和它一起坐电梯上来。这经历说起来有些奇怪,体验起来也常常觉得不可思议。我居然和一只猫一起坐电梯回家,简直是开国际玩笑。有一次在工作室里结束工作,导演又出差,我一个人抱着一堆东西,从北区的工作室穿过漆黑的花园,走回南区的家里。半路被蚊子叮了一腿的包,又没有手去挥,只能边跺脚边走,走到楼下的时候,脚都震得又麻又疼。我用下巴很卖力地点开电梯开关,前脚刚进去,后脚它就跟进来了。我盯着它,它盯着我,我只好用额头顶了我自己的楼层,又用下巴按了它要下的楼层。因为要赶在电梯经过三层之前按好按钮,基本可以用手忙脚乱来形容当时的情形。等搞定之后,原本一路走回来的沮丧感都消失不见,我一个人在电梯里笑得前仰后合。它出去的时候,还靠近我的腿边翘着尾巴蹭了一下。大半夜,我和一只猫同乘了电梯,还为它按了楼层按钮,这太喜剧了。 它是三层的住户们一起养的流浪猫,听楼下大厅里跳广场舞的大妈们说,它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雨夜从电闪雷鸣中逃进楼里来的。虽然不知道话传话,故事被慢慢流传的过程发酵成的样子究竟还是不是当年的真实状况。总之,就是非常惨,毛都掉得斑秃,眼睛发炎全被眼屎糊住,身上还有伤,走路一跛一跛的要多可怜有多可怜,也怕人,眼神都战战兢兢的,浑身都发抖。当时三楼住着的刘奶奶撞见了它,心生怜悯,把它抱回了家,养了伤洗了澡,也下定决心就收养它了。这个刘奶奶是楼里的风云人物,楼下广场舞军团的头目。冯小刚最值得让人怀念的老北京喜剧里,都会有一个无比热心可爱善良啰唆的居委会大婶。刘奶奶就是这一型的人物。 为了照顾好这只猫,刘奶奶甚至缺席了很久广场舞时段。在刘奶奶的照顾下,它很快恢复体力,也脱胎换骨,以至于后来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它完全变成一只美貌的家猫。后来伤好之后,大约是它自由自在流浪的时间太久,实在不习惯这样被禁锢在一方小小的屋子中。成日里趴在窗口喵喵呜呜地惨叫,站起来用爪子扒着玻璃总想往下跳。刘奶奶觉得它是想外面了,说不定人家外面还有家有室呢,就打开门把它又放了出去。它也不犹豫,就直接奔向了自由的广阔天地了。 可自打那以后,它似乎把三层当成了坚实的后盾,在外面野几天,就回来,还会坐电梯,回到三层就安静蹲在那里等着。慢慢地,除了刘奶奶,整个三层的人都习惯了,开始没事就往外面放点儿吃的,喝的,有时候甚至还有猫玩具。它也越来越把这儿当家,从半月一回到几天一回,到现在一天一回,比上班下班的白领还准时。 于是它就这样奇怪而温情地和三楼一整层的住户和谐而美满地生活在了一起。 很快,整幢楼都知道了它的存在,大家无论是怎样的生活作息,在这几年里,都或多或少地见过它。或者和它一起搭过同班电梯,或者看过它在楼下的社区院子里敞着肚子晒太阳,又或者像我这样家中养猫的直接去三层的猫食盆里顺手添把猫粮抖点儿猫罐头。并不是全楼的住户都如此爱心泛滥,但就是谁也没有左右过事态的发展。它这样自来熟,我们也都不好意思装作陌生人。渐渐地,它从三层的猫变成了十一号楼的猫。也会经常看见同楼的住户跟别人说,这是我们楼的猫,一会儿就回去了。 我不止一次回家的时候,听到别人问保安,怎么总能见到那只猫。保安特别顺其自然地头都不抬地说,噢,那是十一号楼的猫,出来溜达溜达。听得我差点儿当场笑出来。十一号楼的猫,这真是个好名字,听起来就很文艺。超市里买了太多东西拿不回来,留下地址拜托工作人员用推车送回去,一说楼号。那边就直接说,噢,就总有只猫在楼里转悠的那幢,我知道我知道。那只黄毛碧眼的猫咪突然间地就变成我们的流动标签,让一些事情变成格外有意思起来。 朋友来家里做客的时候,一进门就一惊一乍地说:“你们邻居还真热情啊。这远亲不如近邻,在你家我算是见识到了。”他很疑惑,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全楼的人和人好像都是认识的,出个门回个家在电梯里见到了,还点个头示个意。她说:“这场面,我除了小时候住我爸的纺织厂家属大院的时候领略过,真是多年不见啊。我刚才提着一堆东西上电梯,被超过三个人问要不要帮忙。现如今,人人都只扫自家门前雪,难道是专管他人瓦上霜的随和热络分子赶巧都住进了你们家小区,还是为啥?”我就带她去参观那只猫,她不可置信地反复问我,它真的会坐电梯?它就住在三层?它几岁了?太神奇了!你们楼里居然没有讨厌猫的?其实当然不会是所有人都是喜欢猫的,但谁也记不起来,怎么个过程,它就赖住了这幢楼,成了这幢楼里的业主。因为它的到来,这些原本相互陌生的人的人生突然都多了一条,十一号楼的猫的主人们。 十一号楼的猫,变成了十一号楼所有灵魂的交集点。它把人们从快餐而淡漠的城市文化里拯救出来,让每个人都不再是冷静的路人甲乙丙丁,成了活生生的饱满男女主角,演着一出叫生活的戏。刘奶奶作为这只猫的原始救命恩人,更是和它发展成童话一样的关系。我不止一次看到刘奶奶遛弯回来,它连跳带蹦地冲过去,围着她打圈。刘奶奶也很欢喜,跟我们说,孙子知道她养了一只这么有灵性的猫,一到假期就住过来看它。原本搭救了一只猫,结果还让宝贝孙子也成了常客,简直就是节日大酬宾。说话间喜气洋洋,仿佛不是她给了它新生,倒是它带动了她的幸福生活。 这只猫自己大概永远都不会明白,它变成了所有人的精神亮点。那些有时候不愿意表现的善良和软弱,还有刻意隐藏起来的动情和敏感,都在它这里得到释放。人们喂饱它,还喂饱自己的心。人们关注到它,进而发现原来生活里有这么多小事值得被看到。它们都充满了爱与柔软,缓慢而有效地治愈了很多纠结。而且它把家变得更像家,我们集体养了一只小动物,我们都成了别人生命的依靠,还有什么理由不勇敢而乐观。 有了这样的底气,就慢慢活得更有力气。除了应付好所有的人情冷暖和生活压力,还有多余的力气去向陌生人展开笑脸。毕竟是租的房子,也许以后我会搬走,到那时候我肯定会想念十一号楼的猫,和养着它的十一号楼的所有人。 我看过一部日剧,叫《丈夫得了抑郁症》,剧情很简单。就是在城市中高强度工作且追求完美、对自己无限苛刻的丈夫得了很严重的抑郁症,画漫画的妻子并没有如临大敌,却用最平和、最随意的态度带着丈夫一起“混日子”。用最细密、最生活化的爱,把丈夫重新带回了平常世界中。可爱的妻子带着丈夫去关注生活本身,尊重自我的需求,也松绑内心,明白这个世界并没有那么糟糕。剧里,妻子对丈夫说,如果痛苦的话,就不要拼命努力了,保持平常心就可以了啊。看电影的时候,是一个下雨的下午,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觉得很温暖。身边的所有人都在努力,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努力向前,努力不停下来,努力不被拉下去。玩命的努力里,生活这条路变得很单一。我们没空做很多事情,没空看看什么季节开了什么花,没空煲一锅需要几个小时才能煨好的汤,没空泡一壶茶,更没空坐下来什么都不干就是发发呆聊聊天。电影结束的时候,丈夫的抑郁症已经差不多康复,他变得更有节奏,她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这一场噩梦一样的经历,却让彼此在被迫慢下来的时间里,找到了彼此。然后,他们重新回到现实生活中,拥有了更温柔的力量。 也许生活里会有一个抑郁症的丈夫一样悲伤的转折,或者是三层的猫一样不起眼的提醒。其实它们都推着经历过它们的人往更值得坚持的方法上靠近,它们都告诉我们,世界那么大还有很多事情呢,你都没有留意过,也许那些被忽略的风景里恰好有属于你的人生呢。 你,看见它们了吗? 我最近经常到家附近的推拿馆里做按摩。 其实我是不习惯被按摩的,天生敏感型体质。别人对我一上手,我马上就浑身痒痒,特别想笑。导演平时在家里帮我按两下,没多久就被气得撂挑子不干了。一想到去专业按摩馆,别人在认真工作,我就有可能嘻嘻哈哈控制不了自己,显得特别不靠谱,就很少动去按摩的念头。 还是去年的时候,大概是摄影师的职业病,有一天早上起来,脖子简直像被什么固定住了一样。稍微一转,就有剧烈的酸疼。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有点儿严重,特别夸张地冲进卧室,跟导演说,我脖子不能动了!导演还没睡醒就被我嗷一嗓子给吓住了,爬起来不由分说就扯着我去推拿。 那是家口碑很好的盲人推拿按摩馆,里面都是视力极低或是全盲的按摩师。我从来没有被推拿过,有点儿小紧张。就记得所有人都笑呵呵的,说话很大声,气氛很欢乐。给我按摩的师傅手法也很专业,过了一会儿我就睡着了。等被拍醒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不少。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脖子上的禁锢也缓解很多,酸疼还是有的,但比起早晨已经有了质的飞跃。这简直是妙手回春啊,他们所有的人在经历了一场痛苦的我眼里顿时都上升到了神医的高度。 自从那次起,我就开始定期去推拿颈椎,去得多了和他们也就熟起来。因为他们是盲人,我就小心翼翼地避讳着不去谈论有关于眼睛的话题,生怕触碰到他们的伤心处,后来才发现,完全是我多虑了。 有一回去按摩,因为要等号,我就在大厅里坐着。其中一个按摩师小伙子提着水桶走出来,轻车熟路地走去厕所。另一位顾客笑着和他打招呼,你今年本命年啊?他也点着头说,是啊,你咋知道的?那位顾客接着说,因为你穿着大红色的袜子啊,我就想应该是本命年啊。他一下子哈哈笑开,大声说:“我都说了千万别给我买红色,结果我朋友还是悄悄给我买红色,非说这样能保佑本命年平安,这不欺负我眼睛看不见嘛,还好有你拔刀相助啊。不然,我肯定得花哨一整年。等会儿你可得帮我看看,看那一堆袜子是不是都是红的。”说着大家就都笑起来。 还有一次,一个姑娘进厕所,没有开灯,就直接把门关了。我没多想,直接蹦出来一句,怎么不开灯呢,注意别滑倒啊。说完我就后悔了,问一个盲人开不开灯,简直太愚蠢,恨不得直接找个地缝钻下去。正懊恼着呢,那姑娘居然又打开门,伸出头对着我的方向说,我开灯那不纯属浪费国家资源嘛。朝我挤挤眼睛就又关门进去了。我被她逗乐,心里轻松不少。 他们中还有一个弹吉他很棒的大哥,有一回被邀请参加一个街道的活动,他们几个人组了个盲人合唱团,我正好撞见他们排练,索性就坐下来听。大哥坐在中心弹琴,闭着眼睛,手指翻飞,音乐要多动听有多动听,他们一群人都唱得很澎湃。那个画面,我形容不好,就是觉得让你忍不住鼻子发酸,觉得很有力量。中间休息的时候,大家一起夸吉他弹得好,进而上升到弹吉他的大哥很帅,有多帅这个话题上。一个不是全盲的男孩举着手说,我有发言权我有发言权,我视力最好,我说的有根据,我看见了,特别帅。其实这么长时间的接触了解,所谓的不是全盲也无非就是感受得到一些光亮和刺激,其余的什么都看不见。我说:“你太厉害了,我学了好久吉他,都弹不好,你怎么会弹得这么好,你学了多久了?”他笑笑说:“我有你没有的优点嘛,我眼睛看不见,你呢?” 我经常在和他们相处的时候被一些动人的细节触动。有一个姑娘曾经拿着一片叶子递给我让我闻闻看。是一片心形的叶子,就是在北京经常见到的低矮型植物的叶子。我一头雾水,不知道亮点在哪里。她教我要把叶子撕成碎片,然后用手掌搓揉一下,就会闻到青苹果的味道。我照着她的样子做,真就闻到了很清甜的苹果的香味。这件小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竟从来都不知道这种叶子的味道这样好闻。她是懂事之后才因病失去视力,所以在我理解中相较于从未看过五彩世界的人来说应该更加痛苦。她说,一开始肯定是痛苦的,也怨恨过上帝的不公平。后来终于接受现实后,发现这个世界里其实藏了很多秘密,都是些美好的秘密。但以前她能看见东西的时候,没有发现,直到失去视力了才慢慢体会出来。久而久之,黑暗成了习惯,倒也不怎么去怀念光明的时候了。她是个文化程度不算很高的女孩儿,却竟然说出了这么动听的道理。那时候,我真想抱住她告诉她,她有多美好,她说出的话有多美好。 我突然就明白,眼睛看不见早就不是他们的弱点。也许他们是痛苦过,羡慕过,遗憾过甚至愤怒过,但现在的他们接受了这一切,把失明也当成了上帝送给他们的礼物,让他们更多地感受听觉触觉和一切其他的感觉,让他们在黑暗里,变成了更美好的样子。也许他们的人生里永远都存在着遗憾和伤感,但是谁的人生又不是呢。 不得不说,他们乐观又愉悦的模样真的鼓舞到了我,让我想起一件无法与他们的经历相提并论甚至有点儿搞笑的小事。 天生从娘胎里就是这样,我的脖子上长了几根长长的汗毛,像是小山羊的胡子。家里的老人不让剃,说是胎毛不能动。于是它在少不更事的幼年我的脖子上相安无事地待了好多年。这种平静的状况持续到上学,上学后最讨厌的男同学这种生物就出现在了生活中。他们总是会拿脖子上的毛这件事取笑我,我迷恋高领毛衣的习惯大概也是从懂事之后养成的。那时候大人给孩子们织的毛衣都是纯毛的,高领的纯毛毛衣简直就是人间酷刑。我常常脖子痒到恨不得拿砂纸去摩擦,也不愿意换下高领毛衣。原因只有一个,它可以完美地挡住我脖子上的汗毛。随后,我还开展了刮除它的行动,结果越刮越多,越刮越硬,越刮越明显,它就像一个噩梦一样缠住我不放。我总是盯住别的女孩干净的脖子心生羡慕地想,这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都有一个正常的好脖子,为什么偏偏我的脖子上要奇怪而好笑地长了几根完全不合适的汗毛。 不过这件事,并没有像小说里写的影响我的人生、改变我的性格之类。在长大的过程里,它就被慢慢淡忘了。我自己的精力被各种事情占据,不再注意到它。很神奇的是,当你不再注意到它,别人也就对它不感兴趣了。直到后来长大了,有一个姑娘突然说,咦,你脖子上有汗毛啊。多年没有再听到这样的问话的我愣了一下,说,是啊从小就有,小时候我不知道多困扰,后来就没有在乎了,你不问我都忘了。她很兴奋地把领子拉开说,我也是我也是,你看我也有,巧吧。我仔细地看了一下,果然也有几根细细的汗毛是长于其他的。她不提醒,我果断注意不到。第一次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的特点,觉得很有趣和释然,原来它也根本就没那么显眼。就好像上帝冥冥中派了个人来提醒我,你看,你曾经如此痛恨的事情也不过如此。你不想让它伤害你的时候,它自然就伤害不到你了。 现在去那家按摩馆,已经不仅仅是治疗我的颈椎,北京的霾吸久了也顺便去净化净化心灵,振振士气。那些笑脸让我几乎要忘掉他们是盲人这件事儿。他们身上散发出并不炙热但持久的光芒,全是理解了生活的智慧。他们让我知道困境如果没有把你弄死,就一定会带你去更温暖的地方。 我是一名摄影师,需要不停地与人接触,看什么东西也有先关注优点的习惯,也因此看到了很多生活节奏与北京不同,但其实又属于北京的人。 起初,我把北京与旅行区分得很清楚,北京就是现实的理性生活,在北京精打细算地赚钱养家,赚到了多余的钱就给自己一个间隔月,出去走走。这个方式,我觉得合理又完美,所以就从不奢求在北京找到什么心理慰藉,觉得保持好内心的自我,平衡好与爱人的关系,守住自己的生活就很好。后来,逐渐认识一个又一个不一样的人。 什么叫不一样的人,我一直想要找一个更好的词去形容,却没有想到什么词比它更合适。这个世界上有无数人,原本都过着一样的生活,出生,吃饭,看书,学习,长大,恋爱,经历风雨,看过炎凉世态,慢慢地就长成和大多数人不一样的人。 就是在我一直在琢磨和纠结生活节奏这件事的时候,认识了慢性子的爱丽丝。 我说我的性格是想一出是一出,爱丽丝就笑,说那我肯定是慢性子,后来犹豫一下说,其实全用慢来形容也不对,是渴望简单,就慢慢来。凡事都先让自己沉下心来,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习惯。 打电话告诉爱丽丝我要写写她的时候,她就笑起来,说怎么今天那么多好事。接我电话之前,刚送走一对客人,人是从台湾飞来的,专程飞过来仅仅是为了吃她做的甜品。现在又接到我的电话。她说,这就像是平平淡淡的好事聚在一起,完全培育成了幸福的感觉啊。 我隔着电话就想象得出爱丽丝的脸,肯定就像她平时一样平静而洒脱地笑着,不算长的黑头发都散在脸边上,一屋子的阳光都洒在她身上,全都是让人安心的味道。狗狗肯定就卧在她脚边,桌上是还没有收拾的有余温的红茶,一派家常而老式的温情。 认识爱丽丝是因为一次杂志拍摄,借用了她店里的场地。那时候,她开着一家小小的家庭式下午茶工作室,一天接待一桌客人。房子是个楼中楼的小LOFT,窄窄的没有多宽敞。整个房间里都充满了香甜的面包味,温暖得让人几乎要怔住。我一进门,就喊,这味道太好闻了,闻起来太幸福了。爱丽丝迎出来说,没错儿啊,我就是因为太迷恋面包店里的这种幸福的味道,才转行的,谈恋爱一样的味道,对吧。她们的日子格外简单,简单得几乎不像都市人,每天早晨起来准备拾掇洗洗弄弄,下午漂漂亮亮摆满一长桌甜点等客人来。她的店里太美,白砖墙木地板,小干花和剔透的瓷器们,于是成了北京城里天天都在搜刮拍摄场地的杂志编辑盯上的宝地。也就因为这个,我们俩认识了。 爱丽丝是学平面设计的,大学毕业后在房地产公司工作,每在朝九晚不五地像每一个普通的白领一样穿梭在城市里。后来她开始喜欢甜点,慢慢地学,再后来就辞了职,开了店,每天如愿地过上了和甜品打交道的生活。我以前问她为什么辞职,她说得很干脆,做不喜欢的事情就像是消耗生命,抓住人生里的主心骨的感觉,才像是释放生命。 她说,她接受得了一切,唯一受不了的,就是被不喜欢的事情困扰。 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会不会太自我,我们俩曾经用一个晚上的时候闲聊。她说,这怎么会是自我,这是忠于自我,把自己推入另一个环境,更能找到自己,爱上自己的环境。 我问过她如此喜欢简单的安静,有没有想过离开北京去一个浪漫的小城。 当下她没有回答我,事后几天,她说,大概咱们俩是一种人,喜欢悠闲却又闲不下来。北京这座城有朋友,有好多还能做的梦,还能经历的故事,这些太有趣,怎么舍得走。 谁又能说,嘈杂的环境里创造不出安静呢? 这话,我在另一个人那儿也听到过,他开着一家旧货店。 五道营胡同有一家小杂货铺叫另存为杂货店,店主是个双鱼座的文静男孩,到今天我已经和他认识了好久。 那时候我正在为一个拍摄工作寻找一个复古环境的场地,在网上搜到了一张特别合适的照片,却苦于不知道是哪儿。(又是因为拍摄,摄影师的好处总算是见到了,哈哈)直到有一次,我朋友看到我手机里的这张照片,说,这不是另存为嘛,我知道,在五道营。那时候五道营比现在还要安静,没有什么人,每一家店都不急不躁地等着他们应该等的客人上门,像北京城里的一处桃花源,没有什么人民币的味道。于是我拿着照片就寻了过去。店门口写着几个大字,没有记录就没有发生。看了这句话我踏实了很多,想来有这种想法的店主应该不会拒绝我的拍照要求。 爱丽丝做的蛋糕 第一次去他店里的时候,他正在做木工,给一块长方形的大木块刷清漆,很认真的样子。我问他在干什么,他说等一下演示给我们看,从背后的杂物里翻出被锯去了吹嘴的一把铜号的喇叭。木块上原本就被挖好一个圆洞和一个长条的小凹槽,他把喇叭管子往圆洞中一插,又从裤兜里掏出手机往凹槽里一放。打开音乐,巨大的声音因为共振发声,从铜号管子里传出来。经过木块和老铜的过滤,声音醇厚而美妙。他做了一个音响!我嘴巴都合不拢,觉得他简直就是个天才。他挺腼腆也不爱吹嘘,就一直说这样多方便,又环保,造型也漂亮,我觉得肯定有人喜欢。 还有一次去,他正在做一个台灯。用的是老式的钨丝灯泡,品相美透了。也是用木头凿出灯座,用圆形的小铁杠做钮,一拨就亮。灯光里的一把钨丝发出亮黄色的光,可爱极了。现在我的床头就摆了一盏他做的台灯,又小又敦实的样子让人没法不喜欢。灯是换来的,我去拍照的时候,带了一个银色镭射球,挂在他店里,他很喜欢我就说送给他。他在店里转悠了两圈,把台灯直接拿起来,说我跟你换。用我的灯换你的球怎么样,我不知道觊觎了多久,马上乐开花就抱走了。 他的店也很有趣,十几平方米的一家小店,名叫杂货店,真的就是一家范儿很正的杂货店。里面堆满了老旧的美物,各种老钟表、旧木马、旧皮箱、旧摆件。我还在里面找到了小时候玩的一整罐子玻璃弹珠,还有各种老的黑胶唱片。甚至还有小时候玩的胖娃娃,不知道多少年都没有在江湖上见到过它的踪迹了。满满都是八〇后的童年味道,直接把我拽进回忆的深渊,回不过神来。听说彭浩翔还借他的小店拍过电影,周迅主演的。我很有兴致地问他,他就结结巴巴半天跟想了一个世纪一样:“啊,好像是这样的,好像是拍了,叫什么我忘了。” 我原竟不知道,北京城里藏了这么多好玩的人,他们住在好玩的房子里,做着好玩的事情。这让我在后来的生活里对北京充满了好奇,很想更多地认识这些散落在京城各地的又闲又忙的人们。 晚上,另存为的小店中,放着老音乐 还有一个有趣的人是花间小筑的主人,叫亚红,比我年长几岁,所以我喊她亚红姐。她是一名花艺设计师,每天与花花草草为伍,单单是听起来就觉得很幸福。应该怎么形容我第一次看到她的工作室的感受,就像看到了现实版的宫崎骏动画。满眼全都是花,鲜花、干花簇拥着摆满一整个大房间。鲜花都种在盆里养在瓶中摆得像植物园一样,干花统统都晒好风干,倒挂着绑好,一束一束地挂在墙上。院里子也是,像是小型的植物园。仿佛与外界隔绝,走进另一个区别于现实的世界,一颗心变得无比平静。整房子都呈现清脆的绿色,还有一面墙上镶嵌了壁炉,古朴的砖面墙自然甚至带一点儿粗鲁,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每次收到亚红姐的礼物都是一束花,白白粉粉的一大捧,用牛皮纸包着,上面挂着露水,一接过来就满怀清香。我总忍不住揣测她的生活,每天和花草们住在一起的感受是怎样的。每一天,一睁眼就是五彩缤纷鲜亮生命的感受是不是特别完美。 我看过一次亚红姐插花,她把一堆花花草草都摊在大工作台上,然后站定看很久。慢慢取出其中一枝握在手里,接着就开始不犹豫地从它们中一枝一枝抽出。慢慢握着花的左手就渐渐成形,它们从形单影只的一枝枝花变成浪漫温柔的一捧。就像一场魔术,我当时看着她的手拨来弄去地摆弄着,几乎着了迷。 还有一个做家具设计的朋友,经营一个小小的品牌叫木纳。他带着妻子儿子一家三口远离繁华的城区中心,住在北京城郊,在那儿租了一个大仓库。划好区域,分为居住区和工作区。我去过那儿,去的时候是夏天,他的乌托邦就隐藏在茂密的一大片绿色中。因为有小孩子跑来跑去,让本来很安静的工作室里有了一种欢快和散漫的味道。大仓库里放满各种各样的家具,每一件都古朴可爱。空气里充满了木头的味道,还混合了清漆的油香味,阳光从边窗洒进来,木屑在金色的光里翻滚。哪里是工作间,简直就像秘密的游乐空间。 花间小筑就像是个童话世界 他说他很享受一家三口住在安静的地方的感受,人生无非就是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且和自己喜欢的人待在一起。他都有了,他很满足。 还有一个婚纱设计的朋友叫五月,是个和我同岁的姑娘。中分及肩发,总是涂娇艳的小红唇。我们的兴奋点出奇的一致,于是每次见到都会远远地就奔跑起来,搂抱在一起。她在东四环边缘有一间自己的工作室,每天设计着自己的喜欢的裙子,并且目睹着它们从图纸被实现成实物。她说,就像看着一场梦变成现实,棒极了。 有一回她从巴黎回来,我去找她。她特别兴奋地把我拉到她的座位上,从墙角处拖来一个大包,一块布头一块布头地扯出来给我看。一面说着,这块蕾丝美吧,我从旧货市场上淘回来的,可以做成花片嵌进裙子里。还有这块,这块我爱死了,可惜太贵,我犹豫了好久,还是觉得不买会后悔,心里淌着血就把它抱回来了。还有,还有这块,看这个金色,简直太漂亮了,在巴黎布匹市场上看到它的时候我都说不出话了。 我就那么坐在她的椅子上,看着她站在下午的阳光里,神采飞扬地跟我讲每一片蕾丝的故事。倾诉着她对每一块面料的感情。突然就觉得她好生动,跟很多警惕而小心的人不一样,她是完全敞开的。她饱满而热情地活在自己的理想里,把自己活成了一个美人儿。 我知道,他们和她们都在无悔而勇敢地活着。 人与人的关系大概都是这个样子,时间往前走,我们在生活中不断地停下思考,然后继续前进,又停下,又继续,迂回而有节奏地长大,不情愿也无法抗拒地老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认识数不清的人,缘分厚浅不同,也许是朋友也许是过客。 总会有那样的时刻,神仙从水潭中出现,举着金斧子和银斧子看似平淡地问哪个是你想要的,谁知这每一次的选择竟都左右着人生。不知道一直握在手中的铁斧子究竟应不应该属于自己,更不知道看起来金光闪闪的那两把可不可以是自己的。 我们想了很多如果,假设,也许,最好,可是……装作不遗憾地,无作为地做过每一次选择。上次回家我经过我的小学,我扒在铁门外面无法相信这是我记忆里的那所学校。分明记得白桦树都高耸入云,教学楼也都威武雄伟。现在再去看,就像浓缩版的建筑群。楼都高不过二层,甬道旁边的花丛围栏最多就只能到小腿。小孩子在里面奔跑,我看着他们的细胳膊细腿,回忆是怎样的十几年,就让我们从这样袖珍的一名小孩子长成现在的模样。小学里老师们永远聊不够的就是长大想要做什么,不知道多少人,能按着自己憧憬过的未来编排自己的生活。 两个小孩子,从大门旁边的小卖部跑出来,手拉着手往里跑,脚步吧嗒吧嗒地踏在水泥地上,好像是曾经的我又好像是曾经的你。 第八章 说也说不完的往事 最好的人生,从来都不是没有伤口的人生,而是带着伤口,依然勇敢前行的人生。时间可以把一切融化成最好最温暖的样子。 露兹莲娜 在圣托里尼岛上住的酒店,是家很小的家庭旅馆。在网上预订的时候,说是一线海景,我怀着美好的憧憬到了一看,果然是一线海景,只能看到一条线。还好,店主亲切热情,气氛被弄得像借住在谁的家里,弥补了地段上的不完美,也就住了下来。 店主养了一只戴蓝项圈的狗,长得不算好看,明显上了年纪。皮都松松袴袴地搭在身上,毛色也没什么光泽,看人的时候都是瞄来瞄去,不威风。它每天都在房间门口等我们起床,我们也会把吃不下的早餐带出来喂它。同行的姑娘发现它的耳朵生了虫子,专门拿了棉签给它掏耳朵。狗真是最有灵性的动物,自打那之后就爱在我们脚边呼呼大睡。我们一直喊它“狗狗”“汪汪”“小家伙”,想到什么喊什么,什么顺口喊什么。离开的前一天,我突然想起来,跑到大堂问主人狗的名字。她说它叫露兹莲娜。听到回答的一瞬间,我差点儿当场笑出来,这家伙竟有这样“那个”的名字。 我最爱这样的琐碎故事,因为我一直明白,唯有这样的桥段,将比那些蓝天澈海的美景更生动清楚地印在脑袋里。也许有一天,我会记不起来圣托里尼的蓝白房子,它们细细缩缩地在长久回忆里变成一张明信片,可我们遇到的约翰,杰克,玛丽,露茜……露兹莲娜是永远生动的故事。 欧洲的食物实在是难以下咽,海鲜也根本不像攻略书里写的那样入口即化。美食的登峰造极之地还是咱们自己那旮旯。瞅着那些硬面包上放着大块奶酪的怪咖食物,我心里老是泛起对欧洲人民味蕾的同情,阳光西斜之前,都是晒晒晒晒晒晒晒。没几天,就晒脱了皮,整个脸红得像被开水烫过一样。大片白房子,虽美却反光。眼睛被晃得睁不开,眯得极不舒服。防晒霜涂得厚厚一层,一流汗就渍进眼睛里。大名鼎鼎看夕阳的地方,站满了游客,挤条缝看几眼都得开动脑筋左右迂回。晚上在酒店泳池边聊天,突然刮起的狂风还卷走了我们的一张面额不小的欧元,槽点多到可以专门开一篇博客来写。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我不觉得一趟完美的旅行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美,把手机随手丢在酒店床上不用背包就出门才能拥有自在的心。那些在海面上飞来飞去的海鸥,那个我们无意中发现的看夕阳更美妙的无人的断崖,长长的公路上突然出现的卖可乐和冰橘子水的小店,里面的小桌子上还趴着一个正在写作业长满小雀斑的姑娘。 这些,都是旅行记忆里的“露兹莲娜”,这才是永永远远不会忘记的完美瞬间。 看到多宽广的世界,就有多宽广的自由之心。 慢慢来 我特别喜欢美人儿,又大概是因为职业的原因。我身边知心的姑娘都是个顶个的美人儿。识别是不是美人的最好方法就是一起通宵喝酒。清晨,宿醉,残妆,窗帘一拉,小白光刷地溜进来。漂亮仍旧是漂亮,美人还算是美人,那可就真是美了。这样说了,大家都说有道理,但其实又不一定。天生有天使面孔的女人,简直算是上帝恩赐。可让人忍不住喜欢的却是纯净、完整的女人心。 小的时候,我也对身边天生丽质的小女朋友心怀忌妒。我妈现在都老拿我小时候的事埋汰我,说我有一天放学回家也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嘟着嘴埋怨她把我生得不够好看,不肯吃饭也不肯睡觉。那些唇红齿白,高挑纤细,眼眸闪动的女孩子们,简直时时让跟我一样这些模样平凡的女孩子们坐立不安。怎么人家那么好看,吃个饭好看,喝个水好看,笑起来好看,哭起来也好看。 可时光沉淀,性情养成,上天公平,没给你太好的容颜却给了你吸收的能力。吸收得多了,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觉得眉目都变得顺眼起来。这时候,大概就是自己开始喜欢自己的时候。我常常跟不够自信的姑娘们分享一个经验,那就是笑容是可以生生练出来的。小的时候我很不爱笑,觉得自己眼睛细小,一笑更是完全看不到。后来被朋友拍到一张笑得很夸张的照片,他拿给我看的时候,一直不停地说,你看,多好看。笑容好看?好,那就笑。于是我每天早上刷牙的时候,都对着镜子笑,慢慢笑成了习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所有的照片里都是笑着的了。 不用羡左慕右,做不了红玫瑰时时散发香氛,诱惑人心,那就做清浅小雏菊,无味无色但清爽怡人,也一定有好这口的觉得你美不胜收。芸芸众生相,都有无可取代的独有可爱。 我还特别喜欢美食,这恐怕是句废话,谁不喜欢,恐怕没有。吃烤肉的时候一定要用新鲜紫苏叶子,少了它吃不出味道,特有的草本味道一入口,舌头都可以一起咽下去。吃草莓的时候得配香草冰激凌,化到五分的时候,厚厚浇上一整层,米其林师傅做的顶级甜食也比不了。吃小龙虾一定要喝新鲜有沫的扎啤,一整杯冒着泡就大口灌。香鲜爽口加上浓醇好酒,还一定得去人密的小夜市,小马扎儿一坐,小路边儿一待。车水马龙,全是吃货的好心情。不然,来了心情还可以试试无厘头的,咖啡就大饼,豆浆配蛋糕,都是小挑战,细碎小感受让生活慢慢丰满。人生在世最平凡的吃喝拉撒也涌得出很多大滋味儿。心灵鸡汤算什么,自我治愈才是好本事。 生活里的小细处,慢慢琢磨起来都是学问,一点一滴,何来无所事事。 还讨厌逆境,又说了句超级大废话,谁又喜欢。有没有发现,人总有隐隐约约的第六感。大太阳的一天,突然觉得要下雨,出门顺手就抄了把伞,果不其然,就渐渐滂沱起来。最喜欢的东西觉得不好,可能会丢,不出几天,就不知所踪了。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总是多少有数,心里明白,面上糊涂。人生漫长,总会遇上黑暗的一天。这世上那么多人遭遇痛苦不幸,也都颤颤悠悠地站起来了。我们都有复原的好本事,应该好好守护自己的心。 大家都喜欢谦和活泼、总有好笑容的人,却也并不讨厌棱角分明、敢爱敢恨的小勇者。 大家都喜欢新鲜爽朗、走路迈大步的人,却也不反感深重含蓄、沉默是金的修行人。 大家都喜欢声线柔和、嗓音亮丽的人,却也照样会被荒腔走音、歌不成歌的人逗乐。 大家都喜欢肌肤如雪、秀丽明艳的人,却也一样觉得模样不过不失、端庄平和的人舒服。 人情练达向来都是大学问,但性情尴尬也是一种纯真。人有百样,自己先喜欢自己的这一样,别人的情绪被感染,也就逐渐地爱起你来。 人生往前走,都想抓住些什么,抓住的当然不会全是美好记忆。慢慢来别着急,才潇洒。人生说短却也长,“慢慢”这两字箴言像是温柔咒语。慢慢来,慢慢来,这生活里的滋味原来就应该慢慢体味,才品得出上帝给你的菜不是残羹冷饭,却是上品佳肴。 生命就是一场狂欢,任你放什么音乐,都跳出大方宽爽好舞蹈。 养猫的那些事儿 在北京,我认识好多个养猫的人。 和一个满脸络腮胡子骑哈雷的哥们儿聊起来,他说,以前混得不好的时候,每到太阳下去、华灯初上,他就一个人背着包,往家里走。想着,一推门还有一只猫,喵呜喵呜地就从窗台上蹦下来,心里就觉得,总还有温情脉脉的时候,也没觉得那么凄凉。 我特能理解他说的感觉。我和导演大学毕业刚来北京的时候,带着所有的家当,当然也包括我的两只猫。那会儿也没房子,就住在工作室里。每天晚上,所有活儿都结束了,给自己倒杯热牛奶,往大窗户边一坐,再放点儿音乐。那两只猫就凑上来,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追来追去的,有时候碰到点儿什么东西,有的时候抓抓我新买回来的沙发。看着外面的车流和霓虹,我突然觉得其实这样就挺好。 有的时候心情不好,要是哭了,它们一定有反应。就蹲在离我半米的距离,一直盯着我。没事叫两声,偶尔走过来蹭两下,再回去盯着我。很多不养猫的人会说,这完全是自我陶醉式的臆想。但我却肯定地说,这是它们说不出来的平静的安慰。 有的时候,很多事物之间会产生微妙的化学作用。我们往往觉得我们养着它们,是它们的衣食父母。但常常,慰寂寥暖人心的,也是它们。 骑哈雷的哥们儿,我第一次看到他慌张得像个小孩儿,就是他的猫丢了。 他半夜打电话过来,语无伦次的。“你们俩上回说的那什么剪刀大法,是不是有用,算了,管它有用没用,快给我说,我使使。”其实我也不知道那到底有没有用,无外乎是猫友里传来传去的段子,真找不到的时候也算是个心理安慰。第二天我去他家,他看起来那么混不吝的一个人,竟然规规矩矩地收拾出一小块干净地方,照着那老法子摆了一个阵。说了几句,眼眶就红了,一直幻听硬说听到他家猫在门口叫,这样往复着走来走去开门关门不知道多少回。到最后,那猫也没能找回来。但是他倒是养成了往小区里定时定点放点儿猫粮放点儿水的习惯,倒也变成了流浪猫们的一件好事。 那些生活里太过冷静,内向,或犹豫,并没有安全感的人,常常在面对自己的猫的时候,呈现出完全不同的一面。童真,有趣,温柔又好奇。我一直觉得,这就是一只猫最奇妙的地方,它骄傲又自立,讨好也绝不狼狈。它让你觉得,一只猫且能活成这种姿态,更何况我们。它让你觉得,你被这样柔软的一团毛茸茸如此信任,在再大的城市里也不会孤单。 工作室搬了家,到了一个别墅区,有很多流浪猫。下午三点的时候,就会有一只暗底灰花的猫,出现在后院的小楼梯上。我们摆了一些猫粮和水出去。第一天,它看了很久,畏畏缩缩的,藏在一根铁栅栏后面,装成小媳妇儿,大概还是不信任,犹豫来犹豫去转头跑了。第二天,第三天都如此。第四天的时候,它开始很谨慎地上来吃一点儿,喝一点儿,也不贪心。个把月的时间里,它开始安心地吃喝,吃饱喝足就蜷在阳台上晒太阳。但人还是碰不得,谁若是想要去摸一把,它马上掉头就跑。整个工作室的人都在面对它的时候,展现了绝无仅有的一把好耐心。又是个把月的时间,你安静地走过去,装作无意地摸一把,倒也不会让它炸毛了。越是这样,反倒人的心态也变好了,谁也不想着,我喂你一回,竟也得不到什么讨好的回报。半年下来,却真正成了伙伴。它没事就溜进工作室里来,直接蹦上沙发一觉睡到快黄昏,再伸个懒腰,慢慢踱出去。 动笔之前,我想了很多。是应该写写它们的可爱还是傲娇,写写它们的独立还是黏人,写写它们的姿态还是淘气。脑子里养猫这许多年的小事儿,一件一件走马灯一样地翻篇儿。却发现,最想写的,竟然是它们有意无意的陪伴带给人的无限温暖。 我的第一只猫,是一只流浪猫。我们在学校的草丛里发现它,毛都掉得一块一块,胆子很小,所以起名叫小胆。脏兮兮的毛打着绺儿,脸上很多地方都结着泪痂,眼神闪闪躲躲,完全没有什么美貌可言。拿回去洗了澡出来,虽然还是不精神,但十足是只小美猫。带它去宠物医院打针,医生很郑重地和我说,一只猫大概能活十五年,如果准备养它就要做好时间久远的准备。完全是爱心一时泛滥的我,当下里有点儿懵,还完全没能反应过来负担一个生命十五年的滋味。思前想后,下定决心,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已经有近十只猫的我,早就已经把负担它们的生命这样的事儿,当成了义务与责任。它们各有各的脾气,各有各的习性,各有各的好习惯与坏毛病。我常常说,我就喜欢这种住在动物园里的感觉。这个碰倒杯子了,那个又抓花我裙子,这个把卫生纸从厕所里偷出来了,没有时间伤春悲秋,全都是人间烟火气里的生活小乐事。我从不鼓动别人养猫,因为它们不是玩具,是生命,有情感,自然带来的就不会全然是逗你开心哄你高兴。家里的老猫生了小猫之后,性情大变,原来最黏我最小气同时也最让我反依赖的它成了冷静的大猫。放了最喜欢的罐头,它也生忍着一口不动,就蹲在旁边看小猫们幸福地边喵呜边享用。有一段时间,我无法接受最可爱的它突然就成长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就带着某种微妙的心理,总是把小猫从窝里拿出来,放到床上,看着它很着急地坐在床尾盯着我,又担心小猫又不忍心凶我的样子,就觉得很得意。现在想起来,简直为那时候的幼稚要笑出声来。后来也慢慢释然,这原就是生命。我们都在同步长大,我们都从小孩变成少女,从少女变成女人。我们原本单纯的只有彼此的世界里,自然地却又不得不涌进更多的人、更多的猫。这让整个世界更丰富,让我们更温柔也更豁达。 我不得不说,养着这些猫的过程里,它们让某一些成长的瞬间变得很深重,让某一些需要更长时间去接受并理解的道理变得浅显和通俗。 处得久了,你会发现它们与我们有惊人的相似,它们向往自由,也留恋温暖。天真纯洁却也充满力量,冷漠孤独有时候莫名抑郁,欢乐跳动像个神经病。它们长大也渴望爱情,生儿育女后也会充满浓浓母爱。它们的细腻,有时候超出我们的想象。 在我们已经全然习惯了人与人相处在这现实的都会世界里的时候,它们让我们直接又纯粹地感受到生命是怎么一回事,感情是怎么一回事,好好生活是怎么一回事。 每当我拥抱它们,就觉得拥抱住了最真切的生命。 给失恋的妹妹的一封信 虽然你找我倾诉,一直微笑,仿佛很不在意。但我也从十九岁二十岁和二十一岁里走过,知道那些搁饱真心的感情一旦经受坎坷,让人多灰心。 想对你说些话,其实也不知道说什么,我想了很久,也只敲出这么两行字。你努力想做个坚强的女孩,不想服输,不想流泪。努力到有点儿强迫症的倾向,真像小时候的我。什么都必须是好的,什么都必须是完美的,对得起这场生活里的每一个自己。可是我想告诉你,那样不好,那样不对。 每一个女孩子,准确来说,是女人,心里总是要有份骄傲的。最应该爱的人是自己,这句话说起来轻飘,做起来却不容易。关于爱情,不要苛求自己,有的人为了不背叛自己而背叛了爱人,有的人是为了不背叛爱人,而背叛了爱情的初衷。爱情来了或者走了,都是平常的事情,你还有大把的时光,总有一天会复原。爱一个人,很容易便会刹不住车,但相信我,每一个人的爱情里,都有一部分是悲伤混乱甚至不堪的画面。这是上帝给我们的PACKAGE,所以不可以只要好的那一部分。爱得太用力,就歇一歇。有人疼你,你且享受,很多人爱你,你记得就好。 一切都会过去,时间是把治愈好手这种话虽说土气又老套,却是无数前辈眼泪里滚出来的经验之谈。有些事情,没发生前是事故,发生了就让它变成故事。所有人的爱情都应该有那么一两段单调不一样的插曲。没失过恋,你哪里好意思说你有过青春。 希望下一次你来我家,不是只藏着眼泪对我强颜欢笑,努力做出好像释然想开的样子。纵使我最不想看到你伤心,却也愿意陪你一起痛快流把泪。 看男人 女孩儿们长大的一个最鲜明的标志就是,真正开始看得清男人。 什么样的男人算作好男人,什么样的男人最好敬而远之。 什么样的男人垃圾都不如,应该呸一声啐口唾沫,直接丢进废品站。 愈来愈喜欢那种成熟睿智,却依然饱含激情的男人。 坚持,勇敢,有担当,有责任心,同时还没有丢开敏感内心。 会同情伤感,也会真心喜悦。 珍惜家庭,并期待小生命。 喜欢尝试新事物,承认失败,也适度骄傲。 念旧却不固执,有脾气却会控制。 偶尔路见不平,也有胆量拔刀相助。 觉得女人应该保护,却不会看低女性。 不见得很富有,却有满满上进心, 立志要养得好妻儿家小。 这样的男人,我的身边有好几个。 碰到坏男人又怎么办? 这世界千奇百怪,谁都有可能遇人不淑,被背叛被伤害。 脑袋里可以放开了想象,想象他头发全掉光,胖得像头猪,吃什么吐什么,走路都崴脚。 不过现实里,我们没法儿挥刀把他砍成两半,那么就不要让这些背叛伤害改变了自己坚持的初衷,扭曲了自己信任的好习惯。 时间是场炼金术,很多故事,经过漫长的时间,就显露完全不同的面目。 这世上原本就是丑恶与善良,不要让肮脏风景停缓了步伐。 往前走,总有好风光。 旧货 几乎每两个星期,我都和导演一起去一趟旧货市场。北京城里城外的旧货市场,再到天津塘沽的市场都被我们转遍,却还是乐此不疲。逛旧货市场最有趣,卖什么的都有,好多东西在生活里再也不见,重新相逢,觉得很怀念。 几个常去的摊子的主人都认识了我,回回去都很热情地打招呼。新收了什么老物件,也先留着让我看,如果我不收,再摆出来卖。家里的老电视摆件,老留声机,旧大提琴,还有旧皮箱、煤油灯都是一次一次去转的成果。旧物里衍生出来的情感,带着经年累月沉淀下来的岁月的味道,让人爱不释手。 每一个旧货市场也有自己不一样的气质。城南旧货最是琐碎,卖的都是些细枝末节的东西,也最有市井气,爱淘换物件的人也最爱往那儿去。买的卖的都操着纯正北京腔,特别有看大戏的感受。我最常去光顾的大爷,最爱用两只手指提溜着物件,另外一只手的食指弯成一个圈,拿指关节敲出点儿声响说,这是真正好东西啊,现在呐您轻易见不着。双龙旧货里大多都卖旧桌子旧椅子旧家具,就是实在二手货,没有什么太上年岁的东西,也是囊中羞涩的北漂们的福音。但深往里走,有一个爷爷,专卖旧乐器。后来认识了,慢慢发现他完全是个老文青,随手抄起把乐器就能来上一曲。有时候,这卖旧货的人比旧货本身还有故事。 城南旧货要拆迁的前夕,我去转了最后一次。买了好几个旧年复古的老皮箱,从前的审美真的是妙啊。所有素色的皮箱里面的衬布都美得不行,小玫红的绸子布,还有绿色格子纹的小碎花,一打开箱子就美得让你倒吸一口气。我常常在逛旧货市场的时候,突然就迷惑了,我们的审美是被现代社会抹去了,还是我们自己把它们弄丢了。 有一只箱子的提手坏了,可是模样可爱不得不买。出市场口的时候,看到有修鞋的摊子,就提过去修理。看摊子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穿着已经很旧但是干净的夹克外套,里面是洗到发白但干净的浅绿色衬衫,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 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找块皮子将把手连起来让我能提就好,结果这男人拖出一个大尼龙袋子,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皮料。他选了一块看起来很结实的,让我看,示意是真皮。我赶紧点点头,觉得很可以。结果他自己拿在手里掂量来掂量去,露出不太满意的表情,又继续翻,终于翻出一块和我的箱子把手颜色一致的薄革料。扎在一起,边也缝得极为整齐,翻过来,窝成一个很好看的弯。嵌进提手里缝好,箱子就像从来没有坏过一样。 手工完美,无可挑剔。我付了五块钱,提着箱子离开以后,唏嘘不已,手作人的生动固执完美与可爱的挑剔啊,只有文艺小说里才有。 关于启程 从前我也有过这样的困惑。就像,最后一个工作是十二号结束,原定的计划几乎是想要十二号晚上就上飞机,出去旅个游。十三号突然有了新的工作邀约,想想也不过耽误一天,延期到十四号。十四号又有相熟的编辑拜托帮忙,延期到十五号。不用说,十五号肯定又会生出新任务……这样拖一拖,往外走的热情慢慢消退下去一点儿,我就开始不断地给自己发射电波,催眠自己说以后会有机会的,日子长着呢,错过这么一次没什么的。2010年,我甚至还有一次经历,人都已经到机场,票都已经拿到手了。那头电话里一直煽风点火,说这可是个大活儿,你要是不接,我转头就给其他人。我琢磨琢磨又败给贪心,拖着行李箱灰溜溜地返回来。总觉得有大理想在心里,又说不清楚到底在追求什么。什么说走就走的旅行,当真要说走就走,又谈何容易。整个人被自由的生活和未来的追求扯得快要精神分裂…… 我的心态发生变化,是从一个冬天的晚上开始的。 当时,我和导演在大望路附近的后现代城租了一个五十平方米的小房子。把所有的东西堆一堆整个屋子就塞得满满的,房价贵得离谱。还好,小区楼下布满了各式各样的排档小食摊和小超市,生活总是方便的。我爱吃麻辣串,当时离我最近的卖麻辣串的是一对小夫妻,二十多岁快三十的模样。风雨无阻地每天准时出摊,一摆就摆到夜里十一二点。他们的做饭家伙什都擦得锃亮,推的小推车也特别干净,玻璃都擦得一尘不染,和别的小贩都不一样。工作晚了,一起回来的时候,经过他们的摊子就买上几串,等着的时候就闲扯上几句工作忙不忙啊,北京的空气真是越来越差了之类的话。就这样住了一年,也习惯了每天下班都能瞅见他们俩,买不买东西都打个照面。到了一月份,突然这俩人就不见了,连着好几天都没看着他们,我跟导演说,会不会出了啥事。导演不以为然,兴许人家是不干了呢,又兴许人家是租了个店面做得更大了呢。 这样过了一个月的晚上,我从出租车上下来,一眼就瞅到熟悉的小玻璃罩子三轮车和几张擦得特别干净的方桌,嘿,他们俩又回来了。我过去选了几串平时常吃的,问他们上一个月去哪儿了,男的有点儿不好意思说,他们去旅游了。“旅游了,一个月这么长时间都去旅游了?”女的接话过来说:“我们每年就干十一个月,等到最冷的那一个月,就用赚来的钱去旅游,我们计划环游世界。” “其实也差不多了。”男的又接话。 我当时被结结实实地震撼了一把,回去的路上脑袋都嗡嗡作响。真是世上自有真正的聪明人在过着自在生活,个个都有一把好故事。 打那以后,我就常常在想,究竟什么样的人生才算是好人生。罗曼蒂克,随时随地会发生的爱情,还是从一而终,相守到老就是最浪漫的事。风声水起,蛟蛟人中之龙凤,还是平淡是真,找个四平八稳的小城过日子。 其实,人活着如果能找到自己想过的人生,大概就是这天底下最好的事了。 追星年代 都是追过星的人,谁还没有年轻过。 我们那时候表达喜爱的方式又古朴又可爱,就是拿本子抄歌词。把歌词当诗来抄,一笔一画写得要多认真就有多认真。其实长久地喜欢歌手的感觉很妙,你的很多人生小事和青春时段,都和某一首歌粘连在一起。因为有了确切的回忆图腾,很多东西就变得不易忘记。这就像时间流逝,却永远不会带走一些故事一样。它们配合着一些话中有话的歌词,永远凝固在脑海中。 高中在宿舍里半夜偷偷听电台,听到涅槃乐队的歌。全宿舍的四个姑娘都喜欢,第二天体育课和班里喜欢摇滚的男生聊起来。平日里学习不咋样的人,聊起自己喜欢的东西,特别十拿九稳。那男生把汗透了的篮球背心一脱,跟我们说,挺好的,可惜你们啊,喜欢得晚了。 “怎么说?”“柯特科本死了,自杀。” 这件事的前几天,宿舍里的一个女孩向高年级的师哥表白。那个我们一起对涅槃感兴趣的第二天,知道科本死的第一天,她收了拒绝的回复,回信里的字字句句都充满了不屑让人下不来台,不咸不淡地就把她的身高相貌冷嘲热讽了一番。晚上去打开水的路上,她提着暖水壶一直在哭,我们仨完全没有恋爱经验,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就跟在后面默默地走。有人问她哭什么,她就说,我喜欢的歌手死了。因为有了名正言顺的理由,她一路从教室哭到了开水房,又从开水房哭到了宿舍。 那天晚上,我们四个人往被子塞了各种衣服装假人,偷偷蹲在阳台上吹风聊天,听她说情窦初开的各种心事。这件早就应该被忘记的小事因为跟一个乐队奇妙的重合,变成我高中里很清晰的一次回忆。每次听到涅槃的歌,就很不应景地想起我们年轻的岁月里那些朦胧的情绪。 前阵子看一则新闻,是关于徐怀钰深陷公司官司现在生活窘迫之类的花边新闻。心里突然有点儿难过,初高中的时候,她的歌实在是红。整个滚石唱片最红的就是穿着花裙子喝快歌的她。虽然我不算是她的忠实歌迷,但就像看到了实在清楚的物是人非,让人心里一直阴郁难平息。新闻里的她剪了短发,有些憔悴,一直流泪。时光像一把温柔的刀,慢慢地捅,把很完整的一件事捅得面目全非。我找了她的歌听了一个下午,就像回到两排高耸白桦树的校园。我们穿着蓝白相间的运动服,骑着自行车,书包放在车筐里…… 有一个很老牌的歌手,我一直很喜欢,就是老狼。其实他并不算是我那个时代的歌手,我喜欢上他的时候,他已经淡出了大多数人的视线,早就不再当红。可我就是喜欢他的声音,很温存很厚毫不单薄。从那把声音里总是能听出点儿情怀,他那个年代的人往往都纯情一些。一度我对弹着吉他留着长发的男生都丝毫没有抵抗力。后来,我在日记里写,一定要找个会唱歌的男孩做老公。以至于后来五音不全的导演在我家过年,翻到我的日记,缠了我好几天硬是要问我找了他后不后悔。 数不清楚的听过的歌,喜欢过的歌手,让记忆丰富并透彻,让一个个已经过去的时代,变成最迷人的浪漫年代。 去学新的东西 我是个特别喜欢学东西的人,也是个特别愿意半途而废的人。不过我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开始学一样新鲜事的快乐感,几乎可以冲淡这世上百分之六十的不愉快。 每一个到我家的看到我的钢琴的人,都在心里默认我是从小被父母逼着学琴的那种孩子。都会感慨一句,从小会弹钢琴真不错。其实钢琴是我大学毕业后才学起来的标准爱好。时间过去太久,都忘了是什么事情做的引子,突然就觉得会弹琴真好。我还打了个电话过去埋怨我妈,为什么小时候不逼着我学钢琴,我妈正在那边做饭,锅在火上十万火急,听了我没头没尾的一句抱怨连话都没接就把电话直接给扣了。 我羡慕得实在心痒痒,于是开始学琴。长大了练琴的唯一好处就是你不再觉得枯燥无味,渐渐听着一些流畅的旋律从指间被自己亲自弹出来的感觉,真是不能再好了。教我弹琴的老师大约是教惯了小朋友,跟我说话的调调总是跟哄小孩一样,每节课就教一点点,我又急功近利嫌弃太慢。于是就赔着笑脸跟教我弹琴的老师商量,你看,我已然不是什么祖国的花朵,身上也没有背负着什么殷切期望,况且我自己呢也不想成为什么大师,就是想估计也没戏了,我就想弹自己喜欢的曲子给自己听,我可不可以跨过指法之类无聊的课程,直接就学弹歌。年轻的男老师微微一笑,说,没戏。 让我自己都没想到的是,我竟然就靠着以后可以显摆的这一单纯执念,把学钢琴这事,不太正经地半持续不持续地一直坚持了下来。现在要说,梦想也基本实现了,不会弹琴的朋友到家里做客,都会怂恿我弹一弹,弹完了就全是“哇真没想到你还会弹琴”这样的称赞,但会弹琴的往往一下子也能听出错音和仓促。我现在常在弹琴的时候忽然就觉得满足,满足于自己还好没有把对于弹琴的心愿停留在羡慕上,不然,哪里还有这样的逍遥时刻。 学习真是让人达到快乐的最积极方法,岁月流转,逐渐验证这句话的可靠。 第一次学潜水,我克服了心理恐怖,跟着教练开始往下游,慢慢潜到十米以下,又潜到二十米左右,看到了七彩的鱼儿和漂亮的珊瑚。冬天的时候,去学滑雪,虽然不会什么漂亮动作,但就是单纯从中级区往下俯冲的速度感,和耳边飞过来的呼呼的风声,就觉得自己酷毙了。学着做饭店里吃回来的菜肴,学着在胶片上动手脚,学着看心理书籍,学着跳摇摆舞,学着让生活主动丰富。我甚至还买过木工教材,想要给自己做个柜子,也为了省钱研究过面膜。时光没有虚度,也许东一锤子西一棒子总也成就不了什么伟大事业,但是那些跌跌撞撞的过程,让人克服孤独,变得勇敢。也让自己,变成更好的自己。 陌上花开 我最怕那些大公无私的人,一片恒心向太阳,像座大山横在路上。拿着放大镜也遍寻不着缺点,多吓人。其实自私点儿,无知点儿,冲动点儿,愚蠢点儿好。哪里有真正永恒的东西,与其相信周而复始,倒不如冷暖自知。在反复无常里使把劲儿把纯真保持得尽可能多些,反而才踏实。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出不出名倒无所谓,但趁不趁早却是头等大事。看一些青春电影的时候,我常常陷入真心的惆怅里。什么也不为,真就是为了那些逝去了就再也追不回来的青春。我还记得,高考看榜后,我顾不上跑回家,在校门口的公共电话享里就直接打电话给我妈。我说我真不敢相信,我要开始完全不一样的新生活了。心脏突突跳着,想要马上飞奔回去的感觉。夏天里的烈日晒着,远处热气升腾的软柏油路没有一个人,树顶全是蝉鸣声。那时候,觉得青春嘭嘭地往外胀,就快跳出胸膛。我当时就有先知先觉的玻璃心,在同班同学忙不迭烧卷子砸水壶的时候,一个人很伤感地往教室楼里溜了一圈。教室都已经锁门了,我扒在门口那一小块玻璃上愣了大半响。想起,以前上课最怕在玻璃小窗上看到班主任的脸。现在想想以后恐怕再也见不着了,竟一下子怅然起来。就跟分手似的,心里一阵阵地酸,觉得有什么东西噼里啪啦地就飞走了。 我心里一直有个错觉,觉得我好像从来没有和女生吵过架。那天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我好像和高一的同桌、高二的同桌都冷战过,就是一周接一周地不说话。不知道为啥吵成这样,后来也忘记为什么又和好如初,大约青春期里本来也就不需要那么多为什么。我特别崇敬小时候的自己,敢表示恶,也不觉得稍微恶一点儿有什么不妥。再怎么觉得现在自己仍然可以敢怒敢言,却恁地再也没有了少时的那股子关于恶并不自觉的厚脸皮。其实,正是因为那时心里真正没有恶,才不觉得做什么事情竟是恶的。 倒是长大了,顶着爱的幌子,却干了好多不怎么样的事儿。我爱你,所以要占你为己有,你凭什么不乐意,我明明就是因为爱你。我爱我自己,所以我要变得完美,不能做这些,不可以做那些,因为好女人从来不这样。我们在冷静和冷漠里分不清楚,在热情和放浪里搞不明白。于是,我们在二十岁浪荡的年纪,格外想念十几岁的自己。 以前的你说不定偷过东西,打过架,泡过姑娘,也骂过脏话,抠了鼻屎抹在桌子底下过。但那是你的青春,你的愚蠢也不愚蠢了,愚蠢只配和青春待在一起。是不是怀念小时候那个充满了棱角,浑身是缺点,天天耍矫情却真的一点儿也不矫情的自己。这就是青春啊,山花烂漫里一点一点被漏出去的珍贵的青春。 陌上花开,可缓归矣。慢慢往回跑跑,找找花丛里的自己。那些谈着恋爱,流着泪,抠着自己的口袋子,憋着好多馊主意的自己。 我真想你。 时间的河 时间就像是一条河,我们都在里面往前漂流。人慢慢长大,总会历劫生老病死,成长到一定的岁数,无论是平顺还是坎坷,至少总有一个那样的时刻吧。你觉得人生一片黑暗,所有的路都被堵死,在每一个夜已深天未明的黎明,连霓虹都不再闪烁。路上的每一盏车灯都照得又亮又远,千变万化的世界里,你整个人,却被狠狠丢进寂寞的最深处。 前一阵子在家的时候,吃完午饭和我妈一起整理老房子里的书柜,翻出一个盒子。里面都是儿童和少年时候存的卡带,歌词用胶带封了面,怕弄折弄湿。另一个盒里装的是以前上课时传过的纸条,有的信封里还塞了晒干的花。质地变得很脆,边缘已经变成褐色,被下午的阳光一晒,蒸得似乎还有香味。那些细细碎碎干燥真实的回忆,也一起被蒸发在空气里。 我是一直个子小小又瘦又黄的那种小孩,一直到初中,身高也只有138厘米。连开大会的时候,都会被年级部主任善意调侃。小时候得过的奖状里最常用的评语,就是“人小志气大”,要么就是“别看个子矮,成绩可不矮”之类。现在翻起来,简直要逼我笑出来,这是夸人的话吗? 初中升高中的那个暑假,我像吃了催长剂一样,个头一下子蹿到一米六。短短一个夏天,所有的衣服裙子都不能穿了,我妈带着我满世界地逛商场买新衣服和新文具。高中开学的那一天,我穿着背带牛仔裤辫着两条辫子,推着自行车进大门口的时候,第一次特别深重地觉得自己好像是长大了。 也是在那一个夏天,我第一次经历死亡。从小一起长大一直住一个大院的哥哥,去海里游泳溺水去世了。大院里的人都不敢大声议论这件事,那段时间,楼门口摆了花圈,下水道的井盖上都盖了白纸。我想去他家看看,被我爸拦住了。很久没有看见他妈妈,后来出事后的第一次见就是他们搬家。卡车停在楼道口,大型家具都堆在楼道里,她从我身边走过,我想上去安慰几句,结果什么也没说出来。她嘴唇动了动,好像也想跟我说点儿什么,结果也什么都没说出口。后来,她按了按我的肩膀,眼泪一下子就冲出来了,流着泪,她就说了一句话: “你跟他玩得好,你帮我记得他点儿,别忘了他。” 他家搬走后不久,我们家也搬了,再没来往。每次我想起,我们一起成长玩耍没心没肺的那些时光,和他母亲穿着起球的绿毛衣,站在卡车边的背影,就觉得在时间的这条长河里,有一些人,游着游着就不想游了,留下另外的一些人孤舟前行,多么悲伤。我常常觉得长大,成熟,老去,这本身从来不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但这也许精彩但注定残忍的成长里最可怕的事情,就是有一些人会突然不辞而别,我们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也再也等不回来的那种不辞而别。 以前有个朋友跟我说:“那些怕鬼的都是幸福的小孩,我从来不怕鬼,是因为我想念我的奶奶。我多么希望这个世上是真的有鬼魂存在的,哪怕给我一点点灵异的暗示,也能慰藉我一直深藏的想念的心。” 还有另一个朋友跟我说起火葬场,他去送朋友的时候,是空无一人的深夜,火葬场里特别平静。没有你可能想象过的可怕和诡秘,就是平常但持久的悲伤。 死亡,我们最怕面对却总有一天终要面对的死亡。唯有在它的面前,一切才真的微不足道。我们全心全意地只看重生命本身,世界广阔,我们能飞。这条时间的河,也许死亡是终点。在走到那个终点之前,总会遇见一件事,也许是特别幸福的事,也许是极度悲伤的事。它成为你的路引,灯塔,GREEN LIGHT,领你找到心里的本质,明白如何把握真正的生命。 高中的时候,我和同桌很爱干的一件事,就是在体育课的时候爬到操场上的云梯顶上听着MD,一人一个耳机。看远处篮球场上打篮球的那拨,还有足球场上踢足球的那拨。女生都三三两两地围着操场绕圈聊天,聊天绕圈。体育课一般都是在下午第三节,太阳慢慢沉下去变成夕阳,天边的云一团团地被映成浅红色。那时候我们就先知先觉地说,以后的哪一天,我们会不会为再也不能用这样的身份看这样的风景感到惆怅。你们有没有细细数过有多少个故事在你们的生命里来了又走,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最好的人生,从来都不是没有伤口的人生,而是带着伤口,依然勇敢前行的人生。时间可以把一切融化成最好最温暖的样子。 我们在纯真的浪漫年代里出生,在繁荣寂寞的和平年代里长大。我们不知道时间会把我们再推送去一个什么样的时代。但无论如何,都不要绝望。人生在时间的河里短暂却也漫长,很多人在半路的船上醒来,才看见远方灯塔上的光。 第九章 你说,何必等来生 燕燕,妈妈觉得你提着行李大步往前的样子,很英俊。这个世界很大,愿你看过的风景能让你勇敢而坚定。 动笔写这一篇的时候,我打电话给我妈,很郑重地宣布我准备对她开写啦!问她希望我用什么样的角度去写她,有没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光辉事迹想公开被表彰一下的赶紧告诉我。她正在吃东西,嘴里呼噜呼噜地说话含糊听不清楚,揶揄我说这话她每年至少听一次,今年的语气听起来比往年好像都真诚了点儿,希望我明年继续努力。还补充说,一个谎扯得多了,当事人和假想主角就都当真了。导演在一边听着电话的漏音,已经笑出声来。我妈还没贫完,又补一句,闺女别急,咱俩一块加油。哒一声就把电话很干脆地挂断了。 这就是我妈。 我有一个姐姐比我大快十岁,学美术的,油画。从小家里的墙上都画满了她的画,我妈每年找人刷一次大白,然后我姐就继续趴上面画,我妈还不知道找谁钉了个很牢固的梯子,往地上一坐四平八稳,我姐就端着调色板, 站在上面从屋顶一路用广告颜料画下来,把家弄得五彩缤纷的。 小朋友来我家玩,回去人家爸妈问:“小燕家好不好玩啊?” “好玩!就像动物园一样,花花绿绿的。” 我那时候爱捣蛋,我姐画片大森林,我就趁没人在家的时候,拿彩色铅笔补只唐老鸭。我姐画个天女散花,我就在她脸上添幅眼镜架。我姐回来看到了不依,坐在墙根底下大哭。我妈问我为什么搞破坏,我就说,我也想画。客厅里的墙都承包给我姐了,想从她手里再拿回来可难,其余的墙面又都摆着柜子桌子的不敞亮,我妈就把自己卧室里的一整面墙批给我。开始我也不会画,就拿着笔在上面乱涂。我不止一次听到我爸愁眉苦脸跟我姐私下商量:“要不你跟你妹换换,你画我和你妈那屋,把客厅让给你妹。你妹画得乱七八糟,我看了睡不着觉。” 逢年过节,家里来客人,一看到我家的墙都傻眼,我妈就乐呵呵地说这都是女儿们的大作,画了小几个钟头呢。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奇妙,这得是个多有意思的女人,好好一个漂漂亮亮干净整洁的家交给两个孩子,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大人不管,自己看着办。 导演刚认识我的时候,觉得这个世界上有我这样的女人太奇怪。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感慨,你是怎么就长成这样混不吝又浑身有劲儿的一个姑娘的?后来为了答疑解惑,就带他回家见我妈。本来三个人一起聊,聊着聊着我挨不住了先倒下了,第二天早上醒来睡眼惺忪地出来上厕所。看见俩人还坐在餐桌那儿聊得很起劲儿,居然聊了一整个晚上。见我醒了导演立马说,你这计太毒,就冲你妈我也想叫妈这一点,看来我也只有娶你这一条路可走了。 这我一点也不奇怪,完全在我意料之中。打小我带来家里的朋友,就没有一个不爱上我妈的。 小时候我很爱哭,这一点是经过多年老邻居叔叔阿姨们的考证的。现在他们见到我,还老是开句玩笑,小燕现在爱不爱哭了?想当年,咱们一块儿耍的老姐妹们一听你哭都想跑到你家去替你妈揍你。大概我现在爱笑是因为小时候眼泪流得太多,把定量都差不多用完了,存货太少就变得很不爱掉眼泪。小时候的事我也记不太清,就追问那我妈揍我了吗。老阿姨一听就笑了,你妈要是肯揍你,还轮得到我们干着急。你妈就拿一个小板凳往你们家小院里一放,把你往上一抱,说:“坐着哭,哭完进来洗手吃饭。”我们就问你妈,小李你这是啥意思啊。你妈说,得让她明白,大人不会用暴力压制她,但是一味地哭也解决不了问题,好好谈好好聊好好商量才是有前途的好同志。我一听就乐得不行,活脱儿像是我妈说的话。 用我妈的话说,就是我幸运地继承了她的聪明脑瓜,所以成绩还算不错。但是从小又都不让家里省心。高一刚入校的时候,早晨升旗,班里的一个男生收到了高年级女生递来的情书。全班起哄传着看,刚传到我手上,倒霉的事儿就来了。我正低着头看呢,就看到班主任的影子从我身后,把我自己的影子盖住了。怎么认得出是他的影子呢,那时候快入秋,他老爱穿一件灰绿色的毛衣,大概是在家里用硬制衣撑撑久了,肩膀两侧被撑变了形,穿在身上的时候,就像两边肩膀都长了一个小鼓包。一看到那个钟馗一样的倒影,我的头嗡一声,心想完了。我把整张纸条揉成一个大力丸大小的纸球,塞进嘴里硬是给生生咽下去了。这一革命烈士一样的行为在班主任的眼里,简直就是罪大恶极理当论斩啊。我当场就被拎出了队伍,在全班同学同情的目光下被拎进了办公室。班主任课也不上了,用了整整两节课的时候审我。两条路给我选,要么说出是谁,要么叫家长。我梗着脖子很不情愿地说,那就叫家长吧。那时候心里装的全是江湖道义,兄弟情谊,想宁愿自己含冤也不能供出朋友。硬着头皮给我妈打了电话,我妈的单位离学校也近,二十分钟不到她就来了。 老师把整个事情义愤填膺地给我妈叙述了一遍,我妈皱了皱眉头看了我一会儿说:“她这样不遵守纪律,在升旗的时候和别人传纸条,还吞掉罪证真的是很不应该。但孩子虽然是孩子,也是有独立人格的。我也不能逼她说出她不想说的事情,以我作为母亲对自己孩子的了解,她不至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她这样小小年纪,我也不想教她明哲保身出卖朋友。这样吧,今天的事情,我这做妈妈的替她跟老师道个歉,老师您也消消气。”(过去这么多年,这些话我也记得清清楚楚,当时就在心里给了我妈一个大拥抱。) 正赶上第二节课上完,课间操时间,集合音乐响起来。我妈的个子不高,穿上高跟鞋最多也就一米六。那天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线衣,下面穿着黑色的呢子裙,在雄壮的音乐声中显得英姿飒爽特别高大。说话间,她从背后往我腰上一掐,我也心领神会,赶忙接话过去:“老师我错了,以后我再也不掺和别人的事了,我刚才一着急,啥也没看就直接吃了。您要我说,我真的什么也说不出来,您饶了我吧,我一定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老师一看这俩母女的做派,也傻了眼。兴许是做老师做了这么多年,这样的孩子见过不少,这样的老妈着实少见。也只有挥挥手,说以后注意,就放我出去了。 这件事让我从高一刚入校就变成了班里的英雄儿女,不畏强权宁死不屈,保卫同伴奋不顾身的这一优良品格,令我接下来三年人缘奇好。当天晚上回去吃饭的时候,我妈坐在餐桌上和我爸跟聊别人家女儿八卦一样地聊这件事,说,你女儿今天做英雄了,为了保护同学,生吞了一封信,人家刘老师说了,连嚼都没嚼,咕咚一声就吞下去了,跟吞了个乒乓球一样。两个人说着说着就笑成一团,就跟我不坐在这桌上一样。 我们从来都是什么都聊,什么也都不避讳。记得十六七岁的时候,我跟她聊起过早恋这件事。那时候学校天天都在宣传不许早恋,什么早恋毁一生。我不以为然,虽然也不觉得早恋有什么好,但这标语也未免危言耸听。我们是晚饭后散步的时候谈起这个话题,我们走在护城河边,风吹着柳条枝,还有小蝉鸣,说起早恋这种话题简直再合适不过。她说,其实早恋很美好。我当时差点儿以为自己没听清,趔趄了一小步。她又重复一遍,早恋很美好啊,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的心都是单纯的,单纯地对另外一个人有好感,这件事本身挺美好的。但往往你们却又不懂爱的意义。爱应该是让人变得更好,爱应该让自己想要成为更好的自己,不然就不是真正的爱情。也是那天晚上,我妈给我讲了自己的爱情,顺便也出卖了大姨、舅妈、表姐等一众亲戚长辈的感情经历。末了她说,一定要先知道怎么爱人,才有可能被别人爱。而要爱人,首先就得成为成熟而美好的自己。 那些话伴着夏日夜晚的清风,一路吹进我的心里。一直到现在都留存在记忆中,成了主导我爱情的风向标。我觉得再没有比这更有道理的对爱的解说。后来我和导演恋爱十年,屡屡被人问起经验,我真想回答是我妈教给我的爱情哲理让我清醒而准确地识别了爱情的到来。 比起母女,似乎大多数时间我们都更像朋友。从我有记忆的小时候开始到现在,家里头发生的每一件大事都会很认真地被征询我的意见。她常说,家里不是父母管着孩子,而是父母与孩子们在一起。她一直乐观也爱笑,印象里仿佛永远不会有什么事情可以为难住她。她好像永远是精力充沛,随时可以发动起来向前奔跑的一个女人。 我认识她二十几年了,白驹过隙,发生过很多,又仿佛转眼我就长大了。有一年过年回家,吃完年夜饭后,她脖子里塞了条毛巾让我帮她染头发。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在帮父母染头发的时候意识到他们已不再年轻,总之那晚跟所有的父子母女之间的老套剧情一样,我戴着薄薄的塑胶手套,拿着味道有点儿刺鼻的染发膏往她头顶冒出来的白发上刷的时候,十分不情愿又多少有些伤感地在心里承认,连这样精彩有力的一个女人也开始变老了。她的青春年华像流动的水一样,慢慢流转到我的生命里,一点一点温柔而笃定地保护着我长大。 我又觉得她是敦厚而有风骨的、文雅又有内涵的女人。我们家里有一面墙的大书橱,里面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我爱看书的习惯,完完全全拜我妈所赐,她在我小时候就教我人应该博览群书,这个世界很大,这个世界上有形形色色的人。暂时没有能力行遍世界的时候,不妨就在书里去领略一下它的宽广和博大。定居北京后,我回老家整理过一次我的书,企图把它们通通带回北京,后来因为体积太庞大,改成分批挪动制。那些被我们翻得有些卷页边的旧书里面,充满了我们俩的笔迹。封面上都写着标注,我们家没有什么禁书,只要是书都可以看。 那会儿,学校里订杂志,发到手里的订书单都被老师用红色圆珠笔划去了很多休闲课外读物。剩下的都是奥林匹克、作文三百招之类。我妈手写了一封信给老师,告诉她,她同意我多看一些除了学习以外的书,她希望我可以因为看更多方面的言论,成为一个独立自主有意见主张而不仅仅是懂得学习的人。那时的班主任极其不情愿地同意了。以至于我在每月邮局邮来刊物的那天,几乎要成为全年级最另类的焦点。每次发了杂志下来,我都不肯把那些《少年文艺》《少男少女》《儿童文学》《童话大王》们放在书包里,放学的时候,就把它们抱在手里,封面朝外,接受所有人的羡慕眼光。 在我们家整理书的时候,导演抄起一本《金瓶梅》,扉页上写着:“文字异常优美,辞藻华丽,内容需要燕燕长大一些价值观充实后再看,初中毕业后吧。”导演说,这是你妈写的吗?我点点头。他说,真好。我就着当时的气氛,把所有的书的扉页都掀开来看,看每一句她的备注和叮嘱。顺便想起原来我们俩一起看了这么多本书,她就这样看着我变成一个内心不空虚的女孩,进而成为一个一直不孤单的女人。 我快要上初中的时候,姐姐即将进大学。她上的是艺术类学校,我的业余爱好课程班又频频涨价,家里面临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压力。那阵子我妈几乎用尽了所有她能想到的可以赚钱的法子。她买了一架机织毛衣机,每天晚上下了班,在家里帮小区里的阿姨们织毛衣。有相当长的一段记忆里,我趴在饭厅的桌子上写作业,桌子上还摆着她洗好切好的水果。姐姐就在客厅里画画,她在饭厅的窗边织毛衣。那台机子会发出嗒嗒的声音,我能看到她的背影,头发都挽在耳后,右手一直来回推拉,脚上也踩着,以不快不慢的节奏作业。右边放着圆凳,上面有一杯白开水,偶尔看她喝两口,边织边和我们开玩笑。 我们俩老是笑称那段岁月是全家挣钱总动员,别人织毛衣剩下的线都不要了,我妈就钩了各种小杯垫、小锅垫、小花盆垫,把家里布置得五颜六色的。前几年搬家的时候,拾掇出来一些。我掸掸上面的灰调侃她怎么把这几种颜色搭在一起,太没有审美观了。她反倒一下子投入进去,说挺不容易的一段儿,过去了再回头看也挺有滋味儿的。 对我来说,那个坐在我面前织毛衣的背影从未褪色,一直特别有力而温柔地保留在我的少年时光里,想起来就特有安全感。 后来,她从厂子里内退下来,办起了工厂。 再后来家里的经济状况就很符合美满剧情发展地好起来,我们也换了房子。我和姐姐终于不用再挤在一个房间。新房子很舒服,有那个时候少有的落地大窗和铁艺阳台,厨房是开放式的,餐厅和客厅连在一起。整个小区都是花园式的,到了夜里路灯暖暖的,送人入睡。在交了房子刚装修完还没有搬家之前,我和我妈怀着很仪式感的兴奋劲儿留宿了一夜,我们俩笑称说这叫暖房。晚上出发前,我爸和我姐集体表达了对我们如此矫情神经的行为的不理解,我们就乐颠颠地奔着新家去了。整幢楼里都没人入住,我们俩壮着胆儿上楼,屋子因为面积大又没有家具,空空荡荡。窗外灯火流离,我们俩盘腿坐在铺好木地板的客厅里,用带的小锅子煮茶喝。煮的是花茶,满屋子都煮出香味儿。我妈问,你喜欢这儿吗?我说,太喜欢了。她就笑起来,说,我也喜欢。晚上铺了褥子在地板上,睡袋就放在上面,我和我妈一人钻一个,睡得很踏实。 上大学的前一天晚上,她拉着我聊天,我们并肩躺在她的卧室里,把老爸赶去我的房间。她身上从来都有一种极淡极轻的香味,是那种晒过太阳的毛衣和黄豆的味道,还有一点儿清浅洗衣皂的香。后来我长大了离开家,和一个上海的朋友在逛街。他突然指着路边卖玉兰花串的小商贩说,就是这种香,最能让我想起妈妈的感觉。这才愈长大愈明白,这种说不清道不明,却真实而深刻存放在脑海里的味道大约就是妈妈的味道,每一个人都有。 我就窝在她的身边,像个十足的小女孩一样兜着她的手臂,把脸贴在她的胳膊上和她聊天。说了很多,我小时候怎样调皮捣蛋,摔过什么东西,闯过什么祸……竹席凉凉地贴在皮肤上,窗户开着,溜进来的是夏日的风。 第二天她塞给我一张早就写好,看起来都有点儿打皱了的信。说是信,其实充其量就是张小纸条贴士。信里就简简单单几句话:“去到陌生的环境,要学会适应,大家来自五湖四海,生活习惯不同,要学会宽以待人。宿舍要用真心交朋友,开得起玩笑也能执着真诚办事的人大家都会喜欢。相信努力就有收获,相信爱情。另,多打电话,不许报喜不报忧。” 也没什么感情色彩,我更不是那种恋家到不愿意出远门的小孩儿。可是愣是看得我鼻子一酸,眼泪哗哗地就流下来。我突然明白,这下子,可算是真的长大了。当真要离开她的保护,去往崭新世界,等着我的将是与之前完全不同的人生。 大三那年的暑假,我和我妈进行过一次短途旅行,陪她去天津参加她们天津大学的老同学聚会,我坐在里头挺不自在,一堆半大老头儿老太太们大聚餐,来回客客气气地寒暄,我一青春花季小女娃只能尴尬身处其中玩手机。吃着饭,大家开始喝酒,一堆叔叔阿姨们喝高了,脸蛋红红地一起忆青春。大概所有人对青春这个环节都有抹不掉的激情和热乎劲儿,那些有关于大学的往事让我也开始感起兴趣。说到精彩的地方,我忍不住跟着一起笑。一个叔叔瞄到我,站起来对我说,别光听热闹啊,你妈不是说你文笔还行吗,要不帮我们写写我们的故事吧孩子。剩下的人都鼓着掌说这是个好主意,气氛一热烈,我也特别热血,拍着胸脯说包在我身上。五十岁的一帮人,你一个故事,我一个故事地讲起他们的纯真年代。时不时就看看我说,咱们的孩子们转眼都这么大了啊,这时间到底是怎么一晃就嗖嗖过去了呢?咱们都老了啊,老同学们。我就像一个时间证据一般置身其中,既纪念着他们的青春,也证明着故事的存在。 饭店就在天津大学出门不远,结束后,我们母女俩手挽着手在校园里漫步。夏天的校园中,气温都比外面低一两度,很凉快。我们慢慢走着,昏黄路灯打下来,把我们的影子一会儿拉长一会儿压短一会儿又拉长。 她说,年轻的时候,她背着包袱,提着脸盆水壶和新鞋子第一次站在这所大学的大门外的时候,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既有尘埃落定的感受,又有从头开始的热情。 经过校园里的人工湖的时候,风吹柳叶,好多学生来来往往地在湖边谈恋爱。我妈拽着我的袖子让我看,说冬天结了冰,这就成了天然溜冰场。她年轻那会儿,可以用学生证换冰鞋,溜完,把冰鞋还回去再把学生证领走。我说,那你肯定是常客。她说,不,我就去过一回。我表示不是第一天认识她,果断不信,她哈哈笑着说,我从第一次换完了鞋就再也没回去领证件。直到毕业才把鞋送回去,管鞋子的大爷拍着茶缸子说你这丫头可算记得把鞋还回来了,你这学生证在我这压着都快发霉了。我鄙视地跟着一起笑起来,心里倒是很意料之中地闪过一句话,这就是我妈啊。 其实每次想起来我妈,我总有成堆成堆的往事打心眼儿里往外涌。无论是小时候她穿着自己照着《上海服饰》做出来的时髦裙子从大院儿的转角下班回来,还是她学着养花,钻研来钻研去把我们家的小院弄得像原始森林,抑或是她为了和我对话晚上吃完了饭盘着腿戴着耳机学英语,还有过年拉拢我爸我姐和我在家里办自制山炮春节晚会……太多,这个美好而温暖的女人,就像北极星一样,恒久地散发着让人安定的光芒,点亮了自己的人生还一并点亮了我们的人生。 但总是这样,每每开始想要认真落到笔上的时候,竟从来不知道该如何下笔,只能间或记起一些零散的琐碎,絮絮叨叨无法成章。 记得小时候,会有一些问卷是你崇拜的人是谁,我就写上我妈的名字。老师回回都点名我,不能写妈妈,要写一位伟人。我可拗了,偏不改。心里格外确定,若问我最崇拜最热爱的人,再不会有谁比她更到位和精准。 我其实是个心里很野的人,小时候跟我爸去庙里拜,老和尚跟我爸慢条斯理地说,这孩子长大一定四海为家,四处漂泊。我爸一直对这句话耿耿于怀直到今天,生怕这意味着她闺女来日生活凄凉。到现在,我真正长大,因为工作原因开始东奔西跑,常常无法归家,甚至经常不在国内。一次我妈来北京的家里看我,她要回去的时候正赶上我也准备收拾行李去另外的地方拍摄。我们一起去机场,一个回家,一个往外走。过了安检口,我收到我妈的短信,信里这样说的。 “燕燕,妈妈觉得你提着行李大步往前的样子,很英俊。这个世界很大,愿你看过的风景能让你勇敢而坚定。” 双鱼座老妈就是这样煽起情来信手捻来,我过了安检,站在来来往往的人潮中,心里就像被温柔地撞击了一下,觉得老天待我真心不薄,将我送到这个世上的时候,大酬宾一样安排了她这位豁达的领路人,真是中了乐透。 这条信息直到今天,一直存在我的手机里,累或失望的时候翻看总有神奇力量。 这本书的书名其实也来自于我妈。 最近的一次深聊,我们提到了究竟应该怎么度过人生。 她说:“我总忍不住想,如果我正年轻,我就怎样怎样。一假想起自己还年轻,就觉得有太多事想要去完成,然后再看看自己已老,打心眼儿里冒出来的都是遗憾。只有想,那下辈子吧,下辈子就活得更精彩一些。但是我又一想,其实我女儿不正年轻着吗,你不正处在我假想的那个年纪吗。你就像年轻时候的我,你不需要可怜巴巴地想,下辈子如何如何。所以,做什么事只要记住一句话就可以。” 我问她是什么。 她说了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动人的五个字。 “何必等来生。”